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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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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本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出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

  1、农化业务:杀菌剂原药及制剂、杀虫剂原药及制剂、除草剂原药及制剂、精细化工中间体的生产和销售。

  2、医药业务:原料药、片剂、胶囊剂、日用化妆品、卫生用品类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农化业务:公司农化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杀菌剂多菌灵、甲基硫菌灵,除草剂环嗪酮,杀虫剂丁硫克百威,光气中间体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环己酯等,硫酸,邻苯二胺等。

  2、医药业务:方舟制药主要从事抗老年痴呆、抗肿瘤、抗感染等类中成药、化学药、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复方斑蝥胶囊、丹栀逍遥胶囊、盐酸多奈哌齐片、养阴降糖片、阿胶当归胶囊、一清片等。

  (三)行业格局和趋势

  1、农药行业

  (1)农药行业特点和地位

  农药行业处于化工产业链的末端,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对技术的依赖性大,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风险大、成功率低,一旦研制成功则利润丰厚。农药行业价值链分工包括产品研发,中间体、原药、制剂生产,渠道网络等环节,产业价值链的典型特征是“中间小、两头大”,即中间生产环节附加值较低,前端技术研发、产品创制和后端品牌、渠道拥有较高附加值。

  农药行业是重要的支农产业之一,在全球人口增长及耕地面积减少的矛盾下,农药的广泛使用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是解决的粮食问题的重要出路。但农药使用同时也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威胁,所以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农药的毒性问题和残留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行业被迫向高效、低毒、低用量的方向发展。但在农业生产无根本性变化的可预见未来,世界农业对农药的依赖依然不会减弱,在此种不得不为的格局下,农药产业的布局也将影响一个国家农业及其他轻重工业的发展。

  国外农药工业起步早,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农药工业已从高速成长期进入了成熟期。我国农药产业起步晚,但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为提高农药自给率,国家不断加大对农药行业的投入力度,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农药生产国。由于发达国家农药企业受环保和生产成本等因素影响,农药的生产基地一直在向外转移,中国农药企业在原料配套、劳动力成本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优势,从而成为最主要的产能转移承接者。近年来,我国农药出口量逐年增长,目前已成为世界上主要的农药出口国。

  (2)农药行业发展趋势

  第一、行业整合加速,推动农药产业集聚。我国农药产能、产量处于世界前列,但产业集中度低、企业数量多,大部分规模小,产能过剩、贴牌销售,处于价值链低端。不少企业存在安全环保隐患多、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环保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针对现状,国家利用产业政策引导,大力推进企业间并购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促使农药工业朝着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的方向转变。未来,集约化、规模化是农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由之路。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环保压力加大,我国农药行业正进入新一轮整合期。技术领先、机制合理、经营灵活的企业将成为行业整合的主导力量,通过行业整合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原药制剂一体化。制剂企业通过产品的深加工,掌握销售渠道资源,盈利水平逐步提升,部分实力较强的原药企业为了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也开始进入制剂领域;而部分制剂企业也加快向上游原药领域延伸,积极获取行业竞争的主动权。随着行业纵向一体化的发展,未来国内农药行业将呈现原药、制剂一体化发展的趋势。

  第三、生产工艺优化,创新水平提升。对于化学农药原药生产,其核心技术为化合物合成技术,由于原材料、合成方法的差异,可研发设计不同的工艺路线进行生产,并直接影响产品质量、成本以及环境污染程度,最终影响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优秀的原药企业通过对化合物合成技术的不断优化和突破,提高工艺路线效率,制剂制造企业通过剂型的开发和创新,提高产品防效,提升环境安全水平,从而形成在该领域的核心竞争优势。

  2、医药行业

  (1)医药行业特点和地位

  医药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受益于国民经济及人民生活动水平的提高,医药工业保持了稳步、快速地增长。近年来,一方面由于受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及医保控费、招标降价等政策因素的影响,医药工业的增速逐步放缓。但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城镇化趋势加快所带来的市场刚需,以及国家逐年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仍将驱动医药行业保持中高速增长。

  医药行业为弱周期行业,受宏观经济变化的影响较小。随着国家人口老龄化、城镇化趋势加剧,人民经济条件与健康意识的提高,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增加,医药行业仍将保持相对稳健的发展态势。

  (2)医药行业发展趋势

  第一、 医药商业集中度提升。随着2017年“两票制”全面推行,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将明显加速。一些过票违规、品种较少、缺乏竞争力的中小医药商业,将被彻底淘汰。两票制”政策的深入执行,将进一步压缩药品流通环节,提升产业集中度,医药服务供应链集成管理模式将进一步优化。

  第二、一致性评价带来制药企业洗牌。 药物一致性评价是新医改的核心政策之一,旨在提高药品质量、减少同质化竞争、淘汰僵尸文号、鼓励新药开发等。尤其对以仿制药为主的中小制药企业来说,一致性评价带来BE开展难、BE风险高、品种选择难、投入高等诸多困难。  一致性评价将继续淘汰一批资金、研发和营销实力弱的医药企业。以往纯靠营销和渠道建设的医药企业,将会随着品种的优胜劣汰而渐渐落幕。

  第三、“三医联动”贯穿全产业链联动改革。 三医联动即是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贯穿全产业链,是未来的医改核心。“三医联动”政策的不断推进,将改变目前医疗与医药市场的格局,行业的集中度将逐渐提高,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总体趋势是往微利方向进行。医疗方面,分级医疗构建家庭医生制度,在分级诊疗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互联网医疗平台也迎来了巨大的创新机遇。医保方面,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保合一”整合推进。“两保合一”之后,医保目录将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增加原参保人员的用药范围、报销水平等,调整预计将新增300多种药物,进而带来市场扩容的机会。医保支付方式开始向按病种付费转移。医药方面,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将淘汰一批研发技术落后的企业,实现制药行业“去产能”的任务。要价谈判制度将覆盖更多区域,未来药品采购形式将更加丰富。

  (四)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致力于打造农药化工和健康医药两大主业健康发展的具有国内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农化业务方面力图在现有的资源版图上精耕细作,根据市场变化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和销售策略,不断锻炼本领强化内功,提高环境治理能力,提升抗风险能力,通过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带动产业稳步向前发展。医药业务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心,是公司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未来会以现有业务为核心,通过内延发展和外延扩张的方式,向产业纵深延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做大做强医药板块,推动健康产业的快速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国际贸易摩擦持续加剧,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多,单边与贸易保护主义加大经济发展了风险,全球经济增速出现下滑迹象。国内大力推进市场化改革、高水平开放,大力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有效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统筹协调,稳步发展,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农化行业方面环保形势愈发严峻,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国家铁腕整治环保突出问题,环保督查“回头看”强力开展,企业面临限产、减产、停产等不利局面。大宗商品受供需结构变动影响,原材料价格走高,行业产量增速下滑,行业龙头效应显著增强。医药行业迎来新形势,食药监总局、卫计委、国务院医改办等十多个部委(局、办)撤销,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健康委等,新《药品管理法》也即将通过实施。大重组、大变革来了,从发展理念、监管体制,到行业政策、产业格局等都将发生改变。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农化+医药双主业发展战略,积极克服不利因素和影响,围绕年初制定的经济目标开展各项工作。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148,139.21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9.95%;由于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固定资产减值及母公司农化停产整顿的影响,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87,495.13万元。

  (二)农化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农化业务“环保风暴”疾风厉势,发展压力前所未有。公司顶住压力,积极面对,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影响,全力推进环境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库存危废减量化处置,认真实施厂区现场整改,积极做好场地规范化建设,快速制定并落实水质监测方案等,尽最大努力和能力实施整改,恢复生产。

  公司危化品安全许可证顺利到期换证。安全职能部门积极借鉴一流企业安全管理方法和理念开展HAZOP分析。公司深入开展推进安全设计诊断工作,积极转变安全检查的方式方法,督促各生产车间安全过程管理,对安全管理向纵深推进作了有益探索。针对公司的“两重点一重大”一一制定措施,让涉及岗位员工熟练掌握管理方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做到受控和可控。

  公司不断加大现有产品的技改力度,积极推进“三精三化一体化”。在2018年第十八届全国农药交流会上,公司环嗪酮新型环合工艺制备方法获得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技术创新一等奖。环嗪酮“脱溶、结晶、离心、干燥一体化”技改工程和甲基硫菌灵“离心、干燥、包装一体化”技改工程,一次性开车成功,安全性能、环保及现场管理有显著提升,取得预期效果。甲酯脱酸连续化开车成功、运行稳定,消耗更低,操作更简单便捷。环己酯精馏重组分排残方式改进,减少固废和再沸器设备损坏,降低原料消耗。新造气系统及DCS控制室的搬迁并辅助了SIS安全联锁,运行更稳定,控制更方便,本质更安全。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了联合国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视察组的现场视察。

  (三)医药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受医药行业政策及市场变化的影响,方舟制药产品销量下降,销售收入及利润下滑。公司原料车间和制剂车间顺利通过国家药监部门现场核查,并于2018年4月和11月分别拿到陕西省药监局颁发的新版GMP证书。营销系统在“学术推广、商务统管、终端分销”的指导思想下,持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推广活动;在两票制下搭建优势商业渠道,优化商业结构,产品销售渠道逐渐归拢,与国控系统、上药的战略合作持续深化展开。明确代理商区域、业务单元,大力开发医院等终端,加强方舟处方产品在中标区域医疗终端的覆盖。药品销售渠道归拢初见成效,营销管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同时,加强公司风险管控,严格执行资信审批制,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内部审计,降低了公司的运行风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度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19.95%,营业成本下降12.92%。主要产品销售毛利35,115万元,比去年同期55,735万元,减少了20,293万元,综合毛利率为24.25%,比去年的30.37%,下降6.1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公司受环保影响停产3个月,产销量减少,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均有较大减少,但成本下降幅度要小于售价下降幅度。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商誉、固定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资产减值准备,导致本期净利润大幅下滑。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月8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违法行为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自颁布规定之日起执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及可比会计期间比较数据的相应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振华

  2019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2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14日下午在苏州苏化科技园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公司所做的工作可参见《公司2018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秦庆华、贾和祥、杨光亮、王国涛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第九节、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4月16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告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且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关于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决定公司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振华、薛超、范德芳、杜文浩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回避表决的股东为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王宇、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股数为135,067,433股。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5月10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2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3日以书面、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4月14日上午在苏州苏化科技园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子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审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4月16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8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重大事项报告方面未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基于谨慎性原则,已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在合理额度内向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提升融资效率,且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董事会2018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2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19年与关联方苏州黑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马科技”)、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恒华”)、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御化工”)、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进出口”)、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欣”)、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运化工”)、西安新方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新方舟”)等关联单位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4,717万元,去年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607.76万元。

  本事项经2019年4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杨振华、薛超、范德芳、杜文浩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避表决的股东为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王宇、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股数为135,067,433股。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19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1、与华御化工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与西安新方舟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方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一)苏州黑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黑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控制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文浩;注册资本:300万元;主营业务:专用集成电路设计及电子元器件、计算机硬件软件开发应用及经营、计算机系统集成。住所:苏州园区通园路208号。

  (二)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投资企业,且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20,000万元;主营业务:化工原料(煤焦化苯)加工试生产;危险货物运输(仅限公司分支机构经营);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

  (三)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恒华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四大股东参股并由第四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振华;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主营业务:投资咨询与管理、自有厂房出租;从事高新技术、生物医药、医药中间体及新材料的研发;科技项目的孵化和培植;企业收购与兼并、资产重组、企业上市策划;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四)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五)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英诺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小兵;注册资本:450万元;主营业务:医药中间体、实验室试剂的研发;销售非危险性化学品;提供相关技术及产品售后服务;从事医药中间体、非危险性化学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苏化科技园D2栋4栋。

  (六)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

  苏州市金运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第四大股东之控股孙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德芳;注册资本:100万元;主营业务:化工原料、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钢材、煤炭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七)西安新方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西安新方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控制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宇;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及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内容为:本公司向黑马科技采购生产现场等监控系统及软件并实施安装维护;本公司研发中心及子公司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租赁苏州恒华房产并支付配套物业管理、水电费用等;宁夏蓝丰向华御化工采购原材料邻硝、对硝、液碱等;本公司向金运化工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本公司向苏化进出口、英诺欣销售化工产品;本公司委托英诺欣提供技术服务;西安新方舟租赁方舟制药房产。

  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以现金及商业票据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为了保证公司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有序,保证生产经营秩序,扩展公司品牌效应,推进工艺改进和技术革新,加快公司发展进程。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关联方购买原料和产品,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和服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降低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创造公司利益最大化。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实施,不存在交易非公允及其他关联方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公允,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29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2018年度拟对商誉、固定资产、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2,463.27万元。计提金额如下:

  ■

  说明:公司前次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前次减值计提金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本次计提减值为公司委托的专业机构评估和审计后的结果,与前次测算有差异。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商誉减值准备

  2015年12月31日,公司收购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方舟制药”)100%股权,收购价款为11.8亿元。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结果,方舟制药可辨认净资产评估值为3.83亿元,扣除评估增值部分计算的递延所得税665.74万元,购买日方舟制药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76亿元。因方舟制药2014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2016年追溯调整增加购买日方舟制药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87.69万元。最终计算的公司收购成本高于方舟制药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差额形成商誉8.03亿元。

  2018年,方舟制药所处医药行业整体营商环境、医药政策和市场竞争格局变化较大;各地价格联动、二次议价、国家药品谈判、进口抗癌药零关税的落地以及各地的医保招标政策的出台等,导致主要产品中标价格下降和销量减少;为应对市场变化,方舟制药加大了市场投入和医药终端开发力度,导致销售费用增长;方舟制药主要产品采取归拢主流商业渠道,市场供货渠道发生一定改变,市场调整商业公司需要一定的时间接受,导致销售收入未完成计划;方舟制药原法定代表人资金占用事项给公司销售造成负面影响。

  受以上因素的影响,方舟制药2018年度经营业绩未达预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大。此外,预测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也有所下滑。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委托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出具了“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3-0020号”《资产评估报告》,按收益现值法计算商誉相关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为77,567.87万元,与该资产组账面价值相比,期末商誉应计提减值准备57,303.08 万元。

  商誉减值计算过程及关键参数请参见本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附注5-14的有关内容。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18年,公司农化业务受环保政策趋严的影响,部分生产装置停产整改,导致产能利用率下降。其中3.4二氯苯胺、DCB、克百威等化工产品的生产装置,如恢复生产需要进行持续的技术改造或相应的配套环保设施投入。考虑到目前的技术改造难度、投入产出比和产品的经济效益等因素,该部分生产装置暂时处于停产闲置状态,预计该部分生产装置在将来一段时期内仍可能处于停产待改造状态。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委托国众联对前述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2-0352号”《资产评估报告》。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 日,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报废机器设备经评估后的可收回价值合计为735.18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3,559.31万元。

  单位:万元

  ■

  (三)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全资子公司方舟制药原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王宇,违规将方舟制药银行资金划转至与王宇相关的单位或自然人账户,形成对本公司资金的违规占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等违规占用资金余额34,017.68万元。

  2018年3月下旬,公司发现了上述事实后,采取包括对王宇及其亲属控制的资产进行股权质押担保、资产抵押担保,以及要求王宇配偶和王宇控制的企业进行代偿、承诺、保证担保等措施,追讨王宇违规占用资金。公司控股股东苏化集团在筹划股权转让中明确签订由第三方代偿王宇占用资金,且35,000万元资金已经汇到共管账户。由于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股权转让暂停。根据本公司会计政策,本着谨慎原则,将王宇违规占用资金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3,385.16万元。公司已于2017年度计提坏账准备1,784.28万元,本次补充计提坏账准备1,600.8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2018年度财务报表,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1,237.35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1,237.35万元。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计提后更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3-0020号《资产评估报告》(关于商誉有关资产组可收回价值)

  4、国众联评报字(2019)第2-0352号《资产评估报告》(关于报废设备的可收回价值)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3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4日,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2019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具体条款以公司与融资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如下表

  ■

  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仅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上述被担保公司所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含被担保公司在此期间发生的新增债务、展期债务和循环使用额度而累计发生的债务),单笔融资期限以被担保公司与融资机构签署的融资协议的约定为准。担保额度不得循环使用,具体的担保责任、保证期间等内容以各方签署《担保合同》为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在本公告所规定的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1年5月27日

  (2)公司住所: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何培杭

  (4)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

  (5)主营业务:邻苯二胺、3,3-二氯联苯胺盐酸盐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19年8月16日);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批发、零售;化工技术交流和推广服务;机械设备(不含小轿车)、五金产品销售。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

  (2)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3)法定代表人:杨振华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主营业务:销售:危险化学品(按照苏(苏)安经字000389《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建材、五金制品;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8年3月13日

  (2)公司住所: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彭村工业小区

  (3)法定代表人:刘宇

  (4)注册资本:人民币778.490000万

  (5)主营业务:原料药、片剂、胶囊剂、中药饮片、化妆品、卫生用品类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植物提取物(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的研发、代加工、生产、销售,电子产品、纺织品、医疗器械(1类、2类)的销售,普通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化学合成药物及医药中间体(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等专控类除外)的研发、代加工、生产、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内容由公司、被担保公司及融资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商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促进子公司发展,解决其拓展市场、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为宁夏蓝丰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6,153万元,为蓝丰进出口融资提供担保余额为3,619万元,为方舟制药以BT方式建设新厂提供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累计担保余额为24,772万元。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公司在对方舟制药进行2018年度审计时,发现方舟制药存在涉及与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陕西佰傲再生医学有限公司的两宗诉讼,上述两宗诉讼均涉及方舟制药对外向关联股东控制的公司陕西新方舟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相关担保协议签署于公司并购方舟制药之前,目前相关案件尚未结案。上述关联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存在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3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10日(周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1号    本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5月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详见附件二);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等。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秦庆华、杨光亮、秦庆华、王国涛将向股东大会作《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由于关联关系,在审议议案6时,关联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王宇、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回避股数为135,067,433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议案5至1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9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1号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联系人:陈康  王楚

  电 话:0512-62650502;    0516-88920479

  传 真:0516-88923712

  联系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1号

  邮 编:2214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362513;投票简称:蓝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

  1、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3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收到刘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其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公司于2019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耿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耿斌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耿斌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耿斌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其工作经历符合相关任职要求,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工作,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同意提名耿斌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补选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耿斌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江苏化工农药集团公司农药车间、外贸科、研究开发中心,江苏苏化集团张家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江苏苏化集团苏州长青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苏化集团信达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2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耿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7,800股股份;苏化集团持有本公司68,334,137股股份,格林投资持有苏化集团61%的股权,格林投资持有本公司33,123,295股股份,耿斌先生通过持有格林投资5%的股权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耿斌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国家公务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3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证天业介绍

  公证天业是一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为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8年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3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15:00~17:00通过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8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总经理耿斌先生,独立董事贾和祥先生,董事会秘书陈康先生,财务总监郏拥军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3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 [2017] 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 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 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通知。

  2、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 15 号”),对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二)变更时间

  1、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19年1月 1 日起施行。

  2、财会[2018] 15号,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一季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二)执行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 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收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2、现金流量表中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列报由“收到其他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及可比会计期间比 较数据的相应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 无实质性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内部程序

  2019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 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的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3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方舟制药涉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18财务报告或有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2018年度发生诉讼事项未及时告知公司披露。经核实,现就相关诉讼事项说明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鸿生公司买卖合同诉讼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被告:西安鸿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诉讼背景及事由:

  自2017年6月6至2018年5月20日,原告与被告有多次业务往来,产生药物购销、药材加工关系。2017年6月6日,原告与被告签署《供销合同》;2017年6月28日至2018年5月20日,原告与被告签署多份《产品购销合同》;2017年8月30日至2018年3月26日,原告与被告签署《药材代加工合同》。上述合同签署后,原告依约履行了义务,被告至今尚未支付全部对应价款。经核对,上述合同总价款13,250,930.52元,被告共给付10,040,124.28元,尚欠原告价款人民币3,210,806.24元未依约给付。

  3、诉讼请求:

  ①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价款3,210,806.24元,并支付相应利息106,304.44元(自2018年5月20日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价款付清之日,暂计算至2019年2月18日);

  ②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

  ③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二)陕西建工民事仲裁

  1、仲裁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陕西新方舟置业有限公司(曾用名陕西方舟置业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与被申请人二合称被申请人)

  2、仲裁背景及事由:

  2011年11月9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一订立了关于承建方舟国际商业、办公和公寓综合楼项目的《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3年4月26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订立了《施工合同发包人变更三方协议》,约定:①被申请人一将原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发包人全部权利和义务移给被申请人二;②施工合同发包人变更完成后,若出现支付工程款违约情况,被申请人一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上述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依约履行合同,竣工验收合格后,被申请人一再拖延办理工程结算,依据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应在2016年12月份前除质保金外付清全部工程款,截至2018年12月13日申请人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时,被申请人仅支付工程款54,100,000.00元,尚欠工程款9,809,015.00元。

  3、仲裁请求:

  ①请求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9,809,015.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7,062,490.80元(暂自2016年12月1日按照0.1%利率计算至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0日以后逾期付款利息仍应按照合同计算至工程款付清之日止;

  ②退还工程投标保证金200,000.00元及利息18,973.61元,(暂自2016年12月1日计算至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0日以后逾期付款利息仍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保证金退还完毕之日止;

  ③依法裁决申请人在“方舟国际商业、办公、公寓综合楼项目”工程折价或是拍卖的价款在9,809,015.00元内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④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佰傲商品房诉讼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陕西佰傲再生医学有限公司

  被告一:陕西新方舟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二:王宇

  被告三:宁夏华宝枸杞产业有限公司

  被告四: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被告五:陕西禾博天然产物有限公司

  2、诉讼背景及事由:

  2013年12月24日,原告与被告一签署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被告一开发的方舟国际大夏10101号和10301号房屋,房屋价款为3,000万元。同日,被告二、被告四、被告五向原告出具《不可撤销担保书》,对前述购买合同项下的全部购房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为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购房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另加两年。

  购房合同签署后,原告于2013年12月31日支付了3,000万元购房款,被告一一直未依据合同约定向原告交付房屋。2014年8月至2016年11月25日期间,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二亲属及其关联公司向原告退还购房款及违约金(或称利息,依据年息9%计)计2,215万元。

  2016年11月25日,原告与被告一签署书面《还款计划》,依据该还款计划约定,被告一仍欠原告1,396.88万元未支付(其中本金1,377.118万元,利息19.7万元,暂记至2016年11月11日),该协议签署后,被告陆续偿还400万元,合计偿还人民币2615万元。

  2018年5月28日,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签署《还款计划书(二)》,各方确定被告一欠款本金为1,167.8万元,利息仍为年息9%,被告一应在2019年5月31日前清偿全部本金及利息,被告二、被告三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诉讼请求:

  ①被告一向原告退还购房款并按照年息9%支付购房款占用利息(违约金);

  ②解除原告与被告一签署的方舟国际大夏10101号和10301号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

  ③支付原告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

  ④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应对被告一的全部退款及赔偿责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韦建东买卖合同诉讼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韦建东

  被告一: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被告二:陕西禾博天然产物有限公司

  (被告一与被告二合称被告)

  2、诉讼背景及事由:

  原告从事煤炭供应业务,自2008年起原告向被告供应燃煤至2013年3月停止供应,原告向被告供煤均由被告后勤部负责人张小卫收取、入库、办理付款手续。2015年7月23日,经双方结算共产生货款5,646,496.50元,已付5,103,039.00元,尚欠543,457.50元,被告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

  3、诉讼请求:

  ①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43,457.50元;

  ②判令被告向原告承担逾期欠款利息6,200.00元(利息的计算:以543,457.50元为基数,自2013年3月25日至2017年11月25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标准计收利息);

  ③本案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一)鸿生公司买卖合同诉讼

  2019年3月27日,方舟制药向法院申请了诉中财产保全,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陕西建工合同诉讼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佰傲商品房诉讼

  因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4日裁定,冻结新方舟置业、王宇、方舟制药、宁夏华宝、禾博天然等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2,378,018.40元。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四)韦建东买卖合同诉讼

  2018年8月8日,陕西省宜君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方舟制药与禾博天然支付前述款项。

  2018年9月4日,方舟制药不服一审判决,起诉至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张韦建东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求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公安或检察机关;并主张韦建东返回不当得利154,358.68元。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案件外,公司尚未获悉方舟制药其他应予以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相关诉讼事项尚未判决,暂时无法预计以上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9-03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末新增关联股东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宇在2016-2017年度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的银行资金划转至与王宇相关的单位或自然人账户,形成对本公司资金的累计违规占用余额为35,685.63万元;2018年6月王宇通过陕西新方舟置业有限公司代其偿还2,000.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王宇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33,685.63万元

  2018年9月,为避免因王宇未能支付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利息导致股票减仓的重大损失继而加大本公司收回王宇违规占用资金的风险,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公司子公司方舟制药代王宇垫付国元证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利息3,320,514.6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王宇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34,017.68万元。

  以上重大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追责。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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