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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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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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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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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21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3日下午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2)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核查,认为: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草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2018年度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分红方案履行了相关的审议批准程序。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贯彻执行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3)2018年,公司未出现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019年公司与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0万元,与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100万元,与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160万元,与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30万元。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与募投项目的投资实施计划及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抵触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和“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且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合计33,096.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为12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9亿元的担保额度。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2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3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3日下午13:3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参考《2018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刘效文、王建华、王廷富、郭全芳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2)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5,622,697.43元,比2017年同比增长21.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048,948.43元,比2017年同比增长86.36%;基本每股收益0.0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4%;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193,289,379.9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475,249,804.28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草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XYZH/2019CDA20062)确认,2018年公司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048,948.43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58,400,164.9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1,124,644.23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1,124,644.2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相关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现金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金流量和经营规划,从公司发展和股东的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XYZH/2019CDA20064),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15)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XYZH/2019CDA20063),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办理具体事宜,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4

  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和“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且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合计33,096.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0)详见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4

  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的经营目标及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的现金流现状,同意公司在2019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9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中、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和保函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等业务的资金需要。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为12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9亿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详见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2019年公司与上海沪特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沪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0万元,与四川海特实业有限公司(“海特实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100万元,与四川海特投资有限公司(“海特投资”)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160万元,与蓝海锦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锦添”)的日常关联交易为3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李飚先生为蓝海锦添、海特实业实际控制人以及担任上海沪特副董事长,公司董事杨红樱女士为李飚先生配偶,公司董事辛豪先生为蓝海锦添和海特投资法定代表人,因此,李飚先生、辛豪先生、杨红樱女士构成关联关系而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应收款项组合风险中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详见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其签订工作合同及决定有关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4)详见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规划的实际状况,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近期公司使用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近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风险较低,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水平,提高股东投资回报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投资理财产品,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的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业务协议、确认单、业务凭证及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超过额度需要及时提交公司权利决策机构审批。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资金来源

  公司生产经营中闲置的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购买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

  二、前十二个月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止2019年4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的累计金额为234,400.00万元,期间获得投资收益677.81万元。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尽管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投资决策,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实际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标的,选择购买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

  2、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2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促进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根据其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规划,2019年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12家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担保内容包括下述子公司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进口开证、进口押汇、进口代付、融资性与非融资性保函、保理及融资租赁等多种业务。

  为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具体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LTD.(华新租赁新加坡)和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其全资SPV公司。

  2、2019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上述十二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2019年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95.26%,占公司净资产的169.77%。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担保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1、名称:四川奥特附件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资本:13,772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02年09月09日

  5、经营范围:提供航空设备和飞机零件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与咨询;研究与开发航空设备和附件;以及航空设备和附件的批发与零售;房屋出租;物业管理(凭相关资质许可证经营);机械零部件加工及生产(工业行业另择经营场地经营或另设分支机构经营)(以上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2,161.53万元,净资产为22,194.40万元,负债总额19,967.13万元,资产负债率47.36%;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569.81万元,净利润771.78万元。

  7、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二)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1,081.57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培平

  4、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4日

  5、经营范围:航空动力设备的测试、校验、开发、修理及相关航空技术服务(待取得相关部门的资质许可证后,凭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航空器材销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和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机械、电子设备及附件的维修、检测(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研发、制造;制造机械及电子检测设备(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以上经营项目涉及许可的须凭许可证经营;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0,164.80万元,净资产为74,907.03万元,负债总额25,257.77万元,资产负债率25.22%;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2,013.34万元,净利润5,326.15万元。

  7、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股比例87.13%,海特亚美持股比例为12.87%,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三)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1、名称: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4,725.25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5日

  5、经营范围:利用飞机模拟机为飞行员提供训练及相关安全培训;为空乘和地勤工程人员提供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4,257.37万元,净资产为40,275.96万元, 负债总额3,981.41万元,资产负债率9.00%;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0,905.92万元,净利润3,338.36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

  (四)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6,030.33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0日

  5、经营范围:提供飞机大修、改修服务;航线维修维护,机队技术管理;航材技术管理服务,飞机机载设备维修;制造与销售PMA零部件;进口、出口、经销、批发及仓储与上述各项业务有关的材料、零部件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9,359.28万元,净资产为60,994.70万元, 负债总额8,364.58万元,资产负债率12.06%;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977.53万元,净利润-796.61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间接和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五)AVIATION SAFETY AND TRAINING PTE. LTD.(新加坡AST)

  1、名称:AVIATION SAFETY AND TRAINING PTE. LTD.

  2、注册资本:7,858.25万新加坡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注册地址:新加坡,118 ALJUNIED AVENUE 2 #03-104 SINGAPORE (380118)

  5、经营范围:主要从事航空培训及开办航空技术培训学校等。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折合成人民币)为52,717.21万元,净资产(折合成人民币)为22,274.79万元,负债总额(折合成人民币)为30,442.42万元,资产负债率57.75%;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折合成人民币)2,809.98万元,净利润(折合成人民币)-1,860.75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0%。

  (六)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LTD.(华新租赁新加坡)及其下属子公司

  1、名称:SINOSINGA AIRCRAFT LEASING PTE.LTD.

  2、注册资本:100美元

  3、成立日期:2015年7月20日

  4、注册地址:新加坡,15 Changi Business Park Crescent  #01-01 HAITE Buidling, Singapore 486006

  5、经营范围:航空设备租赁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折合成人民币)为39,646.44万元,净资产(折合成人民币)为9,451.21万元,负债总额(折合成人民币)30,195.23万元,资产负债率76.16%;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折合成人民币)3,380.73万元,净利润(折合成人民币)484.38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七)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1、名称: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杨红樱

  4、成立日期:2016年6月7日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2,090.33万元,净资产为21,801.64万元;2018年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87.77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间接和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八)四川海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海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7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13年7月26日

  5、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843.34万元,净资产为16,842.24万元;2018年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15.62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九)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20,1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万涛

  4、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2日

  5、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产品、电子芯片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以及其他无需许可或者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3,688.66万元,净资产为109,257.96万元,负债总额34,430.70万元,资产负债率23.96%;2018年营业收入2,475.68万,净利润-1,775.04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47.88%。

  (十)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14年3月6日

  5、经营范围:航空训练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得开展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飞行模拟设备的研发、生产和制造;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1,145.40万元,净资产为40,254.56万元,负债总额890.84万元,资产负债率2.17%;2018年营业收入2,485.95万,净利润530.01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十一)天津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江石

  4、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7日

  5、经营范围:公务机、民用直升机执管、运营、维修和其他相关服务;航空零部件批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128.99万元,净资产为859.01万元,负债总额7,269.98万元,资产负债率89.43%;2018年营业收入3,951.02万,净利润1,117.56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十二)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10年7月2日

  5、经营范围:航空机载设备和测试设备的研发、制造、维修、销售及售后服务;航空器材租赁;航材、设备进出口贸易;复合材料桨叶的制造、维修、销售及售后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及其他航空产品的相关业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1,257.56万元,净资产为8,998.46万元,负债总额12,259.10万元,资产负债率57.67%;2018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12.42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上述12家企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为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9亿元。

  2、根据银行要求及被担保方申请,公司将为被担保方向任何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一家或多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出口信用证押汇及承兑汇票等)提供担保并分别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内容和方式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董事会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的有效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合同的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的原因:公司上述十二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核心企业,是公司的航空业务和微电子业务的经营主体,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基于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2、公司2019年拟为提供担保额度的十二家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确认其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的,要求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

  4、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其经营与发展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偿还银行贷款信用良好,具有较好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以上担保不存在与【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认为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同意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4月1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90,607.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85%,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拟为十二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9亿元担保额度,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保障子公司经营生产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因此,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XYZH/2019CDA20062)确认,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048,948.43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58,400,164.9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1,124,644.23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1,124,644.23元。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工程建设或购买设备、土地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四)现金分红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一)、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已经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公司2016年至2018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为75,679,100.30元,占公司2016年至2018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63.12%,已经达到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之规定。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基于公司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2019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6吋第二代/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项目研发及基建投入,以及公司年内拟采购模拟机,购买飞机扩大飞机租赁业务规模,综合分析,未来2019年度公司资金需求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为顺利推进公司上述各项业务,基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长远利益考虑,公司董事会拟定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期,资金需求大,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18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现金分红。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主要用于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6吋第二代/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项目研发及基建投入,以及公司年内拟采购模拟机,购买飞机扩大飞机租赁业务规模。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20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特高新”)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和“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资金用途,且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合计33,096.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金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因此,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6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820,233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404,6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16,247,495.82元。2015年8月19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5CDA10149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9月公司、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成都武侯祠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 201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12月公司、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月原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的募集户已完成销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1、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 2 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额度,该项目投资额度由 20,058.00 万元增至 35,712.02 万元,不足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建设内容在既有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 2 号维修机库建设的基础上增加飞机改装业务,并将募集资金的建设内容调整为以 B-737NG飞机客改货业务为主。截止本募投项目变更公告日,“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已投入金额为0。

  1.2、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截止本募投项目变更公告日,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5,098.38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7,228.1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1.3、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募集资金项目”和“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 30,277.8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1、2015年10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截至2015年11月3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0.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2、2015年11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截至2016年8月26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3、2016年8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截至2017年6月6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4、2017年6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截至2018年3月2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5、2018年3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3亿元,未到归还期。

  2.6、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7、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和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8、公司于2018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3.1、201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453.9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六个月内一次性分别从各募集资金专户中予以置换。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报告》(XYZH/2015CDA10165),其中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置换1,216.02万元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置换484.57万元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置换2,753.40万元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15年11月完成募集资金的置换工作。

  二、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2日,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为46个月,投资金额为20,058.00万元,建设内容为天津飞机维修基地2号机库维修大厅及附楼、停机坪的工程建设以及与IAI合作开发B-737 NG客改货补充型号认证(STC),并购置改装工装设备和改装包,开展B-737 NG客改货业务。截止2019年4月12日,该项目累计投入10,800.43万元,主要用于客改货STC技术开发及取证。目前波音B737-700客改货STC研发已经完成,剩余募集资金9,295.75万元(含截止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本项目的后续资金需求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建设。

  2、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期36个月,投资金额为57,041.00万元,建设内容为天津航空培训基地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模拟机。截止2019年4月12日,该项目累计投入31,375.59万元,主要用于4台模拟机采购。目前波音一台波音B737NG和EC135已经安装投入使用,其余2台已经签订采购合同,剩余募集资金26,231.16万元(含截止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本项目的后续资金需求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建设。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和计划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由于土地规划面积未能达到原可研报告中的要求。因2号机库尚未进行建设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剩余募集资金9,295.75万元(含截至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决定在规划问题解决后,同时根据国际国内宽体机市场维修情况,再适时以自有资金新建双机位宽体机机库。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由于国产D级全动模拟机研制及制造技术的进步,公司采购的前三台模拟机由原计划进口设备改为国产设备,预计投资额较原计划下降,同时由于波音737MAX交付推迟及存在交付的不确定性,剩余募集资金26,231.16万元(含截至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余额中23,801.16万元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项目后续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建设。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变更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后续投入所需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同时公司鉴于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多渠道回笼资金,降低负债,增加公司流动性,控制企业经营风险,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进一步扩充公司流动资金余额,增强流动性,降低财务费用。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截至2019年4月12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机库维修建设项目”和“天津飞安航空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35,526.91万元(含利息收入)。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全面聚焦核心装备、航空和微电子业务板块。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做好优质产品和项目,服务好公司优质客户和目标客户群体,公司在以“三位一体”的总体发展战略下,在巩固公司传统航空业务的同时,并向微电子等领域不断拓展,为保障公司各优质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拟将不断加大资源投入,尽早实现各板块业务高质量发展。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围绕三大板块业务的运营资金需求增加,依据公司稳健经营的原则,为更合理的分配公司资源,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33,096.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资产结构和业务结构做出的优化调整,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抓住新的发展机遇,并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积极推动公司业务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说明和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1、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确认,同意公司变更上述募集资金用途,且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合计33,096.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划转过程中,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3.4亿元募集资金,将视同直接划转,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用途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可满足公司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增强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公司变更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33,096.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出具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此,同意公司变更部分2015年非公开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共计33,096.9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取得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变更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经核查, 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海特高新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 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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