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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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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天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奥伊诺矿业收购事项

  在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做出承诺:若奥伊诺矿业未来取得采矿权证,且开采出来的锂辉石达到致远锂业对原材料的要求,当致远锂业拟从奥伊诺矿业采购锂辉石原材料时,盛屯集团及姚雄杰先生将无条件同意威华股份对奥伊诺矿业进行收购。2018年11月15日,奥伊诺矿业取得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2019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待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出具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方案,并将按照相关法规及时进行披露。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决定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待资产收购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实施回购股份事项。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前,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331,35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最高成交价为9.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3元/股,成交总金额3,703.7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8)。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天广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7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及公司与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封开威利邦”)因业务发展需要,拟用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海通恒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6个月。租赁期内,封开威利邦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生产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海通恒信支付租金和费用。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锂业”)共同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通恒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外高桥大厦14F1406室

  法定代表人:丁学清

  注册资本:136,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7月29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海通恒信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住所:封开县长岗镇旺村管理区

  法定代表人:廖俊文

  注册资本:11,500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7年5月31日

  经营范围:林木种植、销售;纤维板、家具、木材和木制品加工、销售;种植速生丰产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封开威利邦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通过广东威华木业有限公司(原清远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封开威利邦于2017年10月变更为广东威华木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广东威华木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3、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封开威利邦总资产为65,181.41万元,净资产为46,908.80万元。2018年,封开威利邦营业收入为48,924.21万元,营业利润为7,903.85万元,净利润为7,935.2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海通恒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承租人: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1、租赁物:位于封开威利邦工厂的部分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3、租赁期限:36个月

  4、租金支付:租赁期内,分36期支付租金。

  5、标的物的所有权:

  双方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后,租赁物件所有权自实际起租日起自动转移至出租人所有,租赁物件的完整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仅对其享有占有和使用权,但不享有处分权。未经出租人事先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出售、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它方式租售,不得使租赁物件被留置,也不得用租赁物件向第三方出资或投资。租赁期间,承租人自负费用对租赁物件进行维修保养,出租人有权指定或者委托第三方监管租赁物件。

  至租赁期的最后一天,若承租人不存在违约行为或违约行为得以完全救济,则其可行使留购、续租或退还租赁物件的权利,但承租人须提前书面通知出租人其期末选择。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债务人: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海通恒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1、保证范围:为全部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海通恒信负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海通恒信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提前终止情况下加速到期的前述款项)、留购款等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应付款项,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海通恒信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直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海通恒信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六、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下属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所做出的融资行为,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下属孙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公司整体利益的实现。

  七、董事会意见

  封开威利邦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封开威利邦本次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其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资孙公司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致远锂业共同为封开威利邦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69,429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2.12%;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496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1,93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0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威锂业”)拟向四川射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000万元项目贷款,期限为三年;全资子公司广东威华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华木业”)向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源潭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美丰大道西段2号

  法定代表人:方轶

  成立日期:2017年8月7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锂铝合金、氯化锂;销售:碳酸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盛威锂业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盛威锂业总资产为5,192.19万元,净资产为4,826.47万元。2018年,盛威锂业营业收入为0.00万元,营业利润为-156.54万元,净利润为-146.5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广东威华木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威华木业有限公司

  住所:清远市源潭镇建材陶瓷工业城

  法定代表人:沈万春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10日

  经营范围:造林工程设计,人造板、家具、木材、木材制品的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威华木业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威华木业总资产为103,610.67万元,净资产为69,166.53万元。2018年,威华木业营业收入为86,260.90万元,营业利润为12,732.56万元,净利润为12,793.6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24,000万元。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盛威锂业、威华木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69,429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2.12%;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7,496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1,93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5月7日(周二)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9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7日(周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周一)-2019年5月7日(周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01单元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5日(周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25日(周四)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八)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1日、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3101-3102),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人:雷利民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电子邮箱:leilimin@gdweihua.cn

  邮编:51803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

  (一)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雷利民

  联系部门: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82557707

  传真:0755-82725977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3101-3102

  邮 编:518031

  (二)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40”,投票简称为 “威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6日披露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资产重组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3、本次资产重组能否取得相关授权、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9年2月18日,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19年2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9】第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披露和完善。

  2019年3月6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详细内容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如下:

  自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披露重组报告书,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已在2019年3月6日披露的《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的重大事项提示和重大风险提示中分别对本次资产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和可能涉及的有关重大风险进行了特别说明,本次资产重组取得相关授权、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鉴于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天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与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封开县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拟用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海通恒信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6个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共同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关于全资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与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向四川射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4,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三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威华木业有限公司向广东清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源潭支行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为一年。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5月7日(周二)下午14:30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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