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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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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7证券简称:日照港公告编号:2019-032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日照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日照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04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日照市碧波大酒店会议室(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7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独立董事杨贵鹏、董事吕海鹏因公请假,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张茂宗因公请假,未能出席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余慧芳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非董事高管2人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19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19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19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19年度资金借款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2018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4、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9年度与日照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6、议案名称:关于与日照港集团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综合授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7、议案名称: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议案名称: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关于年报工作中与现金分红相关的注意事项》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关于制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投票情况进行分区段披露;

  3、第14至1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如下:

  ①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340,219,138股表决权回避表决;

  ②日照港集团岚山港务有限公司持有27,198,450股表决权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云龙、洪毓吟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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