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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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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种鸭/鸡养殖、孵化、禽苗销售、饲料生产、商品鸭/鸡屠宰加工、冻品销售、熟食、羽绒及羽绒制品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018年,在整个宏观经济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下,公司坚持战略目标不动摇,不等不靠,不仅有效抵御了年前雪灾、环保治理、养殖量不足及信贷紧缩等不利因素的叠加影响,同时紧紧抓住了市场行情向好的发展机遇,乘势而上,整体业绩实现了逆势增长。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34,882.86万元,同比增长29.77%;净利润19,172.37万元,同比增长84.5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888.63万元,同比增长94.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23.54万元,同比增长43.55%。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种鸭/鸡养殖、孵化、禽苗销售、饲料生产、商品鸭/鸡屠宰加工、冻品销售、熟食、羽绒及羽绒制品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结构没有发生重大变化。2018年,在整个宏观经济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下,公司坚持战略目标不动摇,不等不靠,不仅有效抵御了年前雪灾、环保治理、养殖量不足及信贷紧缩等不利因素的叠加影响,同时紧紧抓住了市场行情向好的发展机遇,乘势而上,整体业绩实现了逆势增长。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34,882.86万元,同比增长29.77%;净利润19,172.37万元,同比增长84.5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888.63万元,同比增长94.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23.54万元,同比增长43.55%。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

  根据财会【2018】15号通知,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及解读,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单独列示;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1)代收代缴个税的手续费返还调整至其他收益列报。

  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投资设立山东华英养殖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0元,本公司持股比例100.0%。自山东华英养殖有限公司成立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家富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9-01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上午9:00在郑州发展管理中心(郑州市金水路219号盛润白宫西塔1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家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朱虎平先生、苏文忠先生及武宗章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相关《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34,882.86万元,较上年412,192.59万元增长29.77%;净利润19,172.37万元,较上年10,390.61万元增长84.52%;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888.63万元,较上年6,126.39增长94.0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69%,较上年2.51%增长2.18%;每股收益0.2225元,较上年0.1147元增长93.99%。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有一系列投资计划,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2018年度该所及其审计人员以严谨、客观、公允的工作态度顺利完成了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表决通过了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参照以前年度标准与其具体协商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持续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19年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前已披露的华英新塘羽绒、华英顺昌农业、华英泽众向银行已申请的授信额度),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资金贷款等形式的融资。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融资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资金需要在额度内具体办理融资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差异情况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慎重研究及提名委员会审核,选举董事闵群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协助董事长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慎重研究及提名委员会审核,补选董事张威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慎重研究及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决定聘任杨宗山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1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于2019年5月8日(周三)下午14时30分在公司总部11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三、四、五、六、九、十、十五项议案和《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个人简历

  闵群女士,中国籍,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淮滨三和集团总经办主任,华英企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樱桃谷食品公司、陈州华英、杭州华英新塘、河南华英新塘、山东华英泽众、郑州华英鸿源食品董事,信阳市政协委员。

  闵群女士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5,966股,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威先生,中国籍,1974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河南省漯周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经理,现任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天业仁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威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股东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9,604,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1%。张威先生为河南农投金控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宗山先生,中国籍,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华英集团财务科长、企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部经理、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华冉食品有限公司监事。

  杨宗山先生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9-019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郑州发展管理中心(郑州市金水路219号盛润白宫西塔1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志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有一系列投资计划,董事会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该所及其审计人员工作严谨、客观、公允。因此,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持续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2019年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亿元(含本次董事会前已披露的华英新塘羽绒、华英顺昌农业、华英泽众向银行已申请的授信额度),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资金贷款等形式的融资。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融资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资金需要在额度内具体办理融资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9-022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5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2853号《关于核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491,1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7,079,690.00元,扣除承销费用18,050,000.00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为839,029,690.00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1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7,929,69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12日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63060001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37,929,69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5,888.38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4.3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5,912.68元。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37,216,888.60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601,877.20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46,836.88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1月15日,本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潢川县支行、交通银行郑州铁道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潢川支行分别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以活期存款方式存储的余额为346,836.88元,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上述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9-02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差异情况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事项

  1、公司于2016年6月19日与自然人戴祥松、李荣春及史兰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收购自然人戴祥松、李荣春及史兰(以下称“转让人”)持有的新沂市顺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昌农业”)51%的股权。转让人承诺顺昌农业2016年股权转让完成后、2017年度、2018年度经具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198万元、518万元、660万元。如果当年经审计确认实际完成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数,由转让人承担现金补足义务。

  顺昌农业2016年股权转让完成后,并经工商局核准变更的名称为:江苏华英顺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顺昌公司”)。

  2、公司于2017年8月6日与自然人张兴坤签订了《关于山东泽众食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公司以现金收购位于山东临沂的山东泽众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众食品”)61%股权,以交易基准日2017年6月30日泽众食品的净资产为依据,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款为305万元;同时,《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约定对泽众食品以现金增资200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100万元,其余金额进入资本公积。自然人张兴坤承诺对增资后的华英泽众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具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540万元、600万元、720万元、780万元、810万元。如果当年经审计确认实际完成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数,由自然人张兴坤承担现金补足义务。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2018年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华英顺昌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97,672.7元,未达到上述《股权转让协议》中转让人对华英顺昌公司2018年度业绩的承诺。

  2、2018年度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华英泽众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630,050.26元,未达到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中转让人对华英泽众2018年度业绩的承诺。

  三、未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的原因

  受前端养殖量不足,加之国家环保治理影响,造成毛鸭采购成本出现大幅上涨。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一是公司将按照2016年6月19日与转让人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要求转让人承担550.23万元的现金补足义务;公司将按照2017年8月6日与自然人张兴坤签署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中对2018年度对赌期限的规定,要求自然人张兴坤承担991.54万元的现金补足义务。二是继续跟踪、推进和支持华英顺昌及华英泽众生态养殖大场的建设,确保前端毛鸭供应。三是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规划管理,强化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对其经营管理团队的监督。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9-024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汪开江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汪开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汪开江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汪开江先生在任职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慎重研究及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宗山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杨宗山先生简历

  杨宗山先生,中国籍,1973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华英集团财务科长、企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部经理、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董事、河南华冉食品有限公司监事。

  杨宗山先生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9-02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

  根据财会【2018】15号通知,公司需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及解读,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单独列示;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1)代收代缴个税的手续费返还调整至其他收益列报。

  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不会对当期和格式调整之前的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2、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9-02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概述

  为满足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新塘”)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华英新塘向萧山农商银行新塘支行、招商银行萧山支行、浦发银行萧山支行、江苏银行萧山支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27亿元授信额度事宜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27亿元的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华英新塘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7XQ7P70

  (3)住所:萧山区新塘街道西许村

  (4)法定代表人:曹家富

  (5)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整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羽毛、羽绒、羽绒制品、家用纺织品及包装袋;经销:羽绒、羽毛及制品、床上用品、服装及面辅料、纺织品、化纤原料皮革、毛皮、裘皮、鞋帽、箱包;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华英新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3、新塘羽绒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2018年期末数据已经审计。

  2018年三季度期末,华英新塘资产负债率为63.99%;2018年期末,华英新塘资产负债率为61.2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华英新塘、杭州萧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新塘羽绒”)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根据华英新塘对银行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针对本次拟担保事宜,华英新塘股东萧山新塘羽绒出具了《反担保承诺书》,承诺对公司为华英新塘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即发生公司代为华英新塘清偿每笔全部或部分债务时(包括贷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和银行因实现债权的各种费用等),萧山新塘羽绒将无条件对公司的前述损失以及公司为此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各种费用承担反担保清偿责任。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华英新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公司拥有其绝对控制权。目前华英新塘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逾期还款的情形,且萧山新塘羽绒出具了《反担保承诺书》。公司为华英新塘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华英新塘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绝对控制力,且萧山新塘羽绒对公司为华英新塘提供的担保出具了《反担保承诺书》。对于此次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本次担保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的情形

  截止本担保事项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7749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0.00%。

  除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反担保承诺书》。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9-02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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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05月08日(周三)下午14点30分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05月08日(周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05月07日(周二)- 2019年05月08日(周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5月0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5月07日下午15:00至2019年05月0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9年04月30日(周二)。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9年04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2)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的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05月0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证券部。

  (四)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公司。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65150

  联 系 人:杜道峰   何志峰

  联系电话:(0376)3119896   (0371)55697517

  联系传真:(0371)55697519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1。

  2、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05月0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5月0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05月0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9-02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报告于2019年4月17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司将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定于2019年4月25日(周四)下午15:00-17:00点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汪开江先生、财务总监杨宗山先生、董事会秘书杜道峰先生及独立董事朱虎平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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