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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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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9 证券简称:名臣健康 公告编号:2019-018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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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名臣健康”)于2018年12月28日对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许绍壁及公司股东彭小青、林典希、余建平、陈东松的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3.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9%),其中许绍壁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11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时总股本的1.41%;彭小青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35.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时总股本的0.44%;林典希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35.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时总股本的0.44%;余建平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35.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时总股本的0.44%;陈东松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21.5万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时总股本的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过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许绍壁及公司股东林典希、余建平、陈东松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彭小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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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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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它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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