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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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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25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5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9年4月14日至2019年4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下午3:00至2019年4月15日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8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536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5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涛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123人,代表1,248,437,50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9.196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有6人,代表股份数1,095,856,417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0.73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7人,代表股份152,581,0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57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七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38,267,3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1854%;反对股数10,170,1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146%;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54,09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4.1747%;反对股数10,170,1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5.8253%;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38,267,3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1854%;反对股数10,170,1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146%;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54,09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4.1747%;反对股数10,170,1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5.8253%;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38,265,6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1852%;反对股数10,171,7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148%;弃权股数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54,0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4.1721%;反对股数10,171,7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5.8278%;弃权股数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16%。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38,265,6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1852%;反对股数10,171,8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148%;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54,0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4.1721%;反对股数10,171,8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5.8279%;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38,294,9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1876%;反对股数10,142,4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124%;弃权股数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54,12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4.2176%;反对股数10,142,4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5.7822%;弃权股数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16%。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96,62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5.2466%;反对股数9,812,5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4.7533%;弃权股数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54,45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4.7310%;反对股数9,812,5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5.2689%;弃权股数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16%。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持1,042,002,117股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对控股公司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38,601,4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2121%;反对股数9,836,0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7879%;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54,42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4.6946%;反对股数9,836,0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5.3054%;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38,364,6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1932%;反对股数10,072,8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8068%;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54,19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4.3261%;反对股数10,072,8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5.6739%;弃权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38,852,8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2323%;反对股数9,565,8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7662%;弃权股数18,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15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54,68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5.0858%;反对股数9,565,8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4.8850%;弃权股数18,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2925%。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1,238,565,7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2093%;反对股数9,871,6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7907%;弃权股数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54,39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84.6390%;反对股数9,871,6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5.3608%;弃权股数1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16%。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金全、徐潇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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