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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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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下午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47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披露如下: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同期相比,将减少1.6亿元。2019年4月18日,你公司提交关于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18 年度将出现大额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63亿元,同比大幅减少25.36亿元,更正后业绩与前期预告业绩差异巨大。鉴于该事项影响重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及相关方予以说明。

  一、据披露,公司进行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为所持有的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投集团”)股权价值的可回收金额为0,因此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5.22亿元。请补充披露:(1)青投集团股权出现减值的原因与具体时点;(2)对该股权投资,公司前期是否计提过减值准备,如曾计提,请说明计提金额、依据;(3)公司在前期业绩预告中,未预计该项重大减值损失的原因、决策机制和主要决策人;(4)公司及评估机构确认青投集团股权价值的可回收金额为0的依据、合理性及具体测算过程,是否存在一次性计提以进行财务大洗澡的行为,该会计处理是否足够审慎;(5)如青投集团后期经营好转,将对公司经营结果产生何种影响。

  二、据披露,公司持有青投集团20.36%股份,为青投集团第二大股东,青投集团的生产经营状况对于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经核实,公司至今未就青投集团生产经营遭遇严重困难、公司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进行过任何信息披露,亦未提示过相关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是否在青投集团中拥有董事会席位,公司派往青投集团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2)公司未及时披露青投集团生产经营遭遇严重困难、公司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原因及主要责任人。

  三、关于青投集团,请公司向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青投集团的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数据;(2)青投集团的生产经营状况何时开始恶化、恶化过程及原因;(3)公司所持青投集团股份的后续处置计划及财务影响。

  四、请公司认真自查业绩预告差异巨大的原因,并说明公司在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请公司年审会计师认真核实公司业绩预告更正事项,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审慎出具审计报告。公司应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如实披露公司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请相关评估师及会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在2019年4月26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落实相关意见,及时回复上交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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