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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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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1、第一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度,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第二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对第一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将本次配套资金中不超过8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将本次配套资金中不超过8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9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无理财产品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累计投资收益为3,244.99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累计收益685.97万元,期末存款余额2,653.66万元,余额明细详见本报告“二、(二)、1”。

  2、对第二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情况下,将本次配套资金中不超过180,0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无理财产品投资,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累计投资收益为4,308.05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累计收益1,019.26万元,期末存款余额17,326.50元,余额明细详见本报告“二、(二)、2”。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一期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尚未支付;二期募投项目尚有项目在建设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第一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7年11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天津宝坻4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天津宝坻2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和农户等105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截止2017年11月24日合计剩余87,157.28万元及其利息变更投入到通威太阳能(成都)有限公司“年产3.2GW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已经公司2017年12月13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变更原因如下:

  1、天津宝坻4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和天津宝坻2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

  2014年9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鼓励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此大环境之下,公司与天津市宝坻区政府就天津宝坻4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和天津宝坻2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达成一致,并取得当地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同时与当地村委会或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投资及土地流转协议》,取得了项目用地。但后受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和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政策文件的影响,天津市宝坻区政府对当地光伏用地政策出现大幅调整,要求公司相应项目用地变更为建设用地,从而将大幅增加公司继续实施该项目的成本。虽然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能源局于2017年9月2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明确规定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利用农用地布设的光伏方阵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同时,公司也一直与当地政府保持积极沟通,但目前仍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出于维护股东利益、保证募集资金运用效率的考虑,公司拟终止前述两个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3.2GW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

  2、农户等105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前期,“农户等105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主要通过公司自建或者代建的模式进行经营管理;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农户屋顶分散、资金回收风险较大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推进比较缓慢,且随着光伏发电(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稳定、良好的经济效益快速得到市场认可,当地农户更倾向于选择通过购买公司设备自行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从而全额享有发电收益。项目经营模式由以前公司自建或代建为主变更为直接向农户销售光伏户用系统为主,在此情况下,“农户等105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不再适合作为募投项目。出于维护股东利益、保证募集资金运用效率的考虑,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3.2GW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

  上述变更用途资金已于2018年2月27日转账到变更后的募投项目账户,合计87,647.33万元(含结息)。

  (二)第二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主体:2017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合肥通威二期2.3GW高效晶硅电池片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合肥通威变更为合肥通威全资子公司通威太阳能(安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通威股份2018年8月1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将合肥太阳能二期2.3GW高效晶硅电池片项目中的预计节余募集资金38,000万元用于年产3.2GW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已经通威股份2018年9月3日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批准。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主承销商,经核查后认为:通威股份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或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第一期募集资金)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江西南昌2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年均利润总额1,444.00万元,2018年实现利润2,275.72万元,达到预计效益。注2:江苏如东10MW“渔光一体”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年均利润总额668.00万元,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养殖效益存在差异。

  注3: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建成并网14.74MW,占屋顶光伏发电合计并网105MW的14.04%,已建成并网14.74MW屋顶光伏电站涉及7个子项目,系陆续建成并网。

  注4:年产3.2GW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变更转入的募投资金总额125,647.33万元,其中一期募投项目变更转入资金87,647.33万元,二期募投项目变更转入资金38,000.00万元。一期变更资金投入情况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第一期募集资金)列示披露,项目资金累计投入87,860.49万元,占一期变更用途转入的募集资金总额的100.24%,超过100%系募投资金存款利息213.16万元投入使用导致的。2018年12月底项目部分完工并预转固。

  注5:募集资金总额指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中介费后的金额,下同。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第二期募集资金)

  2018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3.2GW高效晶体硅太阳能电池项目变更转入的募投资金总额125,647.33万元,其中一期募投项目变更转入资金87,647.33万元,二期募投项目变更转入资金38,000.00万元。二期变更资金投入情况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第二期募集资金)列示披露。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

  为子公司经济业务进行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农业及光伏新能源业务的加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上升,资金需求也随之增大。为更好地支持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下属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取得的人民币授信融资或经营相关的经济业务承担相关担保责任,同时根据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一些担保事项,公司也将结合该经济业务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进行担保。

  本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证合同》的一般内容

  本公司与子公司的合作金融机构、其他单位签署相关担保协议,为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之间的授信、担保及其他经济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在1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以内,担保的期限根据经济业务性质确定。

  三、累计担保余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28,272.48万元;下属担保公司为客户购买公司产品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27,816.46万元,担保余额合计556,088.9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8年末)净资产的36.52%,其中为客户购买产品担保金额中2,841.29万元因经济环境原因逾期,目前正在追偿中。除上述担保外,本公司无其它任何对内或对外担保事项。

  四、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授权由严虎先生自2019年5月31日至2020年6月1日审核并签署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对其他子公司融资、担保等经济业务进行担保的事项;当单一子公司与单一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发生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期限超过二十年(含二十年),并且需要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经济业务时,则由刘汉元先生或董事长亲自签署。以上业务发生时不再单独上报董事会审议,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出具相关的董事会担保决议。

  五、预计2019年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子公司提供担保

  单位:万元

  ■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能保证授信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融资额度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一些担保事项提供担保可解决其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障其生产经营正常有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授权下属公司2019年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为积极落实国家的三农政策,解决农村中小规模客户在畜牧水产养殖经营、农村户用电站建设中的资金困难,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为部分购买和使用本公司产品的客户进行融资担保,以配合公司营销变革的深入,夯实公司的市场营销服务体系。

  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董事会在其审批范围内拟授权公司的下属公司2019年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8年末)净资产的6.79%。下属公司可以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决定直接或者与其他担保机构组成共同担保或再担保为公司客户提供的担保事项,不用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根据每笔借款的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3、风险防范:(1)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公司客户提供担保;(2)要求借款的公司客户向公司提供财产抵押(质押)或保证人保证;(3)公司客户通过公司担保而取得的借款直接汇入公司账户,公司根据汇入的金额向其提供产品;(4)公司定期派出业务或财务人员到场检查其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三、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授权下属公司2019年为公司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其他说明

  若公司下属公司对公司客户提供的担保超过董事会授予的权限,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履行审核及披露程序。

  五、累计担保余额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528,272.48万元;下属担保公司为客户购买公司产品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27,816.46万元,担保余额合计556,088.94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8年末)净资产的36.52%,其中为客户购买产品担保金额中2,841.29万元因经济环境原因逾期,目前正在追偿中。除上述担保外,本公司无其它任何对内或对外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在审批范围内授权公司下属公司在2019年度内可直接决定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对外担保事项,既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客户能及时解决发展所需,又通过授权额度的限制,确定了该项工作风险的可控性。同时,我们审阅了公司相关对外担保制度文件及实际实施过程,公司针对该项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确定了其风险可控性。

  本次担保授权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能够促进公司饲料及其他附属产品的销售及光伏户用电站客户的开发,有利于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授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2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申请融资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随着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农业和光伏新能源业务双重发展、协同互补,两大产业涉及科研技术、项目开拓的投入持续加大,总体经营规模快速增长。为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竞争需要。根据公司2019年的经营计划及国家金融政策,并结合公司投资计划,拟自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长、中、短期融资、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和保函等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

  二、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授权严虎先生自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审核并签署与单一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当与单一金融机构的融资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含二十年),则由刘汉元先生或董事长亲自审核并签署。以上业务发生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2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仕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杨仕贤先生将与经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杨仕贤:男,1972年生,市场经济研究生。1996年加盟通威,先后任涪陵通威饲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发展部项目经理,河南通威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4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向通威

  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集团”)的循环性流动资金借款按实际占用折算为181.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1%;公司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管理及投资发展需要,2019年公司拟向通威集团申请月末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按全年实际占用折算不超过10亿元)的循环性流动资金借款,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为本次借款利率,并以此预计支付的利息约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利率将随国家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通威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2018年度向通威集团的循环性流动资金借款按实际占用折算为181.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1%;公司未与其他关联方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通威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

  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

  法定代表人:管亚梅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主营业务:饲料加工;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制造;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水产养殖;商品批发与零售;畜牧业;科技推广与应用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进出口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业;广告业;太阳能发电。

  股东情况:刘汉元(持股80%)、管亚梅(持股20%)

  三、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能以基准贷款利率迅速、有效获得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一定额度资金,提高公司运作效率。

  四、交易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汉元、禚玉娇均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关联交易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的提升,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本次借款事项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

  3、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实施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有效经营、快速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向通威集团的循环性流动资金借款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息,遵循了公允、公正的原则。

  3、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

  开展套期保值及证券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开展套期保值及证券投资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

  (一)外汇套期保值概述

  1、目的: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港元等。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货币互换、期货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2019年6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2亿元美元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银行信用额度,不需要缴纳保证金,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者差额交割的方式。在此额度内,授权严虎先生根据《通威股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审核并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超出上述额度的由刘汉元先生或董事长亲自审核并签署,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决议。

  4、交易对手: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二)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组织机构、业务流程、保密制度、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期货套期保值

  (一)期货套期保值概述

  1、目的: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能有效控制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和产成品价格波动给企业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鉴于部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饲料原料、太阳能光伏产品原料及化工产成品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经营效益有直接影响,公司拟在2019年继续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

  2、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及产成品,包括但不限于玉米、豆粕、菜粕、鱼粉、油脂、鸡蛋、白银、PVC等。

  3、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统计分析,公司拟于2019年6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此额度内,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规定执行相关业务流程。

  (二)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有《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其对套期保值的额度审批权限、品种、管理流程、风险把控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该规定履行计划安排、金额审批、指令下达等行为,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证券投资业务

  (一)证券投资业务概述

  1、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将资本投资与实业投资相结合,利用资本市场反哺实业经营,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为公司发展创造更大价值。

  2、投资品种:使用独立的自营账户,进行包括:新股配售及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3、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在连续12个月内,公司拟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在此额度内,授权刘汉元先生或董事长与证券投资工作成员分析、研究后具体决定并实施证券投资事务。

  4、资金来源及影响: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即除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以外的自有资金,且通过公司的资金管理核算,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二)风险及控制措施

  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账户及资金管理、投资情况监督、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时,公司将随时跟进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格规避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及证券投资业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

  1、公司使用银行信用额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及产成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制定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建立健全了组织机构、业务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控制措施。

  3、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成本控制、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二)证券投资业务

  1、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公司已制定有《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业务流程、审批权限、监督机制及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及证券投资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上述业务。

  五、审批流程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开展套期保值及证券投资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6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392,488.78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730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5,75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494,250.00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川华信验[2019]05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监管。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92,488.78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可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92,488.78万元。2019年4月16日,四川华信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报告》(川华信专(2019)188号),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19年3月31日《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四川华信结论性意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19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经四川华信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中信建投对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以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缩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

  3、此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相违背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建设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92,488.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392,488.7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六、上网公告文件

  1、四川华信出具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报告》川华信专(2019)188号。

  2、中信建投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制度,在不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前提下,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以下简称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将专项制定操作流程,履行报备手续,保证依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及基建工程进度,由采购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门意见,确认可以采取票据进行支付的款项,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交易合同;

  2、在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时,由采购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使用票据,财务部门将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支付票据手续(开立包含、背书转让手续等);

  3、财务部门将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票据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财务部门在次月10日前将当月通过票据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结算账户,并通知保荐机构;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票据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问询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如发现存在票据支付与置换存在不规范现象,公司应积极按要求更正。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约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3、保荐机构意见

  通威股份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以真实交易为背景,未违反银行票据使用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8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向通威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2054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5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498,338,870股新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7.40元人民币,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1,400,000.00元(含税),实际募集的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978,599,997.4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川华信验[2016]134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5个月。截至2019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4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5,530.25万元(含利息和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中的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8个月,监事会将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9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8年投资与技术改造情况

  及2019年投资与技术改造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将继续推动主营业务投资发展,通过一系列的新建、合作、租赁等投资行为及强化技术改造投入,加强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扩张。现将公司2018年度投资、技术改造情况及2019年计划公告如下:

  一、2018年投资及技术改造投入统计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相关公告项目进展情况

  (一)2016年披露的相关项目进展情况

  2016年公司披露了分别与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政府、唐山滦南区人民政府、高邮市龙虬镇人民政府签及东至县人民政府订《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司预计分别在唐山市丰南区、唐山市滦南区、龙虬镇及东至县投资30亿元、2.7亿元、10亿元以及8亿元建设“渔光一体”项目,部分项目分期实施。唐山市丰南区“渔光一体”项目已于2018年底完成并网;滦南区、龙虬镇及东至县“渔光一体”项目因客观原因截止目前尚未取得指标,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决定终止投资。

  (二)2017年披露的相关项目进展情况

  1、2017年公司披露了与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投资单晶硅棒项目,公司下属永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2亿元,占合资公司15%股权。该项目已于2017年1月开工建设,一车间、二车间各2.5GW已分别于2018年1月、9月投产。

  2、2017年公司披露了在双流西航港建设年产4GW高效晶硅电池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50亿元,分期实施。其中二期已于2017年三季度建成投产,三期已于2018年11月建成投产。

  3、2017年公司披露了将在乐山及包头分别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新能源项目,投资各80亿元,分期实施。乐山和包头一期高纯晶硅及配套新能源项目已于2017年如期开工建设,并分别于2018年10月、12月建成投产。

  4、2017年公司披露了新建20GW高效晶硅电池生产项目,预计总投资为人民币120亿元,3-5年内逐步建成投产。截止目前项目已启动建设,预计2019年底建成10GW产能,届时公司电池片产能累计将达到20GW。

  三、2019年投资及技术改造投入计划

  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公司将继续围绕饲料(包括相关产业链)及光伏新能源两大主业进行投资及技术改造,预计全年投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亿元。

  四、其他说明

  为提高投资效率,及时抓住发展机遇,在上述“投资及技术改造投入计划”涉及的具体项目实际发生时,除单项投资或技术改造涉及的金额达到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的,直接由投资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后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执行,不再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投资或技术改造实际投入超过本次预计金额的,则超过部分需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五、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投资与技术改造情况及2019年投资与技术改造计划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本公告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6日,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股份”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汉元先生、禚玉娇女士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预计2019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其定价原则和结算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通宇物业

  公司名称:成都通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二环路南四段11号5层1号

  法定代表人:黄其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保洁、仓储、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通威传媒

  公司名称:成都通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二环路南四段11号5层

  法定代表人:黄其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

  主要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90%股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通宇物业及通威传媒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情形。

  (三)通宇物业及通威传媒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完全正常,有能力履行与本公司发生的相关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2019年将继续接受通宇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特约服务、会务安排、停车等一系列服务,此项日常关联交易全年发生额预计为2000万元左右,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特约服务费用、会务费用、停车费用及水电、网络使用费用等,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通宇物业对其他非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二)2019年,通威传媒将承接公司一系列的宣传、推广及相关配套业务,此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全年发生2000万元左右,以现金结算,定价政策为:以通威传媒对其他非关联方提供相应服务的价格为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通宇物业系国家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拥有专业的物业服务团队及丰富的管理经验,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标一体化”管理系统认证。公司总部及部分分子公司均接受通宇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及配套服务,有利于提升公司国际形象、优化办公环境,符合公司利益。

  (二)通威传媒系通威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同样秉承通威的文化及战略理念,相对熟悉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结合其专业化运营,能够为公司提供的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推广及相关配套服务,有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营销市场的进一步拓展,提升公司综合品牌价值。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9年发生总额为40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的0.27%、0.15%、1.97%,不会对公司2019年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1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任。

  根据现行资金市场多样化的金融环境,为保证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含)人民币50亿元

  2、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4、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6、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营运资金或项目建设资金等)

  8、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根据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中期票据发行的时机、品种、金额、期限、期数和利率等具体事宜;

  2、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中期票据发行有新的规定和政策,根据新规定和政策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3、聘请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律师事务所及评级机构等;

  4、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5、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完成其他为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需的手续和工作;

  6、决定终止实施本次中期票据项目;

  7、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8、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前需取得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438                      股票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4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对外担保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为解决农村的中小规模客户在畜牧水产养殖经营过程中和户用光伏分布式项目所需的资金困难,公司为购买和使用本公司产品的客户进行贷款担保。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对外担保情况披露如下:

  一、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在保合同余额:28,063.06万元;对外担保在保责任余额:22,016.82万元。

  二、2019年第一季度对外担保在保余额最大的前五位被担保人情况

  ■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438            证券简称: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3

  债券代码:110054             债券简称:通威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8日

  至2019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 特别决议议案:10

  (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9

  (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通威集团有限公司

  (六)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三)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通威国际中心”34楼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19年5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五)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联系人:严轲    陆赟

  联系电话:028-86168555    028-86168551

  传真:028-85199999

  电子邮件:zqb@tongwei.com

  六、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者的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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