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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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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尹自波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于凯军因在外未能参加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武雄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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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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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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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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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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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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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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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均已获得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次会议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丹、李文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和形成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