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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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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9-01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10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19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4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董事任维、刘光明、刘全成、李奕、冯丽霞、傅太平、易骆之、刘冬来、徐永胜、周浩、罗建军共11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决议有效期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方案内容为:“(十)决议有效期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调整后内容为:“(十)决议有效期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其余内容未做修改。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现对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授权有效期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授权有效期内容为:“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调整后授权有效期内容为:“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内容外,《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其余内容未做修改。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关于规范做好党建工作总体要求进公司章程工作的通知》(政组〔2018〕68号)等规定及公司住所变更,修改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聘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冯丽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聘任徐莉萍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回避表决,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租赁关联方写字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可。

  经回避表决,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9-016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2019年4月10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19年4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年度第2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7人,监事王元春、缪士海、焦峰、梁翠霞、郭世新、甘伏泉、陈立新共7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决议有效期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方案内容为:“(十)决议有效期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调整后内容为:“(十)决议有效期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其余内容未做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现对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授权有效期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授权有效期内容为:“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调整后授权有效期内容为:“9、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内容外,《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其余内容未做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9-017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关联方写字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租赁关联企业湖南大唐华银地产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华银石昊苑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租赁期限为三年,总租金6,294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前 12个月,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发生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相关的关联交易。

  ●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租赁关联企业湖南大唐华银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银地产)所持有的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华银石昊苑写字楼作为办公场所,租赁期限为三年,总租金6,294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前 12个月,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发生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湖南大唐华银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12103825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世长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8年8月24日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229号华银天际C区综合楼

  华银地产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大唐耒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耒阳电力)的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公司拟租赁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耒阳电力的全资子公司华银地产所持有的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华银石昊苑写字楼(以下简称该写字楼)。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写字楼于2018年底建成,总高49.7米,地上共计12层,地下1层。该楼占地面积7,070㎡,总建筑面积20,814.35㎡。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交易参考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按照可比非受控价格法确定价格。

  周边最近的写字楼群为创谷长沙(国家)广告产业园,其位置较该写字楼略偏,离主路约200米,毛坯房租金为2.4元/天.平方米左右。该写字楼临城市主干道,为5A级精装修写字楼,配备了楼宇智能化系统及会议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新风系统、直饮水系统、屋顶光伏发电等设施,租金标准参照周边价格确定为2.8元/天.平方米,三年总租金为6,294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本次租赁交易经双方协商,期限为3年。

  2.参照周边独立第三方写字楼租赁市场价,租金标准为2.8元/天.平方米,年租金2098万元,三年不递增。

  3.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本次租赁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三年租金6,294万元,由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华银地产。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目的:公司自2000年起长期租赁五华酒店8-12层办公,至2018年底已近19年。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原有办公场所已不能满足需求,故整体搬迁至该写字楼。考虑到办公场所的稳定性,签订三年租赁协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办公环境、提高办公效率、培育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文件后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不存在违反公平、公允、公正原则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已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4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19-018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公司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原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变更为“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华银石昊苑写字楼”。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如下:

  ■

  本次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744    证券简称:华银电力    公告编号:2019-019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本部(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0日

  至2019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上述第1-12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3次会议,公司监事会2019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见2019年3月30日中证报、上证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监事会2019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2). 上述第13-16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4次会议,公司监事会2019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见2019年4月20日中证报、上证报、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2019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监事会2019年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10-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1、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持股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登记时间:2019年4月30日、5月6日上午9:30-11:30, 下午3:00-4:30。

  公司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路35号

  联系电话:0731—89687288、89687188。传真电话:0731—89687004。电子邮箱:hy600744@188.com

  邮编:410007

  联系人:孙超、詹胜龙

  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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