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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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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22,697,81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广度平台业务

  广度供应链业务聚焦于上下游客户需求,承接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供应链全程运作中的非核心业务外包,是上下游企业的链接纽带。客户通过非核心业务外包实现业务环节无缝链接,降低物流及管理成本,提升业务运营效率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平台围绕核心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主要包括采购及采购执行,分销及分销执行,服务对象以IT、通讯、家电、医疗等行业为主。

  (二)深度供应链业务

  深度供应链服务,将传统渠道代理商模式转变为平台运营模式,战略定位为整合型平台,通过整合分销、营销、金融、物流VMI(供应链库存管理)等多种服务对流通环节与服务模式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流通行业扁平化、共享化和社区化的服务新模式,为品牌商、终端带来新流通的转型升级。业务主要聚焦快速消费品,涵盖母婴、日化、酒饮、食品、家电、医药等行业,服务网络达到320个城市,目前在规模、服务网络、终端覆盖数、品牌合作数、团队人员数等多维度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怡亚通在继续加强上述“载体”业务的同时,将尝试在连锁加盟、智能零售等业务方向投入适当的资源,期望用轻资产发展的思路和模式,对深度供应链业务的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三)供应链生态公司

  怡亚通着力打造协同发展、共荣共生的共享经济平台,不断的整合资源,模式创新,通过供应链生态公司的发展壮大为上市公司及整个供应链生态圈创造更大的竞争力。

  1、星链互联网业务

  星链以“供应链+互联网”的商业模式,为品牌商、零售商、消费者和机构提供链接与赋能,致力于帮助中国零售商店转型升级,推动流通业效率优化。报告期内,平台进行全面调整,在服务、产品以及模式上进行了重新梳理及定位,精简聚焦以星链友店(SB2C)和星链云店(B2B)为主打产品的方向。星链互联网业务依托怡亚通的供应链能力和互联网技术,运用通证经济,让参与其中的企业、零售商和个人在商业过程中的所有积极行为都被尊重、被记录、用区块链的技术赋予其价值,让上述主体在获得传统商业回报及心理满足的同时,获得长期价值回报。

  2、供应链科技公司

  怡亚通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怡恒通”)联合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计算机”)下属的北京同方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信息安全”),共同在合肥经济开发区成立合资公司。同方信息安全具备品牌优势、渠道优势及产品入围优势,而卓怡恒通和其他合作方具备在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产品上的强有力的底层研发能力和产品开发和产品质控能力。在全国产业务将突破性发展的环境下,合作各方充分互信,强强联手,发挥协同效应,形成充分的竞争力,以期抓住市场机遇,将合资公司打造成全国一流的安全可靠的计算机研发生产基地,在自主可控业务领域占据领导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一)14怡亚债评级情况

  根据《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联合评级将在14怡亚债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14怡亚债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018年6月15日,联合评级分别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及14怡亚债进行跟踪评级并出具了《跟踪评级公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14怡亚债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与上一次评级结果保持一致。相关跟踪评级报告刊载于2018年6月20日巨潮资讯网。

  2018年11月23日,收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展望调整为“正面”的公告》,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公司主体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正面”。

  (二)16怡亚01和16怡亚02评级情况

  根据《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联合评级将在16怡亚01债券和16怡亚02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16怡亚01债券和16怡亚02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018年6月15日,联合评级分别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及“16怡亚01”和“16怡亚02”进行跟踪评级并出具了《跟踪评级公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16怡亚01债券和16怡亚02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与上一次评级结果保持一致。

  (三)18怡亚01债评级情况

  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8怡亚01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18]1902号),以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大公报D[2017]839号),本次公司债券信用等AAA,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和《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和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预计在公司2018年度报告披露后2个月内出具最新的跟踪评级报告,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相应的披露。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营业收入700.7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7%;年度利润总额为2.04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3.3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00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6.3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20.01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72%。

  报告期内,各事业群及平台经营情况如下:

  (一)广度平台业务

  广度供应链业务聚焦于上下游客户需求,承接企业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供应链全程运作中的非核心业务外包,是上下游企业的链接纽带。客户通过非核心业务外包实现业务环节无缝链接,降低物流及管理成本,提升业务运营效率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平台围绕核心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主要包括采购及采购执行,分销及分销执行,服务对象以IT、通讯、家电、医疗等行业为主。

  报告期内,广度业务平台营业收入为169.6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8.84%;业务毛利为7.1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72%。随着市场需求变化,广度服务升级为“供应链运营+营销”模式,继续积极探寻世界及中国500强大客户,继续挖掘“1+N”业务模式的潜在价值,与500强合作伙伴如飞利浦、博世、网件、海尔等大客户取得战略合作关系,扩大优质业务规模,做深做透核心企业上下游。

  ■

  (二)深度供应链业务

  深度供应链服务,将传统渠道代理商模式转变为平台运营模式,战略定位为整合型平台,通过整合分销、营销、金融、物流VMI(供应链库存管理)等多种服务对流通环节与服务模式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流通行业扁平化、共享化和社区化的服务新模式,为品牌商、终端带来新流通的转型升级。业务主要聚焦快速消费品,涵盖母婴、日化、酒饮、食品、家电、医药等行业,服务网络达到320个城市,目前在规模、服务网络、终端覆盖数、品牌合作数、团队人员数等多维度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怡亚通在继续加强上述“载体”业务的同时,将尝试在连锁加盟、智能零售等业务方向投入适当的资源,期望用轻资产发展的思路和模式,对深度供应链业务的内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406.7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9%;业务毛利为32.2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82%。深度供应链业务增长幅度较小的原因系平台在流通领域整合战略规划布局已完成阶段性目标,报告期减少项目并购,加强平台精细化管理,主导“开源节流”工作,以提高人均产出、优化资源配置。

  ■

  (三)供应链生态公司

  怡亚通着力打造协同发展、共荣共生的共享经济平台,不断的整合资源,模式创新,通过供应链生态公司的发展壮大为上市公司及整个供应链生态圈创造更大的竞争力。

  1、星链互联网业务

  星链以“供应链+互联网”的商业模式,为品牌商、零售商、消费者和机构提供链接与赋能,致力于帮助中国零售商店转型升级,推动流通业效率优化。报告期内,平台进行全面调整,在服务、产品以及模式上进行了重新梳理及定位,精简聚焦以星链友店(SB2C)和星链云店(B2B)为主打产品的方向。星链互联网业务依托怡亚通的供应链能力和互联网技术,运用通证经济,让参与其中的企业、零售商和个人在商业过程中的所有积极行为都被尊重、被记录、用区块链的技术赋予其价值,让上述主体在获得传统商业回报及心理满足的同时,获得长期价值回报。

  2、供应链科技公司

  怡亚通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卓怡恒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怡恒通”)联合同方计算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计算机”)下属的北京同方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信息安全”),共同在合肥经济开发区成立合资公司。同方信息安全具备品牌优势、渠道优势及产品入围优势,而卓怡恒通和其他合作方具备在台式机、笔记本、服务器产品上的强有力的底层研发能力和产品开发和产品质控能力。在全国产业务将突破性发展的环境下,合作各方充分互信,强强联手,发挥协同效应,形成充分的竞争力,以期抓住市场机遇,将合资公司打造成全国一流的安全可靠的计算机研发生产基地,在自主可控业务领域占据领导地位。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0亿,较上年减少3.95亿,下降66.38%。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变动的主要因素:1、在国家宏观去金融杠杆的背景下,公司融资成本大幅增加;同时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所需质押存款比例增加,从而间接降低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了资金成本。2、2018年受宏观金融环境影响,宇商金控平台从风险控制角度出发,收缩供应链金融业务,导致宇商金控平台利润较大幅度下滑。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37户,减少25户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周国辉

  2019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06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

  暨2018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0309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5人,董事姚飞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周国辉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正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张顺和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相关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

  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八年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执业准则,勤勉尽职的履行职责。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富华(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富华(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该行为不属于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行为。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9年5月8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07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5月8日(周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7日至5月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下午15:00至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5-8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 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4月30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夏镔、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3290734-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07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0309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监事黄伟群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无法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张玉明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满足公司实际管理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与稳健发展。《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八年审计服务,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的相关执业准则,勤勉尽职的履行职责,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予以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19年4月)》。

  九、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6日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96,68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3.5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228,550,648元,扣除发行费用28,658,5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9,892,063元。

  截至2015年04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24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62,575,590元(含利息),其中2018年度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增加投入31,995,012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62,575,590元(含利息),实际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44,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11,047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开设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765365165950、44201503500052558599、4000023329200801151专门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分别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7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2015年6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将募集资金净额及增资前产生的利息全部增资到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度公司”)。公司已于2015年6月4日前将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转入深度公司,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增资全资子公司深圳公司用于380平台扩建项目,深度公司于2015年6月4日至2015年6月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及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号分别为760165319019、44201503500052559202、4000023319200803271。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1,333,763元。

  1、公司2018年 1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18 年 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2018年2月5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已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44亿元。

  2、公司2018年 7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 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 2018年 7月17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际已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亿元。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07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30,935,25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3,093,52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54,803,233元,减去2018年度支付普通股利123,116,474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99,528,489元。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考虑到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现制定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2018年末的总股本2,122,697,819股为基数,实施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股利42,453,95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特别提示: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存在由于可分配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提请各位投资者注意。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分配方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07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 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及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列报 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来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2)根据财政部的修订要求,公司需要调整的其他财务报表列示项目,可对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还包括:

  (A)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B)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2、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将会实行新金融准则,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财务报表格式将做以下调整:

  (1)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同时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2)新增“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项目。

  同时删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以及“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3)新增“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等。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准则的衔接规定,新金融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将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07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富华(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富华(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将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开展贸易/服务活动产生的应收账款向富华(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公司与富华(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富华(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法定代表人:薛有红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15年10月30日

  6、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8536

  7、经营范围: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交易对方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真实有效合法的部分应收账款。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理业务类型:有追索权明保理

  2、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实际融资金额以协议双方开展具体业务所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3、融资费率:具体由双方协定

  4、保理融资额度期限:期限不超过一年,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保理融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合同及相关文件约定的期限为准。

  五、主要责任

  1、公司对用于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应保证其真实有效合法性,应继续履行购销或服务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2、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应在用于开展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到期日按时足额向富华(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支付款项,否则公司保证按照保理合同的约定及时回购应收账款,公司及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向富华(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清偿债务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偿还融资款、融资利息、管理费以及保理公司因追索/追偿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3、富华(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基于保理业务取得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开出的票据,公司和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作为票据债务人共同承诺,不以基础交易虚假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承担票据付款责任。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将盘活资产,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07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18年末的应收款项、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发生减值的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存货和发放贷款及垫款。报告期共计提减值准备9,702万元。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2.1)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2.2)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

  按余额的5%计提。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公司2018年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5,231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1,748万元,合计计提坏账准备  6,979万元。

  (二)存货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18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2,192万元。

  (三)发放贷款及垫款

  企业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发放贷款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发放贷款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按五级分类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各类计提比例如下:

  ■

  公司对各项发放贷款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18 年度计提各项发放贷款减值准备53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9,702万元计入公司2018年度损益。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暨2018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9-07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业绩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15:00-17:00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怡亚通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怡亚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国辉先生、独立董事张翔先生、财务总监莫京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夏镔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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