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药品注册批件》(批件号:2019S0029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的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
剂型:眼用制剂
规格:0.1%(5ml:5mg,以C21H23NO3计)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第4类
申请人: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S1600042浙
批件号:2019S00296
药品标准编号:YBH00792019
药品有效期:36个月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93095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4年04月02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批准文号。
二、药品的其他相关情况
本药品用于治疗过敏性结膜炎的体征和症状,是肥大细胞稳定剂及相对选择性组胺H1-受体拮抗剂,活体和体外实验中均能抑制I型速发型过敏反应。
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已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分类为乙类;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目前有Novartis Europharm Limited、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江西科伦药业有限公司、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和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在中国获批上市。经查询IMS数据库,2018年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全球销售额约为3.7亿美元,中国销售额约为1023.2万美元。
截至目前,尖峰药业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项目的研发投入约为660万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尖峰药业已具备相应的生产线,本次获得盐酸奥洛他定滴眼液《药品注册批件》,标志着尖峰药业具有进行该药品生产、销售的资格,将进一步丰富尖峰药业的产品线,有助于提升公司医药业务的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但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不仅药品的前期研发及研制、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投入大、环节多,而且药品获得批件后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