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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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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2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沙角电厂退役
及替代电源建设工作方案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近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沙角电厂退役及替代电源建设工作方案的函》(粤发改能源函〔2019〕1537号)(以下称“工作方案”)。根据该文件,为贯彻广东省委、省政府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在2018年已关停退役沙角A电厂1号机和沙角B电厂2号机的基础上,2019年关停退役沙角A电厂2、3号机和沙角B电厂1号机,2023年关停退役沙角A电厂4、5号机,2025年关停退役沙角C电厂3台机组。在推进沙角电厂机组按期退役的同时,做好天然气替代电源建设等相关工作,东莞市替代电源建设目标为在东莞市宁洲污水处理厂厂址建设3台9H级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广东能源集团在2019年12月底前项目开工建设,力争2022年6月底前首台机组建成投产;深圳市替代电源建设200万千瓦机组由广东能源集团、深圳能源集团和广州发展集团负责,在深圳前湾电厂自有土地上进行建设原则上由广东能源集团负责,或者由深圳市结合能源发展规划统筹考虑。

  沙角电厂拟(已)关停退役的10台机组中,沙角A电厂5台机组合计129万千瓦为本公司全资所有。广东能源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全资拥有沙角C电厂3台机组合计198万千瓦权益。深圳前湾电厂为本公司全资拥有。目前,本公司正在开展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前期工作,后续将根据上述工作方案继续做好沙角A电厂剩余机组的关停退役工作,全力推进替代电源建设。

  二、前期披露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9日、2018年10月27日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收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沙角电厂退役及替代电源建设工作方案的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关于收到〈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沙角A电厂1号机和沙角B电厂2号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53),沙角A电厂1号机已按要求于2018年11月底实施关停退役,并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39.54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19年1月26日,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调整沙角A电厂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鉴于沙角A电厂1号机已于2018年11月关停,2、3号机预计于2019年底前关停,4、5号机预计于2023年底前关停,公司对沙角A电厂相关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相应调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计2019年减少约1.74亿元、2020年~2023年每年减少约0.4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预计2019年减少约1.74亿元、2020年~2023年每年减少约0.49亿元。

  目前,替代电源项目投资主体及权益占比、职工安置方案、沙角电厂土地开发等相关事宜仍处于多方沟通和研究制订过程中,对公司的最终影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替代电源建设开工、投产等时间仅为工作方案计划时间,不构成实质性承诺,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进沙角电厂退役及替代电源建设工作方案的函》(粤发改能源函〔2019〕1537号)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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