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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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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无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64,870,45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定位为高端包装印刷品和包装材料的研究生产,为知名消费品企业提供品牌设计和包装整体解决方案,前述为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也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此外,公司正积极探索新型烟草制品领域的发展,争取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产品是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烟标、中高端知名消费品牌包装及相关镭射包装材料镭射膜和镭射纸等。

  (1)烟标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烟标俗称“烟盒”,是烟草制品的商标以及具有标识性包装物总称,用于卷烟包装,主要是强调其名称、图案、文字、色彩、符号、规格,使之区别于各种烟草制品并具有商标意义。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挥烟标龙头企业的优势,不断推进设计创新能力,不断优化和提升产品结构,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对于烟标制品,公司采用的经营模式为订单式销售模式。烟标是为卷烟提供配套的产品,中烟公司为公司烟标制品的唯一客户端,烟标为特殊产品,每种烟标均只向特定的客户直接供应,生产时间、生产数量均服从客户的需要,一般不作产品储备。因而烟标生产企业往往需要预留一定的产能,以满足客户需求。由于烟标产品的特殊性,采用直接销售有效且经济,可以为卷烟生产企业提供直接技术支持服务,并可以直接快速获得客户的意见反馈,以加强对市场动态的掌握。

  (2)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

  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以原纸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印刷、黏合、拼装等加工程序后制成用于保护和说明及宣传被包装物的一种产品,公司此类产品主要运用于电子产品包装、化妆品包装、消费类产品个性化定制包装及精品烟酒外包装。在现有的新型包装产业基础上,公司积极探索技术多元化路径,力求通过在包装产品中应用更多前沿的RFID、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使包装成为互联网、物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促使公司产品技术和业务模式不断向智能化纵深领域拓展。

  对于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公司采用的经营模式为订单式销售模式。此类订单均服务于特定客户的特定产品,一般不作产品储备。公司多部门协同合作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在维护既有客户的基础上,不断扩充产能并完善高附加值延伸服务,积极拓展优质新客户。

  (二)行业发展及周期性特点

  1、烟标行业

  公司所处的烟标印刷行业是印刷包装行业下的细分行业,由于对原材料、印刷技术、产品用途都有较高要求,在行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深化调整卷烟产品结构,国家烟草专卖局多次调整卷烟分类标准以促进中高档卷烟产品的生产。随着“卷烟上水平战略”的实施,品牌总量不断减少,卷烟产品不断向中高端聚集,卷烟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品牌集中度的不断提高,设计服务能力强、印刷工艺水平高、防伪性强、符合节能环保理念的烟标企业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烟标印刷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高,未来几年,烟标生产企业存在进一步整合的市场机会。

  公司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品牌效应和技术研发的竞争优势。公司凭借着在烟标印刷行业拥有的多年生产和服务经验,已与全国多数烟草工业公司建立并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公司是国内烟标印刷行业的领军企业,在烟标印刷行业占有重要的市场地位。

  烟标印刷行业发展与卷烟行业发展息息相关,其自身没有明显的周期性。烟标是为卷烟提供配套的产品,卷烟厂商出于生产的便利性、服务的及时性等因素考虑,往往倾向于就近选择配套的烟标厂商提供服务,因而烟标行业表现出一定的区域性特点。

  2、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

  从整体来看,我国包装企业数量多而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不高,重复建设的现象较严重,行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相对于世界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纸质印刷包装行业的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仍较为落后。纸质印刷包装行业中,低端包装领域竞争尤为激烈;而在高端领域,拥有高端品牌客户、高精生产技术、高服务质量的优质大型企业相对较少,行业集中度相对于国内低端包装略高,但相较于发达国家包装行业集中度而言仍偏低。

  纸质印刷包装行业是下游消费产品的配套行业,根据下游行业的经营情况及需求情况等,呈现相应的周期性、区域性。随着国家经济的增长,国民生活条件的改善,消费者对消费类电子产品、精品烟酒、高档化妆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升级,作为展现品质、传递品牌价值的重要载体,纸质包装产业也将逐步向高端化、精品化演进。

  经过近年公司在纸质印刷包装行业的投入,有效实现产业链拓展和延伸,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精品包装产品的市场覆盖,通过进一步技术改造、新型设备的购置和原有设备的替换,持续扩大产能,不断提高公司技术创新实力,抓住包装前沿领域的技术方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努力满足市场的增长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烟草行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正确分析烟标行业及市场的形势,紧跟客户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实现烟标主业的稳定发展;在彩盒产品方面,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不断提供更高附加值并增强客户黏性,在精品烟酒包装、电子产品包装、快消品包装等彩盒包装领域取得良好成绩。通过不断强化防伪溯源、个性定制、设计创意、数字营销等在包装产品上的运用, 进一步增强大包装产业的市场竞争优势。不断扩大及满足集团内部对于镭射纸膜等包装印刷生产原料的需求,为公司在成本和质量控制方面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工作情况如下:

  1、着力聚焦烟标主业发展,持续彰显综合优势

  2018年,烟草市场状态持续好转,品牌培育实现新突破,结构优化取得新进展,细分品类中细支烟、中支烟、短支烟、爆珠烟等均保持高速增长,行业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效,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数据,全年实现税利总额11,556.2亿元,同比增长3.69%;上缴国家财政总额10,000.8亿元,同比增长3.37%。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抓住烟草行业稳中向好、卷烟品牌结构性升级的机遇,围绕客户的需求不断加大设计与研发能力,持续改进生产工艺,继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大力拓展新市场及新产品,在不合并重庆宏声、重庆宏劲烟标销量的情况下,实现烟标销量比上年同期增长7.97%。

  本报告期,公司共实现营业总收入3,374,004,791.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5,308,104.7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92,189,290.0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45%;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8,203,580,899.2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6,492,800,613.4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68%。

  2、多维度布局,打造彩盒包装核心竞争力

  在彩盒产品方面,公司通过强化印后制造能力,持续提升自动化智能设备的性能,推进精品包装产品的发展及其智能化进程,产能效率得以不断提升,不断拓展精品烟酒、电子产品等产品的彩盒包装,在保持“中华(金中支)”、“南京(九五之尊)”、 “云烟(大重九)”、“茅台醇”、“洋河”等知名烟酒品牌的精品彩盒包装市场份额的同时,持续加大市场、产品开发力度,不断引入新客户拓展新产品,主要有多款新型烟草彩盒包装,如取得英美烟草、雷诺烟草、菲莫国际、悦刻等知名品牌的新型烟草产品的合格供应商资格;知名白酒品牌如“劲酒”、“红星二锅头”、“江小白”的外包装等。本报告期,公司彩盒产品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67.09%。

  3、深入国企混改,白酒包装发力前进

  公司以8,32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申仁包装进行增资,上海仁彩以2,080万元对申仁包装进行增资,合计增资1.04亿元,资金主要用于申仁包装的厂房建设、生产经营及后续发展,加快实现申仁包装产能的扩建和升级,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的方式,成为申仁包装的第二大股东,有利于深化与战略合作伙伴茅台技开司的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优势互补,把握住高端白酒持续增长的机遇,拓展酒类包装及其他社会包装品业务,增厚公司业绩。

  4、新材料不断突破,助力大包装稳健发展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丰田依托集团优势,有序推进募投项目之一“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不断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加强自主研发水平,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提高包装材料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产能不断扩充,在满足集团内部镭射纸膜等包装材料供应稳定性的同时,积极拓展外延客户,实现新型防伪包装材料销量的增长,有效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不断提升公司在大包装产业的竞争优势。本报告期,中丰田实现净利润6,899.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4%。

  5、增值服务持续升级,提高公司综合实力

  公司依据客户需求,提供包括鉴真、防伪溯源、创意设计、互动营销等增值服务,不断延伸产业链的上下游。包装产品防伪溯源方面,公司子公司盒知科技实现基于智能包装的物联网全球鉴真溯源平台、酒企个性化定制服务两大平台贯通,与蚂蚁金服区块链共同打造“劲嘉区块链”,形成了互联互通互用的生态型行业应用服务平台;参股子公司华大北斗助力公司有针对性的为不同的客户提供个性化定制的加密解决方案,推动大包装业务转型升级;包装产品设计创意方面,公司子公司蓝莓文化作为公司独立运营的设计创意板块,不断强化设计创意、数字营销等在包装产品上的运用,提升公司软实力,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6、新型烟草布局稳健,打造利润增长点

  公司密切关注新型烟草行业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动态,在生产、技术、人才等方面提前做好布局,公司子公司劲嘉科技积极将其产品向烟草企业推介,目前已与云南、上海、河南、山东、广西、重庆等中烟公司展开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劲嘉健康与复星集团控股子公司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推进新型烟草及健康科技领域优质标的的投资并购;公司与北京米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桥前海创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合资公司,利用各方的技术、资金等各方面优势,推进新型烟草制品的发展进程;公司与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推进双方在新型烟草制品领域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及销售推广,劲嘉科技与其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华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实现战略合作的落地。

  公司在严格遵照国内外新型烟草领域的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前提下,与合作方积极把握新型烟草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在新型烟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加速相关领域的探索与加大投资力度,争取打造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7、实施股份回购彰显信心,资本运作富有成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累计回购股份29,963,932股,占公司截止至回购完毕之日的总股本的2.0045%,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该部分回购股份已完成注销工作,有效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指标。

  8、技术创新引领行业,竞争优势持续积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扬抓技改、求创新、增效益的优良传统,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申请专利124项,其中发明专利40项;新获得专利授权64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外观设计3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授权565项,其中发明专利93项,外观设计6项;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

  注1:公司以现金5,340万元人民币收购上海丽兴100%的股权,2018年4月1日本公司与梅曙南、杨幼妮、金晶、张寅元、上海石龙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关于上海丽兴绿色包装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了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手续,纳入本期公司合并报表。

  注2:深圳劲嘉盒知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23日成立,注册资本总额为6,000万元, 公司出资3,600万元 ,出资比例为60%,田学礼出资2,100万元 ,出资比例为35%,郭成元出资300万元,出资比例为5%。

  注3:深圳嘉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成立,注册资本总额为10,000万元,深圳劲嘉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100万元,出资比例为51%;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出资比例为49%。

  注4:深圳因味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成立,注册资本总额为2,000万元,公司出资1,020万元,出资比例为51%;北京米物科技有限公司出资980万元,出资比例为44%;深圳市南桥前海创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00万,出资比例为5%。

  注5:深圳嘉玉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成立,注册资本总额为2,000万元,深圳市劲嘉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020万元,出资比例为51%;深圳市华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资980万元,出资比例为49%。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鲁予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王艳梅女士、于秀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年-2021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年-2021年)〉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指母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44,708,927.0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470,892.71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490,238,034.3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1,636,200,669.07元,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人民币446,080,195.66元,因此,本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680,358,507.76元。

  公司2018年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464,870,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分配股利439,461,135.00元,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240,897,372.76元。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结合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制定程序合法合规,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公司的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前未发生异常变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乔鲁予、侯旭东、李德华已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9年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及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西丰彩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劲嘉新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劲嘉供应链有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开展需要,以及资金实际使用及需求情况,各公司需向当地银行提出银行综合授信、融资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以解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具体如下:

  (一) 贵州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二) 中丰田光电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三) 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四) 昆明彩印有限责任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五) 江苏劲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六) 江西丰彩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七) 江苏顺泰包装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八) 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其中低风险授信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可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在5,000万元的低风险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相关业务。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九) 深圳劲嘉新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十) 深圳前海劲嘉供应链有限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银行承兑协议及融资合同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十一) 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十二) 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银行以实际商谈为准,具体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在此授信额度内向银行融资、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贷款利率为同期市场利率。

  2、 在相当于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同意由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融资合同及银行承兑协议的签署及相关事宜,并在授信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超过该额度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十一、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乔鲁予、侯旭东在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董事,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之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吉星”)为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的低风险授信,公司将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长春吉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推动其快速发展,增强盈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二、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19年年度审计会计事务所及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五、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关于2019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9-03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瑞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任瑞华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审费用120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作为公司审计机构,胜任了公司 2018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本次续聘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已得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年审费用120万元,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9-04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劲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9年5月13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第四次会议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星期一)。

  7、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楼董事会会议室。

  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6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年-2021年)〉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聘任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2019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第五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8年修订)》的要求,议案4、6、7、8、9、10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在2019年4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3、现场登记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6楼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8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4、6、7、8、9、10实行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联系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6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 86708116

  传  真:0755-26498899

  联 系 人:李晓华、何娜

  E-mail:jjcp@jinjia.com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91”,投票简称为“劲嘉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8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19年5月1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 19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回避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回避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联系电话: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9层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4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李青山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指母公司)2018年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544,708,927.0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4,470,892.71元,本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490,238,034.35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人民币1,636,200,669.07元,本年分配上年度股利人民币446,080,195.66元,因此,本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680,358,507.76元。

  公司2018年年度拟实施权益分派,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1,464,870,4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分配股利439,461,135.00元,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股利为人民币1,240,897,372.76元。

  监事会认为: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关于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核销。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额度的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关于2019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批复、资金到账情况

  2016年6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年7月4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6年12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经2017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74元,募集资金总额1,649,999,970.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4,75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631,869.91元,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624,618,100.77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7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

  【注1】 详见后文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注2】 详见后文三、(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2008年经公司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于2016年6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华富支行、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等分别设立了账号为1580 4395 6123 83、3371 6010 0100 2092 82、3371 0010 0100 2155 26、3918 0188 0000 5548 8、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0039 2972 0300 3399 442、4425 0100 0034 0000 2212、4438 9999 1010 0058 8640 0八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7年 11 月 6 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项目进行了变更,2018年4月9日公司、中信证券及专户银行重新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现象,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占用或挪用现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劲嘉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内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18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601,214,687.93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236,431,102.79元,募集资金累计支付使用364,783,585.1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023,403,412.84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9,489,826.94元,扣除支付的手续费32,287.33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52,860,952.45元(其中活期存款92,860,952.45元、期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385,000,000.00元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575,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预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36,431,102.79元,该事项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核字【2017】48210017号审计报告。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36,431,102.79元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于2017年 11月7日、11月8日、11月9日、11月10日、11月13日将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由募集资金账户转至公司普通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按上述议案共使用人民币5.9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2018年11月2日到期之前,陆续按承诺将上述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1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8年11月6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7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4日;

  2018年11月6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4日;

  2018年11月6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4日;

  2018年11月6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4日;

  2018年11月6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4日;

  2018年11月8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2018年11月8日至2019年11月4日;

  2018年11月27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2018年11月28日至2019年11月4日;

  2018年11月27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2018年11月28日至2019年11月4日;

  2018年12月25日,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1月4日。

  截至2018年 12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3.85亿元。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11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6.5亿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5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投资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截至2018年 12月 31  日,现金管理进展情况如下:

  2018年10月10日,公司购买了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4,500万元,起始日期2018年10月10日至2019年2月10日;

  2018年10月16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7,000万元,起始日期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1月16日;

  2018年10月18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3,000万元,起始日期2018年10月18日至2019年2月18日;

  2018年10月30日,公司购买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3,000万元,起始日期2018年10月30日至2019年1月31日;

  2018年12月25日,公司购买了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21,000万元,随时可支取;

  2018年12月26日,公司购买了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7,000万元,随时可支取;

  2018年12月26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6,000万元,随时可支取;

  2018年12月27日,公司购买了兴业银行深圳华富支行发行的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该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金额为6,000万元,随时可支取。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57,500万元。

  (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8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23,403,412.84元,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29,489,826.94元,扣除支付的手续费32,287.33元,实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052,860,952.45元(其中活期存款92,860,952.45元、期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385,000,000.00元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575,000,000.00元)。

  (六)期后事项的说明

  会计报表日后,无其他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事项。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18年1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为了达到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效益,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 RFID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贵州省食品安全(含药品保健品)物联网与大数据营销溯源平台项目”,变更为“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

  2018年1月30日,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两项议案。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本公司、中信证券及专户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表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明细表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年-2021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规划中涉及的未来计划、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鉴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公司亦存在根据发展需要对本战略规划作相应调整的可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15年12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年-2020年)〉的议案》,公司围绕《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年-2020年)》推进各项业务,取得一定成效,由于国家政策、社会经济运行、行业动态等客观因素的不断变化,需对战略规划的可行性不断做出论证,根据目前公司所处的环境及现阶段发展情况,公司决定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做出调整,制定《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年-2021年)》,统筹各项业务的全局性指导,调整后的发展战略规划已经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年-2020年)》的实施情况

  (一)《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年-2020年)》的目标

  董事会经过对包装印刷行业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入调研,确定未来五年,公司重点做大做强大包装和大健康两大支柱产业,到2020年营业收入在2014年基础上翻两番,达到90亿元。继续坚持技术创新,提升包装印刷核心竞争力;坚持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电子消费品、食品等产品包装;继续推进并购重组,扩大市场份额。同时拓展健康产业,发挥资本优势、资源优势,整合国内外著名医疗健康机构,在肿瘤防治、生物制药、生物工程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到2020年大健康产业收入比例达到公司收入的10%。

  (二)《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年-2020年)》的实施进展情况

  2016年至2018年,公司依据《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年-2020年)》,在大包装及大健康产业的主要工作及成效如下:

  1、 大包装产业主要工作及成效

  主要工作

  (1)为强化公司文化创意板块,公司设立子公司深圳前海蓝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莓文化”),蓝莓文化于2016年3月9日成立,提供品牌策划、文化创意、品牌营销、设计制作等服务,搭建“互联网+文创+包装”平台,从产品设计营销到用户最终使用全链条追踪,大力促进包装产品向包装+增值服务价值链升级转型。

  (2)2016年4月22日,公司与上海中昂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昂实业”)、上海伟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岩投资”)签署了《关于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人民币19,200万元收购中昂实业持有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星印务”)60%股权、以人民币3,200万元收购伟岩投资持有吉星印务10%股权。此前,公司尚未在东北区域开展相关业务,吉星印务在烟标行业拥有丰富的经验及相关资源,与客户建立了稳固、友好的合作关系,业务相对稳定,此次交易有助于填补公司在东北烟标市场的空白,以吉林烟标市场为立足点,辐射整个东北烟标市场,有效提高公司在东北烟标市场规模和占有率,有效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公司以人民币17,500万元收购星港联合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劲印务)33%股权的事项于2016年5月30日完成,公司直接持有宏劲印务33%的股权,同时,通过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宏劲印务67%的股权,公司对宏劲印务的控制力度得以加强,有利于公司在电子产品、信息智能包装领域的业务拓展。

  (4)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4,000万人民币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华大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北斗”),华大北斗于2016年12月6日成立,主要从事芯片、算法、模组和终端产品设计、集成、生产、测试、销售及相关业务,此次交易有利于为公司培养一家优秀的核心芯片供应商,探索芯片技术在包装上的应用,符合公司向物联网领域进军的战略布局。

  (5)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取得证监会的核准批文,于2017年11月3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得到充分的资金资源保障,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形成从新型材料研发到智能精品包装设计、制造再到信息追溯、物流追踪全产业链产品体系,并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现有产能进一步技术改造,为实现公司大包装战略奠定基础;复星集团下属子公司亚东复星瑞哲安泰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位列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有利于激发公司发展新活力,借助复星集团的核心资源优势、投资经验等,进一步加快促进战略投资者与公司在大包装、大健康领域的全球化拓展与合作。

  (6)2017年12月23日,公司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茅台技开司”)签署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为实现与茅台技开司股权及业务的深入合作,公司通过系列股权收购,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持有上海仁彩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仁彩”)及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仁包装”)部分股权,上海仁彩及申仁包装的核心管理团队在包装印刷行业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及快消品市场开拓经验,股东之一茅台技开司在白酒技术研发经营、包装印刷等方面掌握前沿技术,以上的交易有利于公司快速切入高端白酒等快消品包装领域,提升公司社会包装产品市场份额。

  (7)为深入布局智能包装领域,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深圳劲嘉盒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盒知科技”),盒知科技于2018年1月23日成立,盒知科技大力推进互联网+、RFID传感技术、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包装产品领域的深度应用,促进包装产品智能升级。

  取得的成效

  公司在烟标领域保持领先水平;在精品烟酒包装、电子产品包装、快消品包装等彩盒包装的拓展工作顺利,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彩盒包装的应用,实现一定程度智能化自动生产的建设,大幅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并购整合等方式积极拓展公司横向及纵向产业链,增强公司的产业规模;通过在包装产品中应用更多前沿技术,促使公司产品技术和业务模式不断向智能化纵深领域延伸。

  若考虑合并公司重要联营公司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声”)及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劲”),2016年至2018年公司烟标产品、彩盒产品及镭射包装材料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直接持有重庆宏声66%股权,直接持有重庆宏劲33%股权,通过重庆宏声持有重庆宏劲67%股权。

  2017年1月4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与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对重庆宏声的经营业务、生产管理做出安排,并就公司将所持重庆宏声20%表决权委托于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行使达成一致意见。根据协议,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重庆宏声46%表决权,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重庆宏声54%表决权,公司将不再合并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的财务报表,将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重庆宏声及重庆宏劲的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

  2、 大健康产业主要工作及成效

  主要工作

  (1)2015年12月15日,与中山大学抗衰老研究中心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书》,双方在相互认可的“基因编辑与细胞治疗”等生物技术领域开展合作,其后,双方成立了工作组,对如何推动深入合作进行了数轮沟通。为推动前述战略,公司与中山大学于2015年12月29日签署了《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中山大学科研队伍为公司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共同建立基于CRISPR/Cas9技术的地中海贫血疾病基因修正的技术体系。

  (2)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经营范围新增“生物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和心理咨询)”。

  (3)公司投资设立了子公司深圳劲嘉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劲嘉健康”),经营范围为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医疗器械及设备的技术开发;保健品的销售;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深圳劲嘉健康于2017年2月23日取得营业执照;深圳劲嘉健康下设子公司广州劲嘉健康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劲嘉健康”),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广州劲嘉健康于2017年4月1日取得营业执照。

  (4)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健康产业的团队管理经验、投资经验、风险控制经验等,公司多方寻找、筛选具有健康领域显著优势、认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合作伙伴。公司引入复星安泰为战略投资者,双方将就以下事宜进行深度的战略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大包装产业链上产品和应用范围的延伸;大健康领域的共同投资;大包装、大健康领域的全球化产业拓展、业务合作,及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战略合作事宜。

  2017年3月10日,经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深圳市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协会秘书长王艳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17年11月20日,经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复星集团全球合伙人杨伟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并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进一步在健康产业领域的项目选择、评判方面发表专业意见。

  (5)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劲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科技”)积极将其在新型烟草方面的技术、产品等向烟草企业推介,目前公司已与云南、上海、河南、山东、广西、重庆等中烟公司展开合作,并已形成一定的专利和技术积累;公司与北京米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桥前海创新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因味科技有限公司,目前该合资公司正积极开展产品研发,蒸汽型电子烟产品及加热不燃烧烟具产品计划于2019年推出;公司与云南中烟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劲嘉科技与云南中烟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华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嘉玉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云南中烟部分新型烟草烟具的生产工作。

  取得的成效

  自战略规划开始实施至今,公司集中在肿瘤防治、生物制药、健康管理、专科医疗、新型烟草等领域进行了大量项目的考察和评估。结合国家2016年以来在生物医疗领域新政策的出台,制药及专科医疗领域竞争的加剧,公司及复星团队认为,截至目前,在健康衰老、肿瘤防治、生物制药、生物工程等领域的备选项目均未能达到公司投资、收购标准;公司在不违反新型烟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前提下,在新型烟草领域布局逐步完善。

  二、公司发展面临的环境

  在《公司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年-2020年)》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密切关注烟草行业、白酒行业、电子消费品、大健康等领域的动态情况,经分析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发展情况如下:

  (一) 大包装行业

  1、 烟标行业

  2016年,我国烟草行业坚持“控产量、稳销量、压库存、调状态、守红线、增税利”,工商税利总额比上年同期下降5.6%,销售卷烟箱数比上年同期下降5.6%;2017年,烟草行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工信部的直接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产销、提结构、控烟叶、降库存、增税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烟草行业见底复苏,全年实现税利总额同比增长3.24%;2018年,烟草行业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着力抓好各项举措落实,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市场状态持续好转,品牌培育实现新突破,结构优化取得新进展,行业改革发展取得新的成效,全年实现税利总额同比增长3.69%。

  综上,卷烟行业在历经2016年阶段性调整后,呈现稳中向好的良好局势,随着“卷烟上水平战略”的实施,一二类卷烟、高端卷烟、细支烟、短支烟、爆珠烟销量均保持较高速度增长,卷烟行业的进一步规范、品牌集中度的不断提高,设计服务能力强、印刷工艺水平高、防伪性强、符合节能环保理念的烟标企业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凸显,烟标印刷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逐步提高,未来几年,烟标生产企业存在进一步整合的市场机会。公司凭借着在烟标印刷行业拥有的多年生产和服务经验,已与全国多数烟草工业公司建立并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公司在烟标行业的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

  2、 白酒等其他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行业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全国酒类行业生产经营显示, 2018年1-12月,中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累计产量871.2万千升,同比增长3.1%;根据中国轻工业网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白酒制造业利润总额1,250.5亿元,同比增加29.98%;工信部发布的《2018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数据显示,2018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1%;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9.0%。

  纸质包装作为展现品质、传递品牌价值的重要载体,随着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及不断升级的消费选择,高端白酒、电子消费品、社会消费品等有望迎来增长,也促使纸质印刷包装企业不断提高制造水平和服务质量。

  从整体来看,我国包装企业数量多而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不高,重复建设的现象较严重,行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相对于世界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纸质印刷包装行业的产业结构和技术水平仍较为落后。纸质印刷包装行业中,低端包装领域竞争尤为激烈;而在高端领域,拥有高端品牌客户、高精生产技术、高服务质量的优质大型企业相对较少,行业集中度相对于国内低端包装略高,但相较于发达国家包装行业集中度而言仍偏低。

  国家“十二五”规划将包装列入了“重点产业”,明确了“加快发展先进包装装备、包装新材料和高端包装制品”的产业发展重点;“十三五”规划明确了“重点发展绿色包装、安全包装、智能包装”的产业发展目标。国家工信部、商务部印发的《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政策层面为行业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引,针对标准建设、智能制造水平、产业结构优化、培育新兴业态等方面做出明确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 年,形成15 家以上年产值超过50 亿元的企业或集团,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中高端纸质印刷包装产品行业具有广阔前景。

  (二)大健康行业

  1、生物医药等健康行业

  随着人民健康教育的普及健康意识的提升,国家层面不断为大健康产业的向上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产业支持及政策支撑,健康中国战略的逐步落地,“十三五”期间围绕大健康、大卫生和大医学的医疗健康产业有望突破10万亿元市场规模,健康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健康产业处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种政策的出台对于产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中国的健康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国家不断对医疗健康行业存在的乱象大力整治,如对抗肿瘤药物、治疗性疫苗、细胞治疗等领域进行进一步规范。尽管公司在大健康领域进行积极的探索及尝试,但作为大健康行业的新进者,在监管规则不断细化、竞争格局不断加剧、行业变化日新月异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

  2、新型烟草行业

  据欧睿国际估计,2018年新型烟草制品的消费者超过4,000万人,至2022年有望增长到6,400万人;2018年新型烟草制品销售额247亿美元,同比增长45.8%,规模相当于排名第9位的卷烟市场,接近烟丝、雪茄的年销售额;预计至2020年,新型烟草制品会成为销售额仅次于卷烟的品类。其中,电子烟仍是销售额最大的品类,2018年电子烟的销售额约145.2亿美元,同比增长27%;其次是以iQOS为代表的加热烟草制品,2018年销售额约102亿美元,同比增长约1倍,对销售额增幅的贡献最大。在细分品类中,销售额增长最快的是封闭型电子烟,增速高于加热烟草制品,主要原因是美国市场电子烟品类结构的变化。

  2018年全国烟草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密切关注烟草市场新动向,大力支持雪茄烟加快发展,积极研发电子烟、口含烟、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等新型产品。

  我国为新型烟草制品的出口大国,但目前国内消费市场较小,随着我国消费者对健康减害的需求逐步提升,以及各地中烟对相关新型烟草制品发展的愈加重视,新型烟草制品的行业规模有望迎来进一步增长。

  截止本次战略规划发出之日,国家尚未出台关于电子烟及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相关明确的监管政策及标准。

  三、公司调整发展战略规划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6年-2018年在大包装及大健康产业取得的成效,并深入分析公司目前所处的行业环境,经过分析评估,公司认为:

  大包装领域,随着烟草行业的回暖,白酒行业、电子消费品等的持续增长,结合公司的前期布局,在大包装产业公司拥有突出的优势,公司应通过多种举措继续提升在大包装产业的综合竞争力;

  大健康领域,根据公司与专业人士及专业机构在大健康领域的合作、探讨,对国家最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对生物技术及医疗服务相关标的公司的考察、洽谈结果,结合新型烟草在全球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公司在新型烟草的经验积攒,公司将在未来三年,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的前提下,聚焦于大力培育新型烟草产业。

  四、《三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年-2021年)》

  (一)发展战略与目标规划

  凝聚全力,高质量推进大包装产业发展,继续做大做强做优烟草包装,大力拓展酒包和其他精品包装、提升包装智能设计技术水平,加快建成高新材料基地;积极培育新型烟草产业。

  经过努力,2019-2021年,力争达成:

  1、 继续保持公司在全国包装印刷行业龙头地位,实现利润排名、市场规模、股票市值、竞争实力等方面位居同行前列;

  2、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保持两位数以上;

  3、 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分红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50%。

  (二)实现发展战略规划的主要目标及举措

  1、夯实发展大包装主业,技术创新实现智能升级

  (1)主要经营目标

  做大做强做优烟标主业

  基于公司与中烟公司多年稳定的合作及在烟标行业多年深耕的经验,烟标将继续作为公司大包装产业的核心业务,不断顺应烟草行业的动态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努力保持生产销售总量、收入、利润的稳定增长,提高在全国份额的比重,继续保持在行业的领先地位。

  快速发展以酒包装为主的其他产品包装

  充分利用公司在烟标产业多年积累的资源和竞争优势,积极探索其他品类包装板块的发展机遇,把握高端白酒、精品卷烟、电子消费品、食品、日化品、药品等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持续拓展彩盒产品的业务版图,推动彩盒包装形成的第二支柱发展的新局面。

  提升包装智能设计水平

  完善鉴真溯源、保真防伪、大数据等体系服务,实现包装防伪升级和智能化;持续提升智能物联数字化标签和大数据增值服务等高科技功能,为公司后续进军其他名酒包装领域或其他社会包装业态奠定坚实的科技平台基础。

  大力支持新型材料发展

  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以全资子公司中丰田为实施主体,大力发展实现镭射纸/膜产品,实现集团内部大比例的内供,外销比例显著提升,进而打造成为我国镭射包装材料的龙头企业,实现销售、利润位于行业前列。

  (2)主要举措

  强化设计创意及智能化水平

  以RFID应用为主,智能化纸张材料为发展依托,大力推动包装载体与智能物流、智能零售、智慧商业、产品追踪、包装设计与品牌文件策划等领域的融合,为客户提供多样性、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促使传统包装制造产业向服务类行业转型,促进包装产品向包装+增值服务价值链升级转型。

  灵活运用资本工具

  充分利用上市公司投融资平台,发现和寻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行业并购机会,形成资本市场融资和优质资源获取的良性循环。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遵循审慎原则,通过股权收购、合作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高包装市场的占有率,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积极开拓多方位融资渠道,结合公司产业特点,通过发行新股等方式来筹集资金,同时根据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防范和降低财务风险;在符合相关规则的前提下,积极探讨与专业机构合作成立产业并购基金,借助专业机构的资金优势和基金管理人才在投资方面的先进经验,寻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投资机会,培育、储备一批优质项目,为公司发展建设奠定基础。

  全面提升营销水平

  全面围绕客户在需求的感知、创意、设计、研发、生产、交付、售后等全链条、各环节的实际需求,建立客户服务标准化、数据化管理体系,打造高效、专业的营销队伍,逐步实现产品功能营销、成本价值营销、客户体验营销产品个性化定制营销。

  完善人才培养及激励机制

  优化公司内部人才结构,完善公司内部员工培养和发展体制,深挖员工潜力,加大职业能力培训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宽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在公司内部培养一批高技能专业人才,推动人才全面发展;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实施更积极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大力引进行业高端人才,制订科学合理高端人才认定标准和职业发展通道,引导推动人才培养链与产业链的有机衔接,为高端人才的引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完善岗位价值评估体系,最大限度的满足不同层次的人员需求,进一步完善健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不断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和创新精神,实现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的共赢发展,为公司长期的人才储备打好基础。

  2、积累经验探索发展方向,新型烟草产业蓄势待发

  (1)主要经营目标

  积极跟踪新型烟草全球的动态发展,持续跟进国内相关政策及标准的进程,配合国内外合作方及重点客户,大力拓展加热不燃烧器具、电子烟等新型烟草的研发、生产、营销等工作,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主要举措

  配合客户加大研发力度

  围绕国内外的发展形势以及客户的需求,完善自主研发生产体系,积极推动自主创新,增加新型烟草的研发投入,建立研发基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现有科研成果市场转化,并储备一批具有市场化前景的科研成果,搭建行业技术交流平台。

  拓展国内外销售渠道

  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强化市场开发,对消费群体的需求进行持续、有效的跟踪,并进行综合评估,针对相应市场作出精准定位,在利用合作方固有渠道的同时,不断推进品牌推广,不断丰富和拓展销售渠道,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奠定良好基础。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9-03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如下:

  (十三)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 关联交易概述

  1) 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2019年,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销售产品及商品(包括烟标、包装产品、纸张、镭射膜等)及采购包装产品,预计2019年销售产品及商品金额在人民币12,000万元以内,采购包装产品金额在人民币15,000万元以内。

  2) 根据山东市场烟标业务情况,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青岛嘉泽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嘉泽”)销售产品(包括烟标等),预计销售金额在人民币40,000万元以内。

  3) 青岛嘉泽是公司生产用平张纸的供应商之一,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青岛嘉泽采购平张纸,预计采购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

  4)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嘉颐泽”)将向青岛嘉泽出租房屋、销售水电燃气及管理服务,房屋租金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销售水电燃气不超过2,000万元。

  5) 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贵州省仁怀市申仁包装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仁包装”)销售产品及商品,预计销售金额在人民币25,000万元以内。

  6) 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向上海仁彩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仁彩”)销售产品及商品,预计销售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

  2、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青岛嘉泽2019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 青岛嘉颐泽与青岛嘉泽2019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申仁包装2019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海仁彩2019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十四)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1) 重庆宏声

  ①.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79.277万元。

  ②. 法定代表人:李德华。

  ③.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户外广告设计、制作。

  ④.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重庆宏声总资产(合并报表数据,下同)为81,785.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37,972.3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7,267.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279.27万元。

  ⑤.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重庆宏声66%的股权,根据公司收购重庆宏声时的协议安排,公司通过股权托管协议将持有的重庆宏声19%的表决权委托给重庆宏声公司另一股东重庆宏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声集团”)托管,委托时间为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月 31 日,因此,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宏声集团为重庆宏声的实际控股股东,在此期间重庆宏声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重庆宏声的投资收益。表决权委托到期后,即2017年重庆宏声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合并了重庆宏声的财务报表。2017年12月19日,公司与宏声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将所持有重庆宏声20%表决权委托给宏声集团行使,并经2018年1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自2018年1月1日起,宏声集团为重庆宏声的实际控股股东,在此期间重庆宏声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宏劲则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将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重庆宏声的投资收益。

  2) 青岛嘉泽

  ①.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②. 法定代表人:冷兆春。

  ③.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制造:水松纸、铝箔纸、金拉线、BOPP烟膜、卡纸及其它包装材料、胶粘剂(不含危险品)。(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④.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青岛嘉泽总资产为50,878.62万元、净资产为20,338.2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4,928.42万元、净利润3,006.09万元。

  ⑤. 与公司的关系:2012年8月公司收购佳信香港100%股权,佳信香港成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而佳信香港持有青岛嘉泽30%的股权,因此青岛嘉泽成为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将按照权益法核算对青岛嘉泽的投资收益。

  3) 申仁包装

  ①.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②. 法定代表人:杨凤祥

  ③.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

  ④.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申仁包装总资产为45,588.89万元、净资产为38,360.18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5,995.09万元、净利润4,018.21万元。

  ⑤. 与公司的关系:2017年12月公司收购申仁包装29%的股权,2018年3月公司对申仁包装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共持有申仁包装35%的股权,申仁包装为公司的联营公司,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对申仁包装的投资收益。

  4) 上海仁彩

  ①. 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②. 法定代表人:沈小靖

  ③. 经营范围:生产各类商标和包装装潢印刷制品,电脑排版设计、制版,销售自产产品。

  ④. 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仁彩总资产为43,527.70万元、净资产为36,383.78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0,954.15万元、净利润3,477.69万元。

  与公司的关系:2017年12月23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华香港国际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烟草”)与沈小靖、梅曙南、张家振签署了《关于香港润伟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华烟草以现金收购香港润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润伟”)30%的股权;同日,公司与梅曙南、杨幼妮、金晶、张寅元、上海石龙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上海丽兴绿色包装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现金收购上海丽兴绿色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丽兴”)100%的股权。上海丽兴和香港润伟分别持有上海仁彩10%和60%的股份,公司将按照权益法核算对上海仁彩的投资收益。

  2、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 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

  公司董事乔鲁予、侯旭东、李德华同时兼任重庆宏声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故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2) 青岛嘉泽

  佳信香港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而佳信香港持有青岛嘉泽30%的股权,因此青岛嘉泽成为公司的联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青岛嘉泽为公司的关联方, 青岛嘉泽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3) 申仁包装

  公司董事乔鲁予、副总经理黄华同时兼任申仁包装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故申仁包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申仁包装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4) 上海仁彩

  公司副总经理黄华先生兼任上海仁彩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故上海仁彩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海仁彩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1) 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根据其财务状况,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2) 青岛嘉泽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根据其财务状况,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3) 申仁包装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根据其财务状况,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4) 上海仁彩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根据其财务状况,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十五)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重庆宏声及控股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及采购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青岛嘉泽采购平张纸及销售产品,青岛嘉颐泽向青岛嘉泽出租房屋、销售水电燃气及管理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申仁包装、上海仁彩销售产品及商品,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

  2、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交易双方待交易发生时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单位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是依据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关联方的日常经营均是必要的、有利的,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劲嘉股份开展的上述关联交易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等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综上,中信证券对劲嘉股份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9- 035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6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人民币5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主要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投资等产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核批准。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概述

  1、委托理财的原因和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3、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额度的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5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

  4、决策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人民币5亿元)进行委托理财,不属于关联交易,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5、授权期限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5 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5 个月内。

  6、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品种

  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委托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结构性存款等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拟投资的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也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7、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8、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把投资风险的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密切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额度的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该事项尚需在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之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吉星”)为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的低风险授信,公司将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反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形。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吕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726938794B

  公司住所:二道区临河街600号

  主要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销包装材料、包装机械、印刷材料;商务信息咨询;印刷技术服务(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公司授权相关人员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由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长春吉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推动其快速发展,增强盈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长春吉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此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实际发生额为0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审批额度为34,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5.24%;实际发生额为25,0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8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发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9-03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十六)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 年陆续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须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会计准则。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 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 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

  根据规定,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9- 04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情况

  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进一步加大清理工作力度。

  2、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母公司共计人民币353,762.75元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具体核销情况如下:

  母公司应收款项核销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账龄过长,属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已形成坏账损失。公司通过发催款函等多次催收方式催讨逾期应收款项,但目前该部分款项仍然催收无果,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前述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公司对前述应收款项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以上应收款项均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9年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于2019年4月22日下午15:00~17:00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劲嘉股份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劲嘉股份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乔鲁予先生,董事、总经理侯旭东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李德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晓华女士,财务负责人富培军先生,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保荐代表人胡征源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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