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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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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了《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苏州龙杰的产品主要为差别化涤纶长丝及PTT纤维等,涵盖了FDY、DTY、POY等差别化产品工艺类别,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民用纺织领域,少量应用于工业领域。

  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真动物皮毛涤纶纤维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PTT纤维的规格种类丰富,在相应细分市场的市场占有率居于行业前列。公司坚持“创新创造大不同”的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物理改性、化学改性及工艺改性并举,通过技术改造、在线添加、功能复合等方式赋予产品特定的性能,实现产品的持续创新,满足市场对于纺织面料在舒适、观感及功能等方面的要求。

  (二)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供应商的选择主要遵循质优价廉、地域就近及供货稳定的原则。对于聚酯切片等主要原材料,公司会同时选择若干家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的主要原材料PET切片直接向生产企业采购,由采购部、品质管理部、生产部确定供应商。主要采用总量约定、分批交付的方式,采用先款后货的付款模式进行采购。PTT切片及其他原材料根据需求及库存情况采购,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调整”的模式来组织生产。每年底根据当年的生产及销售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销售总计划以及相应年度生产指标;每月底,公司根据阶段性的销售及市场情况并结合库存状况对月度销售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依此相应调整月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生产。各车间每天向公司上报生产情况,公司据此跟踪生产状态。

  3、销售模式

  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方式,公司客户均为国内客户。公司采取先款后货或款货两讫原则,主要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等结算方式;对少量优质客户给予一定信用额度和信用期。公司根据市场行情、产品成本核算、供需状况确定产品价格,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以价格表形式发放至公司销售部门。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说明

  2018年,宏观环境整体运行偏弱,但从聚酯纤维环节来看,2018年整体运行良好,市场延续近几年来的景气周期,投资增速进一步加快,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尤其前三季度在需求端高增长带动下,聚酯负荷持续保持在高位运行状态。

  同样在景气周期作用下,切片纺市场尽管新增产能不多,主要是差异化品种,但整体开工负荷也有所提升。优秀的切片纺企业基于各自的技术积累及产品研发优势,专注于差别化产品的开发,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满足并引导下游面料及终端服装、家纺等市场的需求,例如不断开发“五仿”(仿棉、仿麻、仿丝、仿毛、仿皮)纤维特别是高仿真动物皮毛纤维、包括弹性纤维和新型超/极细纤维等在内的功能性纤维以及利用生物基原料或回收再生原料等生产的环保型纤维等。在我国消费升级的大背景下,切片纺工艺通过不断开发、生产差异化特色纤维,满足大众个性化需求。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的周期性、地域性和季节性特点,具体如下:

  1、行业的周期性

  聚酯纤维长丝行业上游的原料供应受到原油价格的影响,下游纺织行业的需求则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及消费水平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周期性。2016年以来,行业需求得以改善,聚酯纤维行业景气度有所回升,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

  2、行业的地域性

  我国的聚酯纤维长丝的产能、产量呈现出较强的区域性特征,主要集中于浙江、江苏、福建、上海等几省市。

  3、行业的季节性

  受春节休假、下游纺织企业春节前消化库存、备货减少等因素的影响,通常情况下聚酯纤维长丝下半年的销售情况会优于上半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为990,542,080.76元,同比增长18.69%。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3,282,499.92元,同比增长14.42%。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3,913,029.5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545,383.82元,同比减少31.1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一般企业的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追溯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19-020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9年4月2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席文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328.25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4.42%,利润总额17504.11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3.07%,净利润15391.30万元,比上年度增长14.07%。2019年度,为了配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将在新产品开发、技术开发和创新、市场开拓、人力资源、未来筹资等具体层面进行规划,以适应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包括: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并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罗正英(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肖波、邹凯东三名成员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实现了营业收入174328.25万元,比去年同期152361.82万元增长了14.42%,实现净利润15391.30万元,比去年同期13493.30万元增长了14.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53,913,029.53元。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席文杰、王建荣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的《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监事2018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定 2019 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贷款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贷款,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及各银行审批的贷款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在上述额度内,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筹划需要向各银行办理贷款。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向各大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于2019年5月7日下午14:00在公司住所地四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19-021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4月2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建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实现了营业收入174328.25万元,比去年同期152361.82万元增长了14.42%,实现净利润15391.30万元,比去年同期13493.30万元增长了14.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53,913,029.53元。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监事2018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19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19-022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苏州龙杰             证券简称:603332            公告编号:2019-023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关联董事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关联交易提案时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2日,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席文杰、王建荣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2019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额度进行了预计,我们认为,拟以公允价格执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张家港市盛吉货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芳

  注册资本:1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13日

  营业期限:2017年07月1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代办;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张经营活动)

  张家港市盛吉货运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建芳所控制的公司,王建芳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席文杰之妹夫、公司董事王建荣之弟。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履约能力分析

  张家港市盛吉货运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多年,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政策及依据

  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为交易对方提供或接受 相关服务,交易价格参照招标价格、公司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签订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这种关联交易具有存在的必要性,并可能继续存在。交易事项公允、合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19-024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2号)的文件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2017年财务部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 追溯调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 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 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实施日所 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变更日期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19-025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7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7日

  至2019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凡2019年4月25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19年5月5日8:00至16:00,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于联系。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电话: 0512-56979228

  传真: 0512-58226639

  邮编: 215600

  联系人:陈龙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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