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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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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袁平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全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在新的发展战略及新的经营理念指导下,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701.4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1,512.85万元;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11,333.44万元,同比增加216.94%,经营质量持续改善。其中主营业务医药工业实现销售收入21,872.77万元,净利润1,327.30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4.93%及16.31%,医药工业得到重点发展。公司一致性评价研发项目稳妥推进,相关项目进展顺利,我们预计在年内将会陆续有项目落地;报告期内,公司与国内外一流的高端创投团队有所接触,涉及国际一流的医药和医疗领域,如有实际进展,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公司医药流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6,980.37万元,净利润236.91万元,医药商业得到不断优化调整,商业流通业务不断向优势领域拓展,商业流通效率得到持续提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联交易

  (1)联合研发

  ①根据2013年2月公司与SK Biopharmaceuticals Co,LTD(以下简称SKBP)、方正医药研究院、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美迪西)签订的合作协议,公司与SKBP、方正医药研究院、上海美迪西就精神神经类全球首创药物SKL-PSL在包括临床前试验、新药注册申请、临床试验、生产批件申请、生产销售权益及在中国、美国或欧洲的注册等领域共同合作。SKBP许可方正医药研究院共同参与SKL-PSL项目的研发,并共享研发进展数据及相关资料;方正医药研究院负责临床试验和新药注册申请,并协助SKBP在美国FDA或欧洲相关部门的注册申请;上海美迪西进行临床前研究,并为方正医药研究院准备新药申请所需文件;公司负责提供临床试验样本生产服务并申报药品生产批件。公司独家拥有SKL-PSL药品在中国境内(含香港、台湾)的销售权,其中,SKBP享有净销售收入10%,上海美迪西享有净销售收入5%,其余利益分配由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另行约定。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该项目已获得临床批件,临床研究尚未启动。

  ②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方正医药研究院签署《技术开发(委托)合同》,公司委托方正医药研究院完成琥珀酸曲格列汀原料药及片剂的小试、中试开发、预BE试验、BE试验以及验证性临床试验研究(如需),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公司将向方正医药研究院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不包含验证性临床费用总额为2,750万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已支付相关研发经费和报酬共计412.5万元(首期款)。

  (2)金融服务协议

  2017年1月,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方正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包括存款、贷款及融资、结算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其中公司存款余额每日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该协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8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存款40,976.11万元,累计取款28,130万元,共取得存款利息收入176.11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在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42,179.10万元,公司尚未申请贷款。

  (3)设立产业并购基金

  2014年9月,公司与北大医疗、北京北大医疗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同北京)、上海德同共盈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德同)共同投资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基金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不少于5亿元且不超过7亿元;同时,公司与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德同北京按章程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德同北大医药产业并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产业并购投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该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300万元,持有其30%的股权。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尚未支付上述出资款。

  (4)关于资产剥离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人员薪酬支付事宜

  2015年5月,公司与原子公司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合成)签订协议,将公司原料药相关的业务和资产(包括存货、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转让给重庆合成,协议约定原料药业务人员随资产一并转移。2015年11月24日,公司已将重庆合成的股权转让给合成集团。由于人员转移涉及的员工劳动合同变更尚未全部完成,公司与重庆合成协商,约定由公司代为支付职工薪酬,重庆合成应事先支付相关款项。2019年年初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代重庆合成支付职工薪酬金额合计484.12万元。

  (5)北医医药签署长期服务合同

  北京北医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医医药”)拟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以下简称“北大国际医院”)签署《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等物资供应与配送长期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长期服务合同》”)。《长期服务合同》约定,北医医药为北大国际医院的医疗设备、手术器械、药品(特殊药品除外)、体外诊断试剂、医用耗材的采购、物流与配送等项目服务的唯一提供商,暂估合同总金额为每年10亿元,期限三年,自《长期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截止2019年3月31日,北医医药与北大国际医院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12,868.60万元。

  上述事项于2019年4月1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联方资金往来

  2019年初,公司与合成集团往来余额217.62万元,双方未计算资金占用费。报告期内,公司支付合成集团20.45万元。截止2019年3月31日,与合成集团往来余额197.17万元。

  2、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注销事宜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事宜。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7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上海方正拓康贸易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方正拓康(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公告》(2017-42号)。由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大学,子公司注销需发起国资流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子公司注销事宜尚未完成。

  3、关于转让参股公司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1%股权事宜

  2017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不低于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出售公司持有的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41%股权。出售后,公司不再持有肿瘤公司股权。相关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17年10月16日披露的《拟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2017-48号)。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转让北京北大医疗肿瘤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事宜尚未完成。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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