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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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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陈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陈胜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陈胜先生因其个人资金需求于2019 年 3 月 14日 - 2019 年 3 月 1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股份总数量为 13,4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本次减持后,陈胜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6,2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8%。

  公司分别于2019 年 3 月 2日、2019 年 3 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陈胜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公司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公司自上市以来,陈胜先生就所持股份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2011年11月18日,陈胜先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事项: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陈胜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2015 年 6 月 30 日,陈胜先生承诺:2015 年其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的锁定期内不得转让。

  2018 年 6 月 26 日,陈胜先生承诺:其 2015 年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于 2018 年 7 月 2 日解除限售,上述股份自解限上市流通之日起 12个月内,如公司股价低于 9.5 元/股,本人(或公司)不通过二级市场集合竞价或大宗交易的形式向其他投资者减持本次所持解除限售的股份,如有因公司转增股本、送红股等情况而增加股份的,增加的股份同时遵照上述不减持的承诺进行锁定。

  截至本公告日,陈胜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不涉及其 2015 年所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备查文件

  1、《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2、《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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