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定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705,284,6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0元(含税),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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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作物保护、有机硅材料两大产业。开发形成以草甘膦原药及剂型产品为主导,杀虫剂、杀菌剂等多品种同步发展的产品群;围绕有机硅单体合成,完善从硅矿冶炼、硅粉加工、单体合成、下游制品加工的完整产业链,形成硅橡胶、硅油、硅树脂、硅烷偶联剂四大系列产品。主要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生物科技、航空航天、医疗卫生、建筑材料、电子电气、新能源等多个领域。报告期内新成立磷基材料事业部,通过资源整合,提高磷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阻燃剂产品一体化运营。
(二)经营模式
公司是集有机硅材料和作物保护为一体的上市公司,紧紧围绕公司“一体两翼(做精做强基础产业,发力有机硅终端和农业服务产业)”、“三个核心能力(技术创新能力、数字化经营能力、全球化发展能力)”、“四大转型(战略、组织、文化、机制)”、“五化(绿色化、智能化、平台化、终端化、国际化)”的“12345”战略发展主线。建立了由公司高层经营管理团队组成的“公司决策指挥中心”为中枢核心,由公司职能部门构成的“决策服务型后台”,由供应链中心、采购中心、制造事业部、技术中心组成的“资源支持型中台”,由有机硅材料事业部、农业服务事业部、海外事业部、无机硅事业部、金融事业部等组成的“前线作战单元”协同联动的组织形态,推动“战略转型”落地,不断拓展上下游产业和海内外市场。公司由产品的供应商转向应用技术服务商,由提供产品转向提供技术。
(三)行业情况
随着生产成本的提升,农化大公司重组步伐加快,产品生产集中度越来越高,农化行业格局由原来分散的竞争逐渐转变为行业巨头间的抗衡。中国农化行业发展呈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和科技兴农三个大趋势和发展方向。在这三个大趋势下,包含了植保飞防、制剂创新、并购整合、农业专业化服务和数字化农业等小趋势。受环保、企业搬迁、市场需求量下降等因素影响,我国农药原药表现出价格涨降幅大、时而断货时而充足等现象。中国农业将加速协调整合,加速现代化进程,与此同时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兴农模式也将成为主流。
有机硅行业增长,得益于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的主导产品有机硅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涨。公司内部积极优化经营策略,不断调整产品及客户结构,紧紧抓住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机遇,通过产能最大化,供应链优化,把握市场节奏,产销量较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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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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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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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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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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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规划清晰刻画,转型升级高度聚焦,核心优势深入打造,组织队伍不断优化,企业文化全面落地,经营业绩大幅增长。荣获中国化工500强、中国氟硅行业30周年领军企业、中国化工行业上市公司百强,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第48位等荣誉。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100,095.2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339.00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浙江新安迈图有机硅有限责任公司、泰兴市兴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安(阿根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新安进出口有限公司、新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新安阳光(尼日利亚)农资有限公司、新安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浙江同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维捷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元通硅业有限公司、黑河市元泰硅业有限公司、阿坝州禧龙工业硅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新安包装有限公司、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新安物流镇江有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安阳光(加纳)农资有限公司、新安阳光(科特迪瓦)农资有限公司、新安阳光(马里)农资有限公司、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公司、山东鑫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加纳金阳光矿业有限公司、AKOKO Goldenfields Ltd.、浙江励德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泰州瑞世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原名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新安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轩禾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金禾植保有限公司、新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崇耀(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崇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inmax International LLC、建德市新安植保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乡乡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丰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阳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信阳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夏邑县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濮阳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卫辉市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宿迁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飞客湖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县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绥宁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农飞客(江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霖田农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北农家富农资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农家富农资有限公司、襄阳和年丰农资有限公司和武汉农飞客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安迈图公司、泰兴兴安公司、新安阿根廷公司、绥化新安公司、新安创投公司、新安进出口公司、新安国际公司、新安尼日利亚公司、新安香港公司、浙江同创公司、维捷新科技公司、开化合成公司、开化元通公司、黑河元泰公司、阿坝州禧龙公司、新安包装公司、新安物流公司、镇江物流公司、江南化工公司、新安天玉公司、新安阳光公司、新安科特迪瓦公司、新安马里公司、宁夏新安公司、芒市永隆公司、山东鑫丰公司、加纳金阳光公司、AKOKO公司、浙江励德公司、泰州新安公司、南京中绿公司、四川轩禾公司、江苏金禾公司、新久融资公司、上海崇耀公司、杭州崇耀公司、新安美国公司、新安植保公司、乡乡丰公司、江苏丰裕公司、农飞客公司、安阳农飞客公司、信阳农飞客公司、夏邑农飞客公司、濮阳农飞客公司、卫辉农飞客公司、宿迁农飞客公司、湖北农飞客公司、临沂农飞客公司、新疆农飞客公司、浙江农飞客公司、湖南农飞客公司、南县农飞客公司、绥宁农飞客公司、江西农飞客公司、江苏农飞客公司、海南霖田公司、湖北农家富公司、随州农家富公司、和年丰公司和武汉农飞客公司)等61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股票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2019-013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1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吴建华董事长主持,全体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05,914,633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63万股,回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05,284,633股(详见2019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披露)。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705,284,6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3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2018年度资产报损事宜
同意公司2018年度资产报损共计164,492,333.12元,2018年半年度已批准报损113,520,075.25元(其中白南山厂区资产处置损失已由搬迁补偿款予以弥补95,201,212元,详见2018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披露)。本次报批报损50,972,257.87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共计1,101.79万元,其中对山东鑫丰种业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66.39万元,对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35.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017号公告)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授权管理层在总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并在不超过核定担保额度内,调节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金额。因新安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其提供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关于预计2019年与传化集团(含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建华、周家海、吴严明回避表决。此项关联交易通过沟通,已事先获得本公司独立董事李伯耿先生、严建苗先生、陈银华先生的认可)。
同意公司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含传化智联)签订关联交易协议,2019年度本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与传化集团(含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9-01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预计2019年与泛成化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016号公告)
同意公司与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公司2019-01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详见公司2019-02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2019-014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3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长金伟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同意《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同意《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同意《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同意《2018年度资产报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同意《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各项报告,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实施监督。监事会认为,2018年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改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的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资产交易的行为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也没有发现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现象发生。
5、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
6、监事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上网公告附件
新安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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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运作,结合公司2018年和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现将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预计与传化集团(含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吴建华、周家海、吴严明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已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与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含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的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对关联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规定,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8年4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传化集团(含传化智联等)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
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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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9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预计与传化集团(含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3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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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企业住所:杭州萧山宁围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冠巨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日用化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农副产品,以及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销售有色金属;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化纤原料;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实业投资;软件开发;现代物流服务(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企业咨询服务。
传化集团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574.32亿元,净资产245.64亿元,营业收入422.58亿元,净利润18.6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传化集团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属于《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采购业务及物流供应链服务。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传化集团(含传化智联)于2019年4月12日在浙江省建德市签署了为期一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货品名称:公司向传化集团(含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销售八甲基环四硅氧烷,裂解物,六甲基二硅氧烷、助剂、DMC、硅油、多聚及液碱、包装物、运城产品等,公司向传化集团(含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采购甲醇等原材料、物流供应链服务。
2、预计金额:传化集团(含传化智联)及其子公司2019年预计将与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35000万元。
3、货物价格定价依据,以供货方在同等条件下向非关联客户的供货价格为依据。如遇市场价格发生大幅度变动,双方均可提出要求,并以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最终结算价格。供货方承诺,提供予采购方的货物价格应与其在同等条件下提供给第三方同样货物的价格一致。
4、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双方中最后一方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降低经营管理成本。
2、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独立意见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与泛成化工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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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成化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运作,结合公司2018年和以前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现将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与嘉兴泛成化工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已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与泛成化工的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作出的安排。
(二)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8年4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泛成化工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18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
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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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9年4月1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与嘉兴泛成化工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2019年预计与泛成化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9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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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嘉兴市泛成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84.94万元
企业住所:嘉兴市乍浦经济开发区中山西路1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孔建安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储存):三氯化磷2.5万吨/年、三氯硫磷1.5万吨/年(凭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 销售: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
2、该公司由本公司与嘉化能源共同投资,各占泛成化工50%的股权比例(本公司不纳入财务合并报表范围)。
泛成化工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284.08万元,净资产2268.50万元,营业收入14799.77万元,净利润376.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销售、采购业务。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泛成化工于2019年4月12日在浙江省建德市签署了为期一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货品名称:公司向泛成化工采购三氯化磷、氧氯化磷等化工原料。
2、预计金额:泛成化工2019年预计将与本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人民币19000万元。
3、定价策略:公司与泛成化工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业务均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价格确认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定价。公司将在签订具体合同时严格按上述原则实施。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有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独立意见和董事会上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2019-017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新安包装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新安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泰兴市兴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阿坝州禧龙工业硅有限责任公司、新安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新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元通硅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对外担保没有发生逾期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4月12日,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被担保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授权管理层在总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并在不超过核定担保额度内,调节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金额。因新安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其提供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担保范围限定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三、本次担保情况:
(一)担保金额: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二)担保期限:两年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授权管理层在总担保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业务,并在不超过核定担保额度内,调节公司为各全资子公司的具体担保金额。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批准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其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上述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且各公司财务状况稳定,偿债风险较小,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为其提供担保,可以获得更好的融资条件,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该项议案表示同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00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9.8亿元,分别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0.89%、17.35%。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2019-018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在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拓展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现行的《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 600596 股票简称:新安股份 编号:2019-019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18 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注 1: 上述产量、销量为实物量(下同)。
注 2: 草甘膦原药其中一部分外销,一部分用于配制草甘膦制剂产品。草甘膦制剂产品主要包括各种规格的草甘膦水剂、草甘膦颗粒剂等。
注3: 1-12月累计外购原粉7,624.2吨,用于生产草甘膦制剂。
注4: 硅粉改称为金属硅产品(下同)。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注5:2018 年度主要产品价格同比上涨明显,其中环体硅氧烷平均售价同比上涨46.25%;生胶平均售价同比上涨31.87%;107胶平均售价同比上涨29.31%;混炼胶平均售价同比上涨26.16%。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注6: 2018 年度主要原材料价格同比有所波动,其中甘氨酸平均单价同比上涨9.31%;多聚甲醛平均单价同比上涨17.89%;甲醇平均单价同比上涨11.64%;液碱平均单价同比下降13.85%;煤炭平均单价同比下降7.84%。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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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0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3层本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0日
至2019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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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9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吴建华、周家海、吴严明;议案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姜永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9年5月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6、7日上午9:00-11:30及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公司24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600
联系电话:0571-64787381、64726275 传真:0571-64787381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人:李明乔、敖颜思媛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会议期间,将同时举行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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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证券代码:600596 公告编号:2019-021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一季度业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预计2019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00万元至12,50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435.32万元至14,135.32万元,同比减少51.80%至54.50%。
2.公司2019年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约为8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2.05万元左右。
3.扣除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公司预计2019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至11,70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717.37万元至14,417.37万元,同比减少53.97%至56.72%。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9年一季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有大幅下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1,800万元至12,50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435.32万元至14,135.32万元,同比减少51.80%至54.50%。。
2. 预计2019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至11,700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3,717.37万元至14,417.37万元,同比减少53.97%至56.72%。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35.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417.37万元。
(二)每股收益:0.3677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19年一季度业绩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019年一季度公司有机硅、草甘膦产能正常发挥,产销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业绩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导产品有机硅2019年1月至2月市场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3月市场价格企稳并有所回升。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9年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