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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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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9-34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
暨权益变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权益变动进展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网络”)于2018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第三大股东签署〈股票转让之框架性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6),公司控股股东彭朋先生、第二大股东宁波博创金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创金甬”)、第三大股东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富海”)分别与南通东柏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柏文化”)签订了《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彭朋先生正筹划将其持有的东方网络44,000,000股股票全部转让予东柏文化及/或东柏文化指定的主体,占东方网络股本总额的5.84%,博创金甬和南通富海正筹划将其各自持有的东方网络50,592,469股股票全部转让予东柏文化及/或东柏文化指定的主体,占东方网络股本总额的6.71%。

  博创金甬、彭朋先生分别于2018年12月25日、2019年1月16日与东柏文化签订了《表决权委托书》,详见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1)、《关于公司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股东签署〈表决权委托书〉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披露了《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11)及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东柏文化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94,592,4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5%,彭朋先生可以实际支配的表决权股份比例降至6.39%,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为48,173,383 股。但鉴于彭朋先生与东柏文化的一致行动安排,东柏文化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为142,765,852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4%。公司控股股东由彭朋先生变更为东柏文化,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彭朋先生变更为东柏文化的实际控制人宋小忠先生。彭朋先生、博创金甬和东柏文化因表决权委托事项在表决权委托期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019年4月18日,公司收到南通富海与东柏文化签署的关于解除《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的《协议书》。

  二、 《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通东柏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甲、乙双方于2018年12月18日签订了《南通东柏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现双方决定解除该协议,就解除《框架协议》的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框架协议》签订后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双方就协议履行的具体细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双方确认《框架协议》自2019年4月17日解除,乙方不再转让其持有的50,592,469股东方网络股票给甲方,甲方亦无需支付乙方保证金。

  2、自解除之日起,《框架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履行,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三、 解除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股票转让之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不影响实际控制人变更,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柏文化所持公司表决权股份尚未正式过户,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 报备文件

  1、《协议书》(东柏文化-南通富海)。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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