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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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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9,316,1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金融科技板块主要从事第三方支付服务、大数据服务、移动信息服务、跨境电商服务及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业务;智能制造板块主要从事汽车及配件、家电配件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金融科技板块介绍:

  1、第三方支付服务

  第三方支付是公司金融科技板块重点发展的核心业务之一,公司拥有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牌照。2018年,针对外部形势及时调整了发展战略,以合规运营为前提、以快速发展补充公司服务供给侧场景为目的,进一步优化第三方支付产业及客户结构,为企业和个人用户提供综合支付、金融信息、商业营销、大数据和跨境等金融科技服务,聚焦拓展B2B产业互联网应用合作,为交通出行、金融行业、房屋经纪、线下实体经济场景等行业提供综合解决方案,拥有丰富的客户需求匹配、行业场景匹配以及市场开拓经验,为多领域、多层次开展个性化、差异化的产品服务,同时为客户提供“支付+”的定制化综合解决方案。据易观统计数据显示,联动优势在2018年Q4移动支付领域排名全国第四。

  2、大数据服务

  随着大数据、深度学习、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促进了大数据科技在商业智能场景的新一轮进化。向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赋能是公司金融科技板块未来的发展方向,大数据科技服务将成为公司金融科技板块发展的引擎。通过人工智能、区块链、金融云、生物识别的智能融合,打造“海数据 金赋能 倍(贝)生活”的商业模式,积极为金融机构、持牌类金融机构赋能,提供“线上+线下”的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业务创新,持续构建核心竞争力,结合业务场景,提供全业务链整体服务,实现了从提供单一数据分析服务向一站式综合服务或模块化服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大数据业务步入亿元俱乐部,实现营业收入14,604.1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8.88%。

  3、跨境电商服务

  联动商务于2015年底分别取得北京市外汇管理局及广州市人民银行颁发的跨境外币业务试点资质以及跨境人民币业务资质。截至目前,公司完成了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满足包括货物贸易、留学、机票、酒店、旅游、国际会议、物流、软件服务、通信服务九个行业范围的本外币跨境结算,提供包括美元、欧元、港币、日元、英镑、澳大利亚元等在内的至少15个可结算币种,服务覆盖全球239个国家和地区。支持国内出口跨境电商在亚马逊、Ebay、Wish等全球知名平台的跨境结算、供应链金融等功能,实现了进口、出口业务的双向运行体系。报告期内,跨境交易额突破10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0.7%。

  4、移动信息服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是中国移动银信通业务运营支撑单位、集团业务集成商(SI),是目前国内最大、面向“955xx”号段银行总行客户短彩信发送系统提供专业化运营和维护的提供商,公司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是基于移动、电信、联通(三网)等资源,利用自身拥有的服务能力,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信息服务综合解决方案,主要包括银信通、联信通等业务:1)银信通业务基于MAS(移动代理服务器)、移动网络、移动终端等资源和服务能力,让银行及银行客户随时随身、经济快捷地享受金融信息服务。2)联信通业务是联动优势面向行业客户推出的无线应用服务,主要为银行及中小企业提供安全可靠、一点式接入的高品质电信级通信服务,通过联信通为客户提供基于移动、电信、联通(三网)的信息类服务。报告期内,通过大数据、云计算、AI、区块链等工具,搭建了联信通智能沟通云平台,能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公司移动信息服务获得平稳发展。

  5、运营商话费计费结算服务

  运营商话费计费结算与营销服务以电信运营商为主要计费和营销渠道,向互联网行业提供三网融合计费结算服务,并向线上线下行业提供营销服务。2018年度,公众号累计用户390万,覆盖门店超30万,业务保持平稳发展。

  智能制造板块介绍:

  1、汽车及配件业务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18年汽车行业产销分别达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同比下降分别为4.16%和2.76%。中国汽车行业产销量为近几年来首次出现下滑,行业景气度下行,加之世界各国对燃油汽车禁售的倒计时,为提升产品竞争力,抢占市场份额,各大汽车主机厂纷纷推出新车型,加快产品结构升级,新能源、智能驾驶将是汽车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为适应汽车行业的变化,公司在报告期内完成了对上海和达的收购,通过规模效应不断挖掘内部潜力;在此基础上一方面整合内外部资源,在加强研发建设的同时,深入主机厂前端为客户制定解决方案,从而与客户保持了良好的粘性,公司客户结构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另一方面采取创新经营模式、轻资产运营、优化生产工艺、精员增效、自动化改造、信息化升级等一系措施,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降低产品成本,增强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同时继续优化和丰富产品结构,聚焦新能源及轻量化产品,着重发展汽车功能性电机,逐步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

  2、家电配件业务

  虽然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对家电行业有所冲击,但是影响的深度和广度有限,不会伤及中国家电产业根本,且自公司上市以来,低毛利率的家电配件产业一直是本公司“革命”的对象,公司借此时机进一步优化家电配件产品和客户结构。经过近几年持续的产品优化和客户优化,公司家电配件产品竞争力获得进一步增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主营业务分析

  2018年,金融科技产业经过近几年的高速增长后进入规范期,制造业在深化供给侧改革的推动下,仍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在此经济背景下,公司金融科技板块及时顺应政策调整部署,在合规运营的前提下实现了稳健发展,智能制造板块在继续贯彻“产业聚焦、转型升级、优化提效”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了健康持续发展。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01,123.91万元,较同期增长25.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23.92万元,较同期下降67.81%,不考虑商誉减值因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19.22万元,较同期增长2.23%。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及经营分析

  1、金融科技板块保持稳健发展

  2018年,公司金融科技板块在面临国家整体金融行业强监管、行业政策重大调整、竞争加剧的形势下,及时作出业务调整,在发展目标、产品定位和客户方面重新梳理并确定方向,通过充分挖掘并利用现有第三方支付、运营商合作、金融信息服务、智能风控等优势,同时引进优秀团队,积极布局新业务,公司金融科技板块保持稳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金融科技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12,024.59万元,同比增长3.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60.72万元,同比下降1.52%。公司金融科技产业在报告期内的主要工作回顾及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1)第三方支付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组织创新保机制,风控偏好避风险”克服了国家金融政策收紧、监管力度增强、行业增速骤降以及备付金集中存管等影响,以合规运营为前提、以快速发展补充公司服务供给侧场景为目的,进一步优化第三方支付产业及客户结构,使公司第三方支付业务保持健康、稳定发展。通过聚焦拓展“交通出行、B2B产业互联网、金融业、线下实体经济场景”等领域,公司已成功中标中国铁路网络有限公司移动支付服务商项目,已为接近50余家具有行业代表性互联网企业提供服务,已与招行、中信、浦发、兴业等多家股份制银行逐步开展全国范围联合收单合作。据易观等数据统计显示,公司在2018年4季度移动支付交易规模继续排名第4。公司搭建的中立第三方消费金融云服务平台,已为包括140多家传统的金融机构、3,500多家大型企业合作、100万家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支付、信息推送、智能营销、大数据、高速清算、智能反欺诈、反洗钱交易等服务。

  (2)大数据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大数据分布式存储和计算、数据挖掘等方面持续投入,科技创新得到突破,提交专利申请25项,相继研发出了“云模型工厂”、“风控云平台”、“智能推荐系统”等智能化产品,同时自然语言处理获得手机厂商认同及应用。公司通过科技创新推动业务创新,持续构建核心竞争力,结合业务场景,提供全业务链整体服务,实现了从提供单一数据分析服务向一站式综合服务或模块化服务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大数据业务步入亿元俱乐部,实现营业收入14,604.1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8.88%。

  同时,公司在区块链研究及应用方面有了新的进展。报告期内,完成了区块链底层框架优链系统(英文名:UChains)2个版本的迭代,极大优化和改进了优链系统的性能、稳定性、扩展性,性能均值提升5倍,并通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可信区块链标准测试。继2017年完成电子合同存证和数字货币2项重点课题研究之后,公司又在监管科技领域积极探索,承担并完成“区块链技术在网络借贷监管领域的应用研究”重点课题,获得中国支付清算协会“2018监管科技重点课题”二等奖。

  (3)移动信息服务

  随着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及移动应用的大力发展,短信服务业务增速整体放缓,但银行业短信(短信验证码、动帐通知短信、会员营销短信等)作为连接线上线下沟通的重要桥梁,仍保持较好的增长趋势。同时,行业客户已开始以紧盯精准营销等手段来带动业务创新,对短信业务服务自身业务的要求愈来愈高。

  为适应市场变化,加速市场化转型,公司移动信息服务在保持“通道+平台”业务模式下,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平台功能,通过大数据、云计算、AI、区块链等工具,搭建了联信通智能沟通云平台,以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同时,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公司重点拓展粘性强、需求量大的金融及类金融客户,报告期,公司移动信息服务保持平稳发展,短信发送量达到1700余亿条。

  (4)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

  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系以电信运营商为主要计费渠道,向互联网行业提供三网融合计费及结算服务。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和运营商政策调整影响,公司积极调整策略,打造营销链与产品创新齐步推进,实现运营商、互联网巨头、银行权益组合与营销交叉互动。报告期内,移动运营商计费结算服务实现平稳过渡。

  (5)积极布局金融赋能服务新领域

  为全面促进金融科技板块业务转型与发展,实现科技赋能普惠金融的新模式,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海联金汇(北京)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引进了金融科技及保险科技领域优秀人才及团队,积极布局并深耕金融科技Fintech、保险科技Insurtech生态圈,截至报告期末,相关团队搭建已基本完成,业务体系相对成熟,积极为2019年业务增量奠定基础。

  2、智能制造板块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公司智能制造板块为推进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深入贯彻“产业聚焦、转型升级、优化提效”的经营主题,将2018年作为“管理年、提效年、问责年、休整年、执行年”。2018年,公司通过创新经营模式、轻资产运作、优化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资源整合、精员增效等一系列措施,智能制造板块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实现营业收入389,099.32万元,同比增长33.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58.50万元,较同期增长7.54%。

  (1)整合资源继续聚焦乘用车零部件产业发展

  在压力与机遇并存的2018年,公司着眼未来3-5年的战略发展,用心谋划、积极布局、深度挖掘、横向整合,乘用车零部件业务实现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72.68%,同时在报告期内实现了以“传统优质零部件产品为基础、聚焦发力轻量化产品”的产业结构,为未来公司乘用车零部件事业的突破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

  ①公司在报告期内大力提升乘用车零部件产业的整体制造能力,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于2018年1月完成了对上海和达的股权收购工作,通过规模效应不断挖掘内部潜力;

  ②面对未来竞争压力,公司积极布局核心生产力,于报告期内联合国内多所知名高校筹建乘用车技术研发中心,与全球知名的创新和高科技工程咨询服务提供商、轻量化材料及技术服务提供商开展战略合作,打造公司在汽车轻量化产品研发、高精尖汽车零部件开发、新技术孵化、模具设计等方面的核心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③报告期内,公司借助研发中心的搭建进一步加强乘用车零部件事业部内部资源的横向整合力度,打通内部壁垒,实现技术、信息、资源深度共享与整合,在报告期内成功为公司乘用车零部件事业的发展贡献了力量。

  ④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行“以模养件”的轻资产运营产业链,通过汽车模具的自主研发、生产、制造,提升了公司乘用车零部件产业竞争优势,保障了乘用车零部件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

  (2)积极布局智能化工厂,创新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在智能制造板块继续布局智能化工厂建设,一方面加大投入自动化改造和信息化升级,同时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推行模式化生产和流程化作业,提高了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在现有管理基础上持续推进创新经营,实行经营体运营模式,推动组织扁平化管理,达到精员增效的效果。同时,通过对全员实行鼓励创新的激励政策,大大提升了基层员工的创新意识,为一线生产提效节能、创新发展打造了良好的氛围,进一步提升了公司产品竞争力。

  (3)持续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和丰富产品结构,聚焦新能源及轻量化产品,发展汽车功能性电机,逐步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同时,在经济环境严峻的大环境下,公司在报告期内继续优化客户结构,大力拓展规模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强的大中型客户,并充分发挥公司自身优势与优质客户深度合作,增加与客户的粘性,提高对客户的管理力度,从而为公司智能制造板块的稳健发展奠定良好的客户基础。

  3、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健全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持续搭建、优化公司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度,尤其是对公司合并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经营、资金、财务、投资、人员等方面的管控;同时健全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4、开展全方位的资金运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2018年国家货币政策收紧,金融监管加强,结构性去杠杆稳步推进。为保证资金得到有效利用,公司积极部署资金预算,采取多种融资手段,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保证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5、维护股东权益,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响应回购政策,进行了两次股份回购,积极维护股东权益。公司利用回购的股份实施了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健全了公司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6、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规范、高效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公司综合治理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董事会职责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公司决策科学、高效,推进公司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金融科技产业经过近几年的高速增长后进入规范期,制造业在深化供给侧改革的推动下,仍处于转型升级阶段。在此经济背景下,公司金融科技板块及时顺应政策调整部署,在合规运营的前提下实现了稳健发展,智能制造板块在继续贯彻“产业聚焦、转型升级、优化提效”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了健康持续发展。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01,123.91万元,较同期增长25.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23.92万元,较同期下降67.81%,不考虑商誉减值因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19.22万元,较同期增长2.23%。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44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拟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概况及进展

  1、公司于2018年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2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的预案》(以下称“第一次回购”),同意公司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截至2018年8月7日,公司完成本次实施回购股份,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3,614,856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09%。公司于2018年10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完成了4,014,856股股份的注销,于2018年12月27日完成了9,50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次回购股份剩余库存股100,000股。详细信息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以下称“第二次回购”),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金额最低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或注销之标的股份,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截至2019年1月21日,公司完成本次实施回购股份,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7,919,0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4%。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剩余库存股37,919,094股。详细信息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内容

  1、公司拟对第一次回购剩余库存股100,000股的用途进行调整。

  调整前:“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公司将尽快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除此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要求均不作变更。

  2、公司拟对第二次回购剩余库存股37,919,094股的用途进行调整。

  调整前:“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或注销之标的股份,公司将尽快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或回购注销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50%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50%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除此以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要求均不作变更。

  三、其他说明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调整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此次调整存在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风险;可能存在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或授出的风险;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方案未获内部审批程序或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债券持有人放弃转股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股的风险。如果调整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剩余库存股将继续用于原用途。

  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战略发展所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事项。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3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据,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01,123.91万元,较同期上升2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23.92万元,较同期下降67.81%。不考虑商誉减值因素,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19.22万元,较同期增长2.23%,公司在严峻的经济大环境下继续保持了稳健的增长态势。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520,127,535.68元为基数,计提法定盈余公积52,012,753.57元后,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736,545,115.99元。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作出之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8,019,094股。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247,335,239股扣除本预案作出之日公司回购专户38,019,094股后的1,209,316,145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60,465,807.25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特别提示: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分配比例存在由于可分配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提请各位投资者注意。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分配方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34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计划概述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证公司2019年度融资计划的实施,公司拟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在该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具体分配如下:

  ■

  2、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124,000万元为最高担保额,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人情况简介

  1、湖北海立田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3060690226E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华伟

  成立时间:2013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4,600万人民币

  住所:枣阳市南城办事处霍庄社区居委会六组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生产(不含发动机,国家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销售。

  2、湖北海立美达汽车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83728323056N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华伟

  成立时间:2001年7月4日

  注册资本:17,253万人民币

  住所:枣阳市人民南路27号

  经营范围:福田专用汽车的生产、销售(含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车载钢罐体、车载铝罐体));汽车车架及配件的制造、销售;汽车、内燃机、拖拉机的销售;农用机械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货物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房屋租赁;普通货运(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3、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612077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铁军

  成立时间:1993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 3,598.7344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大盈青赵公路5458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汽车的装饰件、玻璃槽、滑槽、门框及其它汽车配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提供产品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青岛海立美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3MA3MKGUR75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震

  成立时间:2018年01月09日

  注册资本:1,135万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三层306室(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互联网信息服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宁波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695068166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成立时间:2009年10月10日

  注册资本:22,922万人民币

  住所:宁波市北仑区恒山路1536号

  经营范围:发电机、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的制造、加工。

  6、宁波泰鸿冲压件有限公司(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551134144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成立时间:2010年03月30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二路350弄6号

  经营范围:汽车冲压件、摩托车零部件制造、加工、销售。

  7、宝鸡泰鸿机电有限公司(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1MA6X9KYX8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成立时间:2017年02月20日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磻溪镇凤鸣路9号陕西泰华物流园内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的制造、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青岛海立美达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553974737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成立时间:2010年05月07日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燕山路999号1栋3楼302室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交电、模具、汽车零部件;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青岛海立美达模具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661276637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成立时间:2007年06月22日

  注册资本:1,200万人民币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汽车产业新城解放三路以北

  经营范围:模具、汽车车身及其工艺装备设计、制造;冲压件、铆焊加工;航空航天产品零部件(含工装)、地面保障设备、出口;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计算机应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青岛海立达冲压件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67178378X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成立时间:2008年04月1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青岛即墨区青威路服装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依据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钣金冲压;钢板剪切;制售包装材料;塑料制品(不含印刷)、模具、五金(不含电镀);批发零售钢板、不锈钢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宁波海立美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CHT7D4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成立时间:2018年07月17日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一号3019室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钢材、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刀具、智能机器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子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被担保的十一家子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内容

  公司在担保额度内为子公司在有效期内(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申请的融资提供担保,无需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授权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由公司授权代理人根据融资需要和风险评估综合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5,585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8%。全部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

  该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批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1、2019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该项担保是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现有的担保情况,在对公司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育才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担保事宜。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35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立美达汽车有限公司为购车客户进行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立美达汽车有限公司为购车客户进行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立美达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湖北海立美达”)拟为购车客户进行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枣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湖北海立美达及其推荐的经销商销售的专用车辆提供专用车按揭贷款,2019年度贷款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湖北海立美达为购车客户在银行按揭贷款过程中提供担保。担保一般分为回购担保和保证及质押担保,购车客户向湖北海立美达提供满足湖北海立美达要求的反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员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湖北海立美达资信审核及银行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且具备银行贷款条件的自然人及法人专用车购车客户。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购车客户首付比例不低于30%,每户贷款比例最高不超过7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等),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借款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保证金质押担保期限为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还清借款人全部贷款本息之日终止。

  回购担保系主要以客户购买的专用车作为抵押物,在借款人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湖北海立美达承担回购责任。回购行为是对银行债权的回购,不涉及按揭专用车辆的实际转移,回购价款不低于借款人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湖北海立美达回购代偿后,银行有义务配合公司向借款人追偿。

  除此之外,湖北海立美达承担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应费用的连带保证责任,同时提供借款金额10%的保证金质押担保。法人客户专用车辆按揭贷款须借款人主要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5,585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98%。全部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

  五、关于湖北海立美达为购车客户进行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审议的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立美达为购车客户进行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立美达为购车客户进行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推进湖北海立美达车业务的推广与销售,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股东权益,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立美达为购车客户进行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湖北海立美达拟为购车客户进行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湖北海立美达为购车客户进行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36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9年度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及募投项目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2016年度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并配套募集资金1,835,304,525.67元已于2016年11月到位,公司已按照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前期资金投入,按照公司2019年度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预算,在短期内将暂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鉴于以上,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在授权期间投资现金管理额度及情况说明如下:

  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办理相关事项,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单次投资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合计在授权时间内投资金额不超过22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1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超过90,000万元,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稳健、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授权时间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 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结构性存款及短期、稳健、低风险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另外,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为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

  1、在本事项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分析和跟踪,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议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现金管理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时间内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1)2019年度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海联金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3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审计机构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基于此,公司董事会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二、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与义务。因此,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了积极的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公告编号:2019-03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银联及银联商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系持有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联动优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称“银联商务”)及其控股股东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称“中国银联”)与联动优势(含其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商务”)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联动优势和联动商务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中国银联三级子公司银联智惠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下称“银联智惠”)实际日常业务开展情况,预计在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联动优势和联动商务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银联智惠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1)联动商务需要接入中国银联的支付体系,使用中国银联的支付通道,联动商务拟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发生的支付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30,200万元;2)联动优势拟利用自身资源及平台为银联智惠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产生的关联收入金额合计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范厚义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联动优势及联动商务预计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18年度相关类别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银联商务

  公司名称: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310000734572833M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1006、1008号

  法定代表人:田林

  注册资本:16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1月8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系统集成服务,自有网络设备的销售和租赁(除金融租赁),技术服务、技术支持,从事软件科技、计算机科技、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银行卡收单业务及专业化服务,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受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以服务外包形式从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后台业务服务,银行专用设备的租赁(除金融租赁)及寄库服务,银行自助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受银行委托承接现钞、硬币清分整理服务业务,电信业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用调查、民意测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中国银联

  公司名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6239890T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

  法定代表人:时文朝

  注册资本:293,037.438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2年3月8日

  经营范围: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提供先进的电子化支付技术和与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相关的专业化服务,开展银行卡技术创新;管理和经营“银联”标识,制定银行卡跨行交易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和仲裁银行间跨行交易业务纠纷,组织行业培训、业务研讨和开展国际交流,从事相关研究咨询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银联智惠

  公司名称:银联智惠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59321271Y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

  法定代表人:徐燕军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2年12月7日

  经营范围: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销售,网络技术的开发,并提供相关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公关策划,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联商务是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中国银联为银联商务的控股股东,银联智惠系中国银联合并范围内三级子公司,均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联动商务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之间以及联动优势与银联智惠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四、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支付服务

  该项关联交易系因需要接入中国银联的支付体系而发生,需使用中国银联的支付通道。我国银行卡刷卡交易最早出现在本世纪初期,当时,主要为实体店商户服务,收单机构布设的信息交换设备为POS机,清算机构为中国银联。中国银联同时行使银行卡组织功能,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银行卡清算标准和规则,在划卡交易中处于核心、主导地位,中国银联线下CUPS体系完整、规则统一。银联支付体系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有利于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针对不同行业风控点提供不同的解决办法,尤其是线下支付中国银联建立了行业白名单,有利于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在筛选客户时做到事前风控。银联体系支付通道建设非常完善,产品类型多元化,可满足支付机构不同行业解决方案。

  作为中国银联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之一,联动商务主要通过网联清算中心以及中国银联建立核心的支付体系,实现全国100多家银行的跨行清算,实现全网互通。在支付通道以及支付成本上,中国银联对其辖内的非金融机构收单清算机构保证价格“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综上,接入银联支付体系是联动商务开展支付业务的需要,联动商务借助于银联支付体系进行资金的清算和结算,严格遵循监管部门的各项规范和要求,交易定价公允。

  2、大数据业务

  该项关联交易系因公司联动优势利用自身资源及平台为银联智惠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而发生。联动优势通过人工智能、区块链、金融云、生物识别进行大数据集成,结合业务场景,能够提供全业务链整体服务。此项合作是双方市场化的选择,销售价格采取市场价,交易定价公允。

  五、协议的签订情况

  联动优势及联动商务已与中国银联、银联商务、银联智惠签订了相关协议,如无异议可自动延续一年。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日常关联交易所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的详细介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银联商务、中国银联发生支付服务类、与银联智惠发生大数据业务类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公告编号:2019-03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与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创世漫道”)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嘉博创”)全资子公司,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中嘉博创任董事职务,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联动优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联金汇(北京)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海联金科”)系联动优势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创世漫道与联动优势及海联金科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联动优势及海联金科与创世漫道日常业务开展情况,创世漫道为联动优势短信业务的通道提供方,同时联动优势为其提供移动信息服务。预计在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创世漫道向联动优势提供通道服务不超过700万元,并因此形成的移动信息服务-联信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海联金科向创世漫道采购新三网网关短信服务不超过100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则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联动优势预计与创世漫道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18年度相关类别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创世漫道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110108687603296K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39号1号楼5层538号

  法定代表人:林明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04-13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业务服务项目:不含网站接入。业务覆盖范围:北京上海2直辖市。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项目: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3月15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业务服务项目:不含网站接入。业务覆盖范围:北京上海2直辖市。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项目: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覆盖范围:全国。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联动优势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联金科系联动优势下属控股子公司,创世漫道为中嘉博创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中嘉博创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创世漫道与联动优势及海联金科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创世漫道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四、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创世漫道作为联动优势短信业务的通道提供方,负责提供短信发送服务。该项关联交易系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使用创世漫道短信业务通道而发生。

  1、交易的必要性

  我国通信业务三大运营商为移动、联通、电信,除了一些大型企业、机构可以实现直连运营商外,很多中小企业不能实现直连,只能通过渠道接入,通道供应商由此应运而生。创世漫道作为其中一家业务规模较大且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通道供应商,其具有较强的通道掌控能力和行业短信处理能力,可实现统一对接三大运营商,有利于移动终端客户的全面覆盖。同时,创世漫道建有较完善的黑白名单管理,有利于短信触达成功率与问题事件的及时、准确处理。

  在客群方面,联动优势移动信息服务客群目前主要为金融行业等大型机构,而创世漫道主要服务于中小客户群体;在运营商合作方面,联动优势与中国移动有深入而紧密的合作,创世漫道是三家运营商三网融合;在风险规避方面,一是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合作,能有效规避客户流失风险。目前短信市场竞争激烈,金融行业短信在短信业务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行业竞争对手不断在寻求机会希望能够进入这一领域,成为“兵家必争之地”。创世漫道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与其合作能够有效的规避这一风险。二是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合作,减少了与其他合作伙伴信息交互的机会,有效提高了客户数据控制能力,能更好的规避数据泄露的风险。联动优势与创世漫道合作,有利于扩大彼此客户群,能够在客户资源、运营商接入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双方业务的长期向好发展,未来双方将借助各自优势共同拓展并服务新增客户,互惠互利、协作共赢,共同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联动优势接入创世漫道是联动优势开展金融信息业务的需要,联动优势借助创世漫道的综合服务能力可满足自身新增客户的全面需求,可实现一点对接三大运营商,可节省多个通道接入成本、运营维护成本,有利于提升联动优势盈利能力,符合股东权益。

  2、定价政策及依据

  与创世漫道在三网合一号码申请、启用、发送,以及投诉处理、黑白名单管理、号码质量梳理、三网专线申请接入等服务项目上,依据不同的客户需求、客户的运营情况,制定不同的服务方案,进而实现双方内部合理分工、有效协作,一方面能提升对客户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另一方面可以节省运营成本。合作双方以内部既定的服务考核项目作为双方在具体项目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定价机制,并遵循定价“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交易定价公允。

  五、协议的签订情况

  联动优势及海联金科已与创世漫道签订了相关协议,如无异议可自动延续一年。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子公司经营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日常关联交易所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的详细介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联动优势及海联金科与创世漫道发生通道服务类、移动信息服务类、网关短信服务类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4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下称“中诚信”)任董事职务。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优势”)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中诚信与联动优势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联动优势与中诚信日常业务开展情况,联动优势作为中诚信数据分析服务提供商,负责提供数据分析服务。预计在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联动优势拟与中诚信发生的前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一)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联动优势预计与中诚信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18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9111000007725523312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球场路57号部分

  法定代表人:岳志岗

  注册资本:6,694.15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03-23

  经营范围:企业信用的征集、评定;商业账目管理;管理咨询及技术培训;金融信息咨询;风险管理;市场调查;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软件;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董事吴鹰先生在中诚信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中诚信与联动优势发生的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诚信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

  四、交易的必要性、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联动优势作为中诚信数据分析服务提供方,负责提供数据分析服务。该项关联交易系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为中诚信提供数据分析服务而发生。

  1、交易的必要性

  联动优势在海量数据基础上,通过数据整合、深度学习、智能决策等方面的技术处理,重点针对广泛金融行业客户提供大数据精准营销、大数据风控以及消费金融云服务,帮助合作伙伴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降低获客成本,从而服务长尾大众,实现普惠金融。而中诚信作为中国首批获得企业征信备案、获准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经营机构。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个人征信、企业征信、小微金融贷前风控等。双方以大数据金融风控及云模型服务站为契合点,采用沙盒模式作为数据传输的防护盾,通过规范化的大数据平台,完成各业务数据的采集、转换、加载包装,形成多条数据产品线,其中包括信用评分、用户画像、模型服务工厂等长期友好的深入合作。

  联动优势的数据积累在运营商以及用户消费行为中尤为突出,具备建立欺诈识别、信用评分、客户价值评价等多种模型的数据基础。模型服务工厂通过对大数据进行分析、预测等,使得中诚信对个人、企业征信及金融贷前风控的审核决策更为精准,释放出更多数据的隐藏价值数据,数据分析预测结果是否可以起到决策价值。

  中诚信在银行业及征信行业掌控能力和产品服务能力优势突出,有利于拓展终端客户的全面覆盖,联动优势与中诚信合作,能延展用户群体的覆盖面。同时,联动优势与中诚信合作通过沙盒服务方案,缩减了数据信息传递的环节,有效提高了客户数据控制能力,能更好的规避数据泄露的风险。联动优势与中诚信合作,有利于扩大彼此客户群,能够在金融风险管理及云数据模型方面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双方业务的长期向好发展,未来双方将借助各自优势共同拓展并服务新增客户,互惠互利、协作共赢,共同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2、定价政策及依据

  联动优势与中诚信在信用评分、用户画像、模型云服务站上深度合作,联动优势大数据事业部与中诚信共同建立沙盒服务系统的方案,目的是在合法、合规、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联动数据服务接口。联动优势利用自身资源与平台,通过调用数据分析接口的形式,向中诚信提供核查产品、信用评分、用户画像、服务项目,依据不同的业务线产品需求、商户的运营情况,制定不同的产品服务方案及阶梯价格策略。合作双方以不同的服务项目类型作为双方在具体产品的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定价机制,并遵循定价“公平、公正、合理”原则,交易定价公允。

  五、协议的签订情况

  联动优势已与中诚信签订了协议,如无异议可自动延续一年。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交易有利于保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七、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日常关联交易所涉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交易的详细介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项关联交易系因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为中诚信提供数据分析服务而发生,定价公允合理,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诚信发生数据分析服务类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41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调整了相应的会计政策,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对会计政策作出相应变更,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变更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其中,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相关信息,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执行,预计对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产生一定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19-04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对已授予但未达第一期解除限售期条件的3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另外,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的条款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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