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合正”)自2019年3月1日至4月15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合计人民币1,733,351.00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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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是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进口贴息、技术研发的现金奖励,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将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2019年度利润1,733,351.00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产生的具体影响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