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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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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恕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勇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建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释义

  ■

  注: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 公司资产负债表科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

  (二)公司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科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大资产出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拟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已处置广州期货99.03%股权、金鹰基金24.01%股权的广州证券100%股权,其中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广州证券32.765%股权,广州越秀金控出售其持有的广州证券 67.235%股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支付前述交易对价。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重大无先例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12月25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9年1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3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1)。

  2019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且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10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预案》等相关公告。

  2019年1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2号),公司及中介相关各方逐项予以落实、回复及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2019年1月24日、2019年2月14日、2019年2月28日,公司按规定披露了重组进展情况,具体详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5、2019-021、2019-028)。

  2019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2019年3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4号),公司及中介相关各方逐项予以落实、回复及发表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4)。

  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出售广州友谊100%股权项目

  公司拟将所持广州友谊100%股权转让予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4 日,公司与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披露的《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百集团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8)。

  2019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广州友谊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所持广州友谊 100%股权转让予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广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广州友谊10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

  2019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广州友谊1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3月28日,广州友谊取得《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公司出售广州友谊100%股权完成股权交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广州友谊 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不适用

  ■

  注:公司接待上述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061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通知及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3日、2019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53)、《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0)。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9年4月17日15:00-2019年4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63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43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476,721,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682%。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12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37,197,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67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9,524,1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08%。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3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60,937,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87%。

  (三)本公司董事朱晓文请假未能出席,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76,721,973股。

  同意2,475,653,47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9%;

  反对1,058,4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9,869,0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5%;

  反对1,058,4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7%;

  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2.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76,721,973股。

  同意2,475,564,47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

  反对1,068,4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弃权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9,780,0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4%;

  反对1,068,4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5%;

  弃权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3.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76,721,973股。

  同意2,475,564,47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

  反对1,068,4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弃权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9,780,0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4%;

  反对1,068,4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5%;

  弃权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4.审议《关于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76,721,973股。

  同意2,475,564,47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

  反对1,068,4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弃权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9,780,0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4%;

  反对1,068,4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5%;

  弃权8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5.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76,721,973股。

  同意2,475,564,57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3%;

  反对1,058,3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弃权9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9,780,1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4%;

  反对1,058,3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6%;

  弃权9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6.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76,721,973股。

  同意2,475,588,7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2%;

  反对1,034,2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弃权9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9,804,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7%;

  反对1,034,2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4%;

  弃权9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9%。

  7.审议《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72,668,892股。

  同意1,169,751,60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2%;

  反对2,916,79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7%;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8,020,25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20%;

  反对2,916,7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78%;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8.审议《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76,721,973股。

  同意2,475,636,47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2%;

  反对1,058,8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

  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9,852,0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40%;

  反对1,058,8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8%;

  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9.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76,721,973股。

  同意2,474,808,8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8%;

  反对1,886,54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2%;

  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9,024,4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68%;

  反对1,886,5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30%;

  弃权2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

  10.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金控向参股公司越秀小贷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76,721,973股。

  同意2,475,613,7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53%;

  反对1,107,7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9,829,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3%;

  反对1,107,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5%;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11.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越秀金控资本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72,668,892股。

  同意1,169,801,85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5%;

  反对2,867,041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5%;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8,070,5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13%;

  反对2,867,0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76,721,973股。

  同意2,475,713,2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

  反对1,008,7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9,928,8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4%;

  反对1,008,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储架式小微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76,721,973股。

  同意2,475,713,22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3%;

  反对1,008,7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9,928,8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4%;

  反对1,008,7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66%;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76,721,973股。

  同意2,475,654,17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9%;

  反对1,067,2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9,869,7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8%;

  反对1,067,2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0%;

  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15.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76,721,973股。

  同意2,475,663,07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

  反对1,058,8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59,878,6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2%;

  反对1,058,89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58%;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余洪彬、李 娜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9-063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公告内容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的一致行动人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企”)计划自2018年10月18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19年4月17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期间届满且已实施完毕,广州越企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388,760股,持股占比0.45%,累计增持总金额10,009.29万元;广州越企共持有公司股份97,687,629股,持股占比3.55%。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越企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广州越企未持有公司股份。广州越企为越秀集团全资子公司,越秀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206,365,452股,持股占当时公司股本的比例为54.25%。

  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广州越企于2018年10月参与公司重组配募认购而持有公司股份85,298,869股,持股占发行股份后公司股本的比例为3.10%,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控股股东越秀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越企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广州越企计划自2018年10月18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广州越企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为2018年10月18日起6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9)。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19年1月17日,广州越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483,810股,持股占比0.34%,累计增持总金额6,669.9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州越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388,760股,持股占比0.45%,累计增持总金额10,009.2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广州越企及越秀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募的重组项目完成新股发行上市,新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2,223,830,413股增加至2,752,884,754股,其中,广州越企作为重组配募方认购新股股份85,298,869股,持股占比3.10%。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严格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未出现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4.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越秀集团及广州越企未减持公司股份;越秀集团及广州越企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法律意见

  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条件。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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