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同属于整体框架性的约定文件,具体业务的实施进度以及效果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同的签署预计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19年4月16日,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德联车护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联车护”)与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汽租赁”)签署了《全国车辆维修保养连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80136551X1
营业期限:2002-04-28 至 2052-04-27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枣营路甲3号2幢6层6008
注册资本:100,750.9454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捷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汽车租赁;销售汽车、汽车配件;修理汽车空调、暖风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小客车代驾服务;公共停车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汽车救援。(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为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子公司,经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首汽租赁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3、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模式
(1)双方约定,德联车护作为首汽租赁车辆定点维修服务方,首汽租赁提供维修车辆的品牌和车型等信息;
(2)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整车维修、总成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救援、车辆保险事故修复、委托代办车辆年检、车辆保养、办理车辆手续服务和专项修理工作,德联车护需按国家质量标准保证服务质量以及相关规定办理委托服务等;
(3)德联车护在合作期内,通过自有渠道内的从事车辆保养或维修服务的终端门店向乙方在系统中可查知的首汽租赁所有的车辆提供维修、保养等服务;
(4)首汽租赁所有的车辆根据预约信息至德联车护的终端网点进行维修或保养服务,德联车护终端网点的人员通过系统平台确认车辆相关信息后,为该车辆进行规范的服务,服务结束后,通过系统平台向首汽租赁反馈相关数据信息,双方根据数据信息进行对账。
(5)结算周期为90日。结算方式按月为一结算周期,每个自然月的10号前(若遇节假日则顺延)进行上个自然月的对账工作。双方协商对账并确认一致后,德联车护根据账单向首汽租赁的每个分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3%)。德联车护须持税务发票、《车辆维修派工单》、《维修费用结算单》向首汽租赁办理结算手续。首汽租赁保证其分公司收到发票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德联车护支付该笔费用。
2、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共计21个月,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若继续合作的,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书。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此次双方的合作有利于公司在汽车后市场领域进一步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并且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资源整合能力及品牌影响力。
2、本合同仅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约定文件,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公告中的合同为整体框架性合同,具体业务的实施进度以及效果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情况说明
备查文件:《全国车辆维修保养连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德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 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