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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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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9-03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2018年11月30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79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就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补充说明及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方大特钢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公司与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将《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方大特钢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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