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4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19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201A。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邱士杰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3人,代表股份84,328,7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96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84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2人,代表股份44,328,7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12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2人,代表股份44,328,7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12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2人,代表股份44,328,7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1219%。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相关议案的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施工、采购总承包合同〉并为其提供履约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2,086,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07%;反对2,153,1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5533%;弃权8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086,1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410%;反对2,153,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573%;弃权8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17%。
表决结果: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结论性意见: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