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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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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中银理财30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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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银理财30天债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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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每个运作期期末例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中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1月31日至2019年3月31日)

  1、 中银理财30天债券A

  ■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截至建仓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均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及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建立了《新股询价申购和参与公开增发管理办法》、《债券询价申购管理办法》、《集中交易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通过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严格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公司建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决策及授权制度,以科学规范的投资决策体系,采用集中交易管理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建立层级完备的公司证券池及组合风格库,完善各类具体资产管理业务组织结构,规范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既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对异常交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分析评估、监察稽核和信息披露确保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投资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异常交易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1. 宏观经济分析

  国外经济方面,全球经济普遍存在下行压力,主要经济体央行均释放宽松信号,美国经济韧性一定程度超预期,欧洲经济景气度加速下滑,日本经济大幅走弱。从领先指标来看,美国经济景气度小幅回升超出预期,一季度美国ISM制造业PMI指数从2018年底的54.3回升至55.3,虽然美国2月非农就业大幅不及预期,但失业率仍保持低位,核心通胀整体相弱,给美联储进一步转向宽松留出了空间。欧元区经济景气度大幅下滑,一季度制造业PMI指数从2018年底的51.4大幅下行至47.6,创2013年4月以来新低,欧洲主要经济体通胀仍较疲软,欧央行前瞻指引中已排除2019年加息可能,并将在9月启动新一轮TLTROs释放流动性。日本经济继续承压,一季度制造业PMI指数从2018年底的52.6显著回落至49.2,2016年8月以来首次跌破荣枯线,同时通胀持续走低。综合来看,美国经济预计缓慢走弱,美联储2019年停止加息可能性仍高,且可能提前结束缩表;欧洲经济未见企稳迹象,德国经济前景不确定性增加;日本经济在通胀低迷、外需不振的影响下复苏前景不佳。

  国内经济方面,全球经济下滑叠加贸易战影响下外需趋弱,但在金融条件趋松和政策节奏提前的影响下,经济基本面预期出现边际改善。具体来看,一季度领先指标中采制造业PMI反弹1.1个百分点至50.5,同步指标工业增加值1-2月同比增长5.3%,较2018年末回落0.9个百分点。从经济增长动力来看,出口受贸易战冲击明显,消费低位企稳,投资小幅回升:2月美元计价出口增速较2018年末回落至-20.8%左右,1-2月消费增速较2018年末持平至8.2%;制造业投资高位回落,房地产投资暂时反弹,基建投资延续反弹,1-2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2018年末继续小幅回升至6.1%的水平。通胀方面,CPI短期见底,2月同比增速下行至1.5%,PPI在工业价格走低及基数效应下延续回落,2月同比增速较2018年末回落至0.1%。

  2. 市场回顾

  债券市场方面,一季度债市各品种均出现上涨。其中,一季度中债总全价指数上涨0.15%,中债银行间国债全价指数上涨0.55%,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上涨0.57%。在收益率曲线上,一季度收益率曲线走势小幅陡峭化。其中,一季度10年期国债收益率从3.23%的水平下行16个bp至3.07%,10年期金融债(国开)收益率从3.64%下行6个bp至3.58%。货币市场方面,一季度央行货币政策整体中性偏宽松,资金面延续总体宽松偶尔时点紧张的格局。其中,一季度银行间1天回购加权平均利率均值在2.22%左右,较上季度均值下行17bp,银行间7天回购利率均值在2.66%左右,较上季度均值下行18bp。

  可转债方面,一季度中证转债指数上涨17.48%,主要受益于权益市场在一季度大幅反弹,同时转债估值较前期低位小幅提升。个券方面,特发转债、广电转债、天马转债等中小品种整体表现相对较好,分别上涨72.51%、64.27%、49.78%。从市场波动情况看,供给端虽然放量,但权益市场的上行几乎完全主导了转债市场的波动。展望后市,股市整体尚处在低估值区间、债市机会成本低、配置资金流入等积极因素仍无实质性的变化,在权益市场整体走强、个股活跃度已经提升的背景下,继续积极参与仍是最优策略,同时随着品种的持续丰富,市场结构性机会带来的择券空间将继续增加。

  股票市场方面,一季度上证综指上涨23.93%,代表大盘股表现的沪深300指数上涨28.62%,中小板综合指数上涨33.79%,创业板综合指数上涨33.43%。

  3. 运行分析

  一季度股票市场大幅上涨,债券市场各品种小幅上涨,资金面总体平稳。策略上,我们维持适度的组合剩余期限和杠杆比例,在保证资产较好流动性的前提下,根据资金面波动的周期性特点进行同业存款、同业存单及短期融资券等的配置,保证了在低风险状况下的较好回报。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A类基金本报告期内收益率为0.74%,高于业绩比较基准40bp。

  B类基金本报告期内收益率为0.81%,高于业绩比较基准48bp。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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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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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50天。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超出合同约定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

  5.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5.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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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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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

  5.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并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5.9.2恒丰银行:

  3-25恒丰银行宁波分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回流被挪作他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宁波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兴业银行:

  3-19 兴业银行大连分行存在授信不审慎造成信用风险暴露的违法违规事实。大连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

  南京银行:

  2-11南京银行杭州分行存在金融统计存在错误;核定的财政性存款科目余额未缴存;未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信息资料;对外支付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进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共五宗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警告,并合计罚款人民币74.2万元。

  3-6南京银行北京西坝河支行贷款业务违规 被责令改正罚款80万

  福建海峡银行:

  3-25福建海峡银行存在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45万元。

  其他暂未查询到相关信息。

  5.9.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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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算中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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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中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中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中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中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5、法律意见书;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开放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也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cim.com查阅。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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