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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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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5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412-01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协助司法冻结通知书》((2019)浙0109执保122号),获悉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然工贸”)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被冻结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冻结时间:2019年4月12日起至2022年4月11日止

  冻结数量:81,472,118股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

  冻结事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对杭州道康置业有限公司与杭州萧山放心食品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徐建初、金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舜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盛鸿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的(2019)浙0109民初3284号民事裁定书。

  萧然工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为81,472,118股(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其中81,470,000股已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99%;本次萧然工贸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81,472,11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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