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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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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2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追溯调整

  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17 日、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境”)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中联环境100%股权,上述议案并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完成后,中联环境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由于公司和中联环境同属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需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2018年度期初数及上年同期比较数进行追溯调整。

  二、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2017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续表:

  ■

  2、对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对2017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相关核查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更具可比性,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

  公司本次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以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23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年度

  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年度规划的议案》。现将有关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公告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的衍生品投资仅限于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董事会可自行决定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种类和金额,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套期保值程序审批,有效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本次拟开展的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电解铜是公司电磁线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保有一定的库存,包括铜杆、半成品、产成品;公司也适应客户需要,与客户达成远期交易合同。

  受宏观经济波动、流动性变化等影响,电解铜的价格波动比较大;公司为了规避铜价波动对库存、远期交易合同造成的风险,根据自有库存量、远期交易合同价格及交货时间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铜价波动风险。

  三、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上海交易所阴极铜标准合约。

  2、交易量

  自有库存套保,根据自有库存数量调整开仓头寸数量。预计2019年公司铜电磁线销量54,000吨,预计月度平均自有库存数量1,300吨左右,按制度套期保值头寸范围为80%-125%,预计开仓数量控制在1,000吨-2,400吨。

  客户远期交易合同,根据交货时间、结算价格、数量确定开仓头寸。

  四、管理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五、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1、铜价波动,会使期货合约出现损失。当自有库存公允价值变动会全部或部分抵消期货合约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铜价波动,客户取消远期合同或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3、期货操作风险。如果铜价大幅度波动,未及时补充期货保证金,有被强行平仓风险;日常操作中,误操作导致反向开仓,若未及时发现,将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套期保值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根据自有库存、客户远期合同,确定期货合约开仓数量;

  2、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合理分配期货操作各环节工作,进行严格的授权、复核;

  3、公司内部部门相互稽核,每日跟踪铜价波动、开仓头寸、自有库存数量,及时对风险采取应对措施。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的阴极铜,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建立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风险防控等内部控制程序,对公司控制期货风险起到了保障的作用。

  (3)公司确定的年度套期保值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和交易品种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合理的控制交易风险。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24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年度规划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年度规划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含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固定收益类产品、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国债逆回购等产品。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在满足公司正常营运的前提下,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均为短期投资,有效期限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披露日。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产品,投资方向均为低风险产品品种,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受托方选择、日常监控与核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就委托理财事项,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25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预计2019年拟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联重科”)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销售、采购、综合环境服务、金融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44,150万元。2018年度本公司与美的集团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8,521万元,与中联重科发生的交易金额为59,796万元。

  2、2019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马刚先生、邝广雄先生、申柯先生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何剑锋先生、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9年预计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与美的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中联重科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发生关联销售、采购、综合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基本情况如下:

  ■

  (三)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0年4月7日

  法定代表人:方洪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722473344C

  注册资本:646,567.7368万元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6号美的总部大楼B区26-28楼。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家用电器、电机及其零部件;中央空调、采暖设备、通风设备、热泵设备、照明设备、燃气设备、压缩机及相关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用空调设备及其零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从事家用电器、家电原材料及零配件的进出口、批发及加工业务(不设店铺,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规定办理);信息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投资顾问及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开发;家电产品的安装、维修及售后服务;工业产品设计;酒店管理;广告代理;物业管理;企业所需的工程和技术研究、开发及其销售和推广;对金融业进行投资。(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有效许可证或批准证明经营)

  公司经营状况:2017年度资产总额24,810,685.8万元,负债总额16,518,168.7万元,净资产8,292,517.1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4,191,889.6万元,净利润1,861,119万元(经审计)。截止2018年9月30日,总资产25,665,113.9万元,负债总额16,466,786.7万元,净资产9,198,327.2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0,740,471.3万元,净利润 1,909,025.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剑锋先生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直系亲属,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家电行业龙头企业,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对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9年08月31日

  法定代表人:詹纯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121944054

  注册资本:780,853.663300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银盆南路 361 号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机械、环卫机械、汽车起重机及其专用底盘、消防车辆及其专用底盘、高空作业机械、其它机械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光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并提供租赁、售后技术服务;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不含硅酮胶)、工程专用车辆(不含乘用车)及政策允许的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化工产品;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二手车销售;废旧机械设备拆解、回收;房地产业投资。

  公司经营状况:截至2018年9月30日资产总额8,690,511.27万元,负债总额4,879,811.42万元,净资产3,810,699.85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631,485.30万元,净利润43,357.01万元(未经审计)。2018年度资产总额9,345,665.18万元,负债总额5,468,818.37万元,净资产3,876,846.82万元,实现营业总收入2,869,654.29万元,净利润195,663.08万元(经审计)。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62%股份,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四项之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工程机械业的龙头企业,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的可能性较小,对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美的集团是国际知名家电企业集团生产商,公司主营业务含电磁线产业、环境综合服务产业,公司旗下子公司与美的集团发生销售电磁线业务与提供综合环境服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治理、环境监测等环保服务)。定价依据为按照市场同类交易的水平确定。

  2、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系国内工程机械业的龙头企业,与公司旗下子公司发生销售原材料及产品、采购环卫机械零部件及环卫改装车、提供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资信调查服务等交易。定价依据为按照市场同类交易的水平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

  2019年4月12日,公司与美的集团签署了《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综合环境服务)》;2019年3月29日,公司子公司与中联重科签署了《原材料及产品销售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金融服务合作协议》,该等协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协议有效期:在本协议额度内有效期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发展,建立上下游企业的战略联盟,丰富及完善公司的产品链,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确切必要的,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将会持续开展与其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书,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5、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26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到期未行权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时51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在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2,967,197份予以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6年2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6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制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16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6年3月11日,同意公司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5,440,000股票期权。

  3、2016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2015年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6年7月5日实施完毕,经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将由5,440,000份调整为8,160,000份,行权价格将由18.77元/股调整为12.49元/股。

  4、2017年4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调整,经调整激励对象由原64人调整为55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8,160,000份调整为7,080,000份。

  同时审议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55人,其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2,124,000份。

  5、2018年4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以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同意因2016年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以及激励对象离职、业绩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对本次股权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激励对象由55人调整为51人,已授予未解锁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427,028份调整为6,923,504份,行权价格由12.49元/股调整为8.31元/股。上述未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同时审议议案《关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并通过考核的激励对象共51人,其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2,967,197份。

  6、2018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鉴于2017年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6月29日实施完毕,经调整,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由8.31元/股调整为8.22元/股。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2018年4月20日、2018年7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鉴于2017年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8年6月29日实施完毕,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由8.31元/股调整为8.22元/股,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67,197份,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方式。

  截止第二个行权期结束时(即2019年3月8日)尚有2,967,197份股票期权未行权,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计划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将对上述51位激励对象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2,967,197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注销数量:

  ■

  注: 对于上表所列的本期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2,967,197份。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

  四、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合法合规且流程合规。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我们同意对其已获授予到期尚未行权的相应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到期,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已获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注销涉及5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予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967,197份。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注销的原因、依据、数量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尚需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有关注销等事宜。

  十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5、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27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3、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环境,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4、发行期限: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不超过 270 天(含 270天)。

  5、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状况最终确定。

  7、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申请授权事项

  为更好地把握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其他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三、审批程序

  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28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中期票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人: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3、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及市场环境,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

  4、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5、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状况最终确定。

  7、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更好地把握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与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其他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三、审批程序

  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29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盘活资产,充分发挥票据价值,在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人民币4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拟与国内商业银行新增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介绍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针对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收付票据期限错配、金额错配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票据资源余缺不均,统筹使用票据资源、降低财务成本的金融需求, 向商业银行申请票据托管、票据池质押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的一揽子结算及融资服务。

  2、票据池业务实施目的

  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合作银行及实施额度

  在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商业银行申请新增不超过5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该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即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4、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票据池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元。

  二、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30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原项目名称:环境监测全国运营中心升级及新建项目、环境生态预警综合信息监控系统研发。

  2、新项目名称: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盈峰环境”)拟将剩余募集资金【】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等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盈峰环境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3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7年【】月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3,856,97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999,996.7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609,135,765.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7]7-1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4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拟变更环境监测全国运营中心升级及新建项目、环境生态预警综合信息监控系统研发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建设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途,合计变更募集资金总金额【】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等收益)(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本次变更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项目为环境监测全国运营中心升级及新建项目、环境生态预警综合信息监控系统研发,以及建设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1、环境监测全国运营中心升级及新建项目

  环境监测全国运营中心升级及新建项目于2016年8月19日取得深圳市南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深南山发改委备案【2016】0468号),项目计划及实际实施主体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全国运营中心升级及新建项目主要对原有的77个运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另外在全国选址新建53个新的运营中心,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3,000万元,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约为19,215万元,达产年的净利润约为5,932万元。截至2019年4月18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0,090.86】万元,由于项目尚未完全达产,因此项目尚未实现效益,募集资金余额【 】万元,本次拟变更用途金额为【】万元。

  截至2019年4月18日,环境监测全国运营中心升级及新建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2、环境生态预警综合信息监控系统研发项目

  环境生态预警综合信息监控系统研发项目于2016年9月1日取得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号:2016-440606-40-03- 007682号),项目计划及实际实施主体均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宇星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环境生态预警综合信息监控系统研发项目主要针对物联网的环境综合信息监测与预警平台的研发、关于水质监测电极监测技术的研发、关于水质监测光学监测技术研发、关于气体监测光谱分析技术类技术的研发。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6,000万元,从短期来看,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截至2019年4月18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14.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万元,本次拟变更用途金额为【  】万元。

  截至2019年4月18日,环境生态预警综合信息监控系统研发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3、建设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8年1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7,106.8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建设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19年4月18日,建设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4月18日,该项目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2,000万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2,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由闲置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等余额为【  】万元,本次拟变更用途金额为【  】万元。

  (二)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2018年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152.5亿元购买了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境”)100%股权。中联环境是国内环卫装备领域的龙头企业,2018年中联环境实现销售【】亿元,净利润【】亿元,成为公司最核心的业务。收购完成后,公司的发展战略将进行调整,重点发展环卫装备及环卫服务一体化业务。公司决定终止原有的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到环境监测全国运营中心升级及新建项目和环境生态预警综合信息监控系统项目,并计划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因此,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是结合实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判断,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安排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安排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资本性支出和维持日常业务发展、日常运营的费用支出等,以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合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基于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及业务发展需要适时做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经营效益,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四、公司相关说明与承诺

  1、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1年;

  2、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事项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31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亮科环保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说明            及补偿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盈峰环境”、“公司”)与佘常光、陈自勇签署了关于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亮科环保”)《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2016年8月16日,《股权转让协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截止2017年2月,公司已支付了全部股权转让对价,亮科环保55%的股权已完成过户交割。

  一、业绩承诺情况

  补偿义务人佘常光、陈自勇承诺:亮科环保2016-2018年目标公司经审计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及盈峰环境内部业务后的净利润)。若目标公司在2016年、2017年、2018年任何一年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利润数,由补偿义务人按照相对持股比例向盈峰环境进行补偿。

  补偿义务人每年应补偿的现金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现金为:(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利润数-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已补偿现金。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各年计算的当期应补偿现金价值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现金不冲回。先以现金补偿,现金补偿不足的,以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补偿。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6年度,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第2863号),亮科环保2016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与本公司内部关联业务后的净利润为 2,099 万元,超过承诺数 99 万元,完成本年度承诺利润。

  2017年度,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第3231号),亮科环保2017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与本公司内部关联业务后的净利润为639.84万元;亮科环保2017年度未达成承诺利润为3,000万元。补偿人佘常光、陈自勇于2018年6月30日前向公司分别补偿2,148.102万元、113.058万元,履行了业绩补偿承诺。

  2018年度,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亮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第2894号),亮科环保2018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与本公司内部关联业务后的净利润为1,532.36万元;亮科环保2018年度承诺利润为4,000万元,未达成业绩承诺。

  三、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当期应补偿金额如下:

  当期应补偿金额=(亮科环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9,000万元-亮科环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4,271.2万元)-已补偿现金2,261.16万元=2,467.64万元。

  其中:

  佘常光应补偿金额=95%*2,467.64万元=2,344.26万元

  陈自勇应补偿金额=5%*2,467.64万元=123.38万元

  公司将督促补偿义务人佘常光、陈自勇于2019年5月15日前向公司足额补偿。如补偿义务人不能如期履约,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以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亮科环保未完成业绩承诺情况说明及补偿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32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融资效率,切实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在2018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累计预计对子公司授权担保额度210,000万元的基础上,本次拟对部分子公司增加合计35,000万元担保额度,并同时拟增加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

  注:表中为佛山市盈峰环境水处理有限公司的额度包括为佛山市盈峰环境水处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下属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

  ■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新增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担保具体事宜。

  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同意七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巴林右旗星舟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5月9日

  注册资本:23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右旗大板镇四区巴林路北段西侧(巴林丽都小区22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经营范围:环保设施投资、建设;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污水处理工程投资、建设;市政污水处理及工业废水、给排水设施建设;给排水水处理设备及其他环保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水质监测、水质管理、污泥处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截至2018年12月末,该公司总资5,490.21万元,总负债为3,40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3400万元),净资产为2,090.21万元。201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2.96万元,净利润为-29.00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尚未评级

  2、被担保人名称:佛山市盈峰环境水处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05-24

  注册资本:10万元

  注册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大门污水处理厂内之一

  法定代表人:卢安锋

  经营范围:对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进行处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截至2018年12月末,该公司总资产74,396.40万元,总负债为68,262.1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58.0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5,504.07万元),净资产为6,134.29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28.64万元,利润总额6,136.03万元,净利润为4,859.7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尚未评级

  3、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上风高科专风实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日

  注册资本:10,920.5452万元

  注册地址:绍兴市上虞市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法定代表人:卢安锋

  经营范围:风机、风管、消声器、排烟阀、防火阀、送风口、灯塔设备、冷却塔配件、船用液压舵机、船用电动/液压锚机与绞车、船用起重机、救生艇绞车/艇架、救生艇降放装置、仓口盖启闭系统、液压成套设备、空调设备、环保设备、电机、金属及塑钢复合管材、型材、机电自控成套装置、电器设备相关元器件、仪器、仪表的制造、销售、研发;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设备租赁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1,301.46万元,总负债为64,771.7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4,771.73万元),净资产为16,529.73万元。201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745.43万元,利润总额5,553.89万元,净利润为4,775.8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AA

  4、被担保人名称: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8日

  注册资本: 316,306.21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关街道人民西路1818号

  法定代表人:马刚

  经营范围:环境监测仪器的研发、维修及运营服务,环境治理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营服务,环境工程、环保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务工程的设计、施工,水污染治理、水处理、生态修复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产品、网络产品、机电一体化产品、自动化控制产品、楼宇及小区智能化产品、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城市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开发、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

  经营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2,446,129.39万元,总负债为    982,917.3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9,911.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897,709.09万元),净资产为 1,463,212.05 万元。201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04,476.11 万元,利润总额162,651.78万元,净利润为            135,817.92 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抵押及重大诉讼的事项,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情形。

  信用等级状况:A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相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以反担保的身份向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2019年度预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315,000万元,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能力,2019年的计划融资均为正常生产经营融资所需,有利于上述公司的长效、有序、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均良好, 公司为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本次担保均以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反担保的身份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担保有利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提高其融资能力。由于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45,000万元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同意就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并签署与银行的相关融资、担保合同。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末,经股东会授权担保金额 238,000 万元,实际已签约担保金额 162,050 万元,占公司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07%。本次担保后,2019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股东会授权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15,000 万元,占公司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53%,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六、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9-033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开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环境”)拟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卖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下,银行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及中联环境预计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披露日。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审批签订相关担保函,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本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表决结果:同意七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向中联环境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拟实施买方信贷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同时还须全部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公司、中联环境客户分级标准的核心经销商;

  2、客户最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

  3、客户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4、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企业。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中联环境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2亿元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有效期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披露日。

  买方信贷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或中联环境)、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

  四、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在决定为某客户的销售贷款提供担保前,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客户存在下列任一情况的,不考虑实施买方信贷业务:

  (1)最近连续三年出现亏损;

  (2)或有负债预计将会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

  (3)其他认定为可导致重大风险的情况。

  2、在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项目管理人、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收集被担保客户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台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3、公司将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4、在未来买方信贷业务中,如担保客户条件不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公司将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买方信贷作为公司的一种新的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联环境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有效期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披露日。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负责签订相关担保函。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买方信贷作为公司的一种新的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拓展市场、开发客户。公司及中联环境对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可有效防控风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未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盈峰环境及其全资子公司中联环境通过银行授信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以及客户关系的拓展与维护,符合上市公司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末,经股东会授权担保金额 238,000 万元,实际已签约担保金额 162,050 万元,占公司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07%。本次担保后,2019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股东会授权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15,000 万元,占公司18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53%,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

  九、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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