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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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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2,492,9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交所上市公司行业划分的公开信息,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C26)。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康达三十年来一直致力于胶粘剂及新材料领域的研究与应用事业。2018年,公司在胶粘剂及新材料领域深入布局的基础上,收购完成了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军工电磁兼容和电源模块等相关业务,公司未来将逐步被打造成为“新材料+军工”的上市公司平台。

  一、胶粘剂及新材料

  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胶粘剂及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环氧胶、聚氨酯胶、丙烯酸胶、SBS胶粘剂等八大系列、数百种规格型号的产品。公司始终坚持以研发为基础,市场为导向,是一个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的内生型企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风电叶片制造、软材料复合包装、轨道交通、海军船舶工程、汽车、电子电器、建筑、机械设备及工业维修等领域,其中风电叶片用环氧胶、丙烯酸胶、聚氨酯胶等多项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水平。

  1、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从合格供应商目录中,结合原料的市场情况、原料价格及质量、以前年度对供应商的评价结果等因素选择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并根据原材料库存量和生产情况下达采购订单,按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采购流程实施全过程管理。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公司的销售合同签订情况,结合库存制定生产计划,并由生产计划部门下达生产指令,整个生产过程均有实时监视系统记录,确保生产安全。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公司产品专业性强,客户对技术服务的要求较高,直销模式可减少中间环节、贴近市场并及时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有利于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控制产品销售风险。公司下游知名客户对供应商资格认证较为严格,因此公司制定了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成长与发展的销售策略。公司在销售的过程中重点突出技术领先、性价比突出、服务优良的综合优势,及时跟进行业发展趋势,适时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客户需要,进一步稳固战略合作关系。

  2、业绩驱动因素及行业地位

  胶粘剂能有效地代替一些机械联接以及接口处的粘接,是包装、电子电器、仪器仪表、交通运输、建筑工程、航空航天等生产过程中简化工艺、节约能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节能材料。随着国家在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等多个方面的持续投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力度增强,都将会持续拉动国内胶粘剂市场。公司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创新型企业;公司研究所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和 “上海胶粘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万达”商标是上海市著名商标,公司产品曾获得“中国胶粘剂产品质量用户满意第一品牌”等多项荣誉。

  公司依托其在胶粘剂行业多年的技术积累和领先的研发实力,密切关注各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动态,能够以较快的速度自主开发并推出具有较高性价比的业内领先产品,并逐步实现对国际知名品牌的进口替代,打造民族品牌。

  二、军工

  公司积极向军工行业拓展,以必控科技的电磁兼容领域和公司自主研发的聚酰亚胺泡沫隔热材料为主要方向。

  公司控股子公司必控科技主要从事电磁兼容设备、电磁兼容预测试系统及相关软件、电磁兼容加固产品及屏蔽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磁兼容预测试系统、电磁兼容设备、滤波器、滤波组件、电源滤波模块、电磁屏蔽材料等。其中,电磁兼容相关设备及组件主要由必控科技生产,电源模块主要由必控科技全资子公司北京力源生产。

  1、经营模式

  聚酰亚胺泡沫隔热材料的经营模式与公司胶粘剂及新材料领域的经营模式基本相同,必控科技的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必控科技的采购主要由其采购部执行,其根据计划部提供的采购计划和研发技术部的技术要求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外协加工件,主要包括阻容器件、磁性材料、印制板、壳体等。

  (2)生产模式

  必控科技采用集成装配的生产模式组织生产,依据产品所属的阶段对产品进行设计,在通过验证后,对外协加工完成的壳体、印制电路板、非标准零部件及外购的标准元器件、电源模块等进行组装集成,并进行相关的试验。

  (3)销售模式

  必控科技产品专业性较强且大部分产品根据军工客户需求进行研发、生产,故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方式。公司的销售人员主动寻找市场机会,并将客户需求及时反馈研发技术部。在此基础上,研发技术部根据项目情况进一步与客户就产品性能指标、质量要求等进行深入沟通、评估,公司根据评估结果确认是否就此项目达成合作关系。

  2、公司业绩驱动因素及行业地位

  必控科技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军工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重要军工资质齐全,研发实力突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目前已公开的军用航空重点项目均有必控科技的电磁兼容产品配套。通过多年的研发,必控科技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一条龙的电磁兼容解决方案”,既可以对客户产品的电磁兼容特性进行测试,并在此基础上为客户设计电磁兼容解决方案,也可定制研发符合客户需求的电磁兼容产品。凭借高稳定性、高可靠性的特点,必控科技设计并生产的电磁兼容相关产品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产品具有竞争优势,与军工客户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聚酰亚胺泡沫隔热材料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应用于海军船舶工程领域的新材料,该材料2014年3月通过了军方的研制鉴定审查,是目前能够实际使用的最优的保温、隔热、降噪的高分子材料,具有阻燃、耐热性强、重量轻、环保无毒的特点,可以适应长期在超高温、超低温、高盐雾、强噪声、强辐射等极端条件下使用。目前聚酰亚胺泡沫隔热材料已应用于军工生产,且客户使用情况良好,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应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153,389.06元,调减2017年度其他业务收入153, 389.06元。同时调增2017年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3,389.06元,调减2017年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3,389.06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6%,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不断优化,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速明显加快,质量和效益继续提升。发展新动能快速成长,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同时,我国的发展面临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也面对着经济转型阵痛的严峻挑战;经济发展在高基数上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随着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作为上海市军民融合创新产业发展重点推进单位,公司一直以来高度认同国家“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的指导方针,将国防军工行业作为自身重要的发展方向。公司在胶粘剂新材料业务夯实发展的基础之上,通过收购兼并的形式,不断加快军工领域的战略布局和业务拓展。

  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紧紧围绕“新材料+军工”的发展战略,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和工作重点,合理调配产能,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在生产经营上取得了良好的业绩:(1)业务方面:公司加强和落实经营指标及板块责任制,巩固风电、软材料包装领域的市场地位;积极拓展轨道交通、海军船舶、消费电子领域新业务;新收购完成的子公司必控科技在军工电磁兼容领域快速发展。(2)生产方面:公司不断提升和改进上海生产基地的安全、环保水平,严格遵守、积极落实市、区各项要求,确保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的生产安全;(3)研发方面:公司突出技术创新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以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832.58万元,比上年度增涨68.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44.28万元,比上年度增涨83.75%;实现每股收益0.34元,比上年度增涨78.95%。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25,977.53万元,比年初增涨27.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1,357.55万元,比年初增涨16.94%;每股净资产为7.94元,比年初增涨11.93%。

  公司紧密围绕董事会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胶粘剂及新材料行业

  1、新能源领域:

  国家持续把发展清洁能源作为实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国内风电行业2016-2017年的市场下滑行情已出现停止信号,并开始逐步呈现稳定的回暖态势。2018年以来,三北地区红六省解禁为红三省,黑龙江、内蒙古、宁夏的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和弃风率都满足解禁条件;各地陆续规划分散式风电项目;海上风电发展贡献部分新增装机。上述政策及行业上的变化带动了2018年公司风电叶片用环氧结构胶销量的上升,2018年销售量近9,000吨,比2017年同期大幅增长。公司充分利用风电叶片制造领域的在位优势,积极参加复合材料、风电新能源领域的国内外重大展会与技术论坛,与国际知名风电制造企业Vestas Wind Systems A/S(维斯塔斯风力技术集团)、Siemens Gamesa(西门子歌美飒)接洽,努力扩大市场份额,使公司产品能够加快进入国际市场。技术团队在研发上不断创新攻关,完成了大尺寸和海上风电叶片用胶的研发,现已在部分客户的生产基地进行批量使用,为产品进入海上风电和叶片出口市场做好市场、技术积累工作;技术团队也结合下游客户对降低风电叶片制造成本的需求,开发出更具有性价比、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的产品,并逐步推广使用。

  2、软包装领域:

  国家环保政策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对VOCs排放监管力度加压,使软包装企业的环保升级需求不断提升。随着我国对食品、药品包装溶剂残留的严格规定和发展环保包装的大势所趋,国内软包装企业对无溶剂包装复膜工艺已普遍认可,用户自身管理与操作水平也在不断进步和成熟。

  报告期内,公司无溶剂聚氨酯复膜胶销售保持稳定增长,目前公司在国内无溶剂复膜胶市场上占有率领先。在这一领域,公司制订并初步实施了走向国际市场的规划,通过行业会议、展会(包括2018年第三十二届中国国际塑料橡胶工业展览会、2018年中国(郑州)印刷包装产品博览会、2018年第十二届中国成都橡塑及包装工业展览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公司产品和品牌,使该系列产品和品牌的知名度在国际、国内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公司立足于降低VOCs排放,满足软包装领域更高国家标准的要求。与此同时,研发团队对软包装领域高附加值新产品的开发工作也在同时进行。

  3、交通运输领域:

  (1)轨道交通领域:根据轨道车辆制造公司提出的需求,公司经过一系列技术攻关与探索,自主研发出符合高铁行业新要求的地板胶、阻尼浆,阻尼贴片等新材料产品,同时经过对技术与工艺的提升,改善了高铁行业施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的阻尼贴片材料经过中车系统反复的检测验证,得到客户认可,在国内具有领先意义;地板胶、阻尼浆在中车系统中重点客户(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试装成功,性能反馈良好,预计2019年轨道交通行业业绩将稳步增长。

  (2)汽车领域:公司产品已实现业务突破,主要用于汽车厢体、车门的结构粘接及汽车内饰件粘接,向客户提供了汽车轻量化和减少VOCs排放的优化方案,市场前景值得期望。

  4、消费电子及家电领域:

  公司消费电子胶粘剂产品将逐渐完成原有产品的技术升级,并实施大客户跟进策略,重点布局消费电子产品组装市场包括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穿戴设备。家电用胶粘剂以国内知名家电企业为既定目标客户,以产品升级应用为主线,形成了家电领域一系列胶粘剂产品的应用方案。

  二、军工行业

  1、军工电磁兼容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确立了双核驱动多元化经营模式。此次完成对必控科技的收购,一方面为公司军工领域的战略布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双方在市场资源协同作用有效发挥,可进一步充盈公司的优势,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018年1-12月,必控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3,053.4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3,629.42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0.25万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2,701.98万元。

  随着中央军委改革的各项政策逐步落实,必控科技新得到的军品订单中空军、陆军产品占主要份额。从军品订单量及订单要求交付的时间分析,必控科技军品业务呈持续上升趋势。全年必控科技新配套了多个国家重点型号工程,解决了其复杂的电磁兼容问题,军品业务的发展符合中央军委改革政策,为国防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海军船舶工程领域:

  聚酰亚胺泡沫隔热材料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新材料产品,该材料在海军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目前已应用于军工生产。产品生产技术成熟、性能稳定,实现了聚酰亚胺泡沫隔热材料的规模化工业生产,综合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募投项目建设方面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丁基材料项目”和 “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基础设施正有序建设。其中,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基建于2018年10月31日前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和房产证办理工作。公司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的完成有利于巩固和加强聚氨酯胶粘剂在食品、药品软包装行业,交通运输行业、汽车行业、电子行业、服装行业等领域的领先优势,未来使其成为国内规模化的聚氨酯胶粘剂生产基地。

  四、资本运作方面

  2018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取得必控科技68.1546%股权。自此,公司在胶粘剂新材料主业的基础上获得更具成长性的发展空间,正式迈入军工电磁兼容领域。

  必控科技主要为国内军工企业、科研院所提供电磁兼容相关产品,其各项军工资质齐全,研发实力突出。公司将逐渐实现电磁兼容领域的系统化发展,使公司成为电磁兼容领域的领先企业,推进电磁兼容技术和产品在军用装备领域的应用推广,夯实公司相关业务板块。

  五、管理提升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企业资质与体系管理,研究所和检测中心分别完成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和德国劳氏船级社合作实验室认证(GL认证)的复审工作。在新增资质方面,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8年7月已获审批通过。同时,公司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工程施工质量、信息安全等体系稳定有效运行。

  六、安全环保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在人员落实,制度落实,机构落实,责任落实等方面发力,全方位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按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理论知识教育培训和生产应急事故实操演练,以提高员工安全思想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工作,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环保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公司治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及公司实际治理状况,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等,着重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强化各项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施行,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力度,个别部门完成了“瘦身”,同时注重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销售人才,为公司持续不断地注入创新资源,加快发展优势技术并使之形成市场竞争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在报告期内保持了良好的经营态势,各项业务运转正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结构也较为稳定。胶粘剂新材料和军工电磁兼容行业未来广阔的市场前景给我们带了机遇,但是竞争同样是激烈的,我们应做好充足准备,迎接行业快速发展给公司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832.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涨68.85%,营业成本66,069.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涨63.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44.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涨83.75%,以上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销售力度以及收购必控科技,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决议通过,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C、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1、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153,389.06元,调减2017年度其他业务收入153,389.06元。同时调增2017年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3,389.06元,调减2017年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3,389.06元。

  上述会计政策的对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净利润、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均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3月5日,公司与自然人张彦、徐林平、郭鹏三方签署《合资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颐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颐凝新材注册资本1,000万元,康达新材出资510万元,持股比例为51%。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3月13日核发颐凝新材营业执照。公司从该公司设立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8年4月9日,必控科技就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必控科技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必控科技99.8998%的股权。公司从2018年4月起将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18年5月30日,公司与上海轩和物流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公司以285万元的价格将全资子公司上海万达化工物品运输有限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轩和物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公司与上海轩和物流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公司以71.25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持有的万达运输2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轩和物流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办理完成万达运输的资产交割手续。公司从2018年6月起,不再将万达运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2018年10月,必控科技将持有的深圳必控60%股权转让给刘岚,转让金额585.29万元;将持有的深圳必控40%股权转让给盛银霞,转让金额390.19万元。公司从2018年10月起,不再将深圳必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5.2018年11月,必控科技将持有的西安风邦100%股权转让给张勇,转让金额50万元。公司从2018年12月起,不再将西安风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

  公司盖章: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建祥

  日期: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52,492,9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441,954.92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332,336.49元。公司拟以公司最新的总股本252,492,9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7元(含税),共计19,441,954.92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结合目前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

  三、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本预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成员审议并表决通过,同意将本方案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结合公司股本、财务状况、发展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现金分红水平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7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关联人徐洪珊先生(徐洪珊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陆企亭先生等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目前担任上海大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新材”)执行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大洋新材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大洋新材2019年度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全年总金额(不含税)预计不超过3,300万元。公司2018年度向大洋新材销售商品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总金额为844.88万元(不含税)、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实际金额364.15万元(不含税)。

  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得到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超过3,000万元,但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大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洪珊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1月7日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6幢

  经营范围:从事新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金属及合金材料、化工材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橡塑制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新材料裁切加工、精密制造及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徐洪珊先生目前担任大洋新材执行董事,徐洪珊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陆企亭先生等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大洋新材构成公司关联方,双方所发生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交易中按照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进行定价。

  上述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属正常的商业行为,市场暂无定价,经双方协商确认,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占公司当期销售的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经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合理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中天国富证券核查了本次董事会的议案、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等康达新材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相关文件,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后续安排。经核查,中天国富证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示,中天国富证券对康达新材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8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含,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了更好管理公司资金使用,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严禁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不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的投资范围。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决策及实施方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具体操作。

  7、其他事项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管理层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1、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持续对投资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1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

  五、 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我们认为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9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19-052号《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2019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 “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授信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需要,根据公司2019年的发展战略及财务预算,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政策性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银行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申请的授信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均可使用。公司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金额,实际使用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为办理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含子公司授信)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协议的签字等相关事项,但仍需要遵守公司合同审核流程。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办理上述授信(含子公司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等信用品种(包含日常经营借款和贸易融资)及相应的手续。

  授权期限为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0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盛杰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363,633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2019年3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41,129,288元增加至252,492,921元,公司股本总数由241,129,288股增加至252,492,921股。

  另外,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住房租赁经营”,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公司章程》内容修订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未作修改。最终的修订信息以工商备案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1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变更后,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便于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新旧准则转换累计影响结果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可比数,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于2019年4月16日公布,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点至17:00点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姚其胜先生,独立董事王远立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宋兆庆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沈一涛先生和独立财务顾问经办人刘冠勋先生,保荐代表人许宁先生将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4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移增持承诺主体并调整增持计划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增持计划主体由蒋华女士转移给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金控孵化”)并调整增持计划方案。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2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孵化尚未实施增持计划。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孵化。

  截至本公告日,唐山金控孵化合计持有公司62,700,000股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4.83%,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增持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积极践行相关承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继续履行蒋华女士尚未完成的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3、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A 股股份。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600万元人民币。

  5、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至2019年6月15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

  7、资金来源:唐山金控孵化合法自有及自筹资金。

  8、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其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9、唐山金控孵化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唐山金控孵化因业绩预告、2018年年度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多个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窗口期影响,尚未实施增持。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承诺不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属于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可能存在因增持人所需自筹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2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2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财务顾问经办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4)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审字(2019)第320ZA009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442,802.8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64,332,336.49元。

  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52,492,9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7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9,441,954.92元。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2018年母公司净利润的30.22%,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未来三年(2018-2020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确认了2018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领取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董监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

  中天国富证券出具了《关于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兼任高管的董事姚其胜先生、宋兆庆先生、刘丙江先生、程树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

  1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环南路958号万信酒店一楼万信厅,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62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19年5月10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川环南路958号万信酒店一楼万信厅

  7、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由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

  3.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4、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8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5月9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9年5月9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邮编:201201

  联系电话:021-68918998-8669/8666

  指定传真:021-68916616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联系电话:021-68918998-8669/8666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19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3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财务顾问经办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学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4)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并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审字(2019)第320ZA009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442,802.81元,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净利润为64,332,336.49元。

  以公司最新总股本252,492,9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9,441,954.92元。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2018年母公司净利润的30.22%,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本公司 2018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董监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内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所披露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估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其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平合理,交易价格没有明显偏离市场独立主体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的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核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4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9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认购邀请对象的报价情况以及《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30,797,101.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999,987.60元。

  截至2016年11月2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 )已将扣减承销费用和保荐费(总计19,000,000.00元)后的资金总额人民币830,999,987.6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经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3,561,5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7,438,487.60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20ZA0023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累计投入金额

  ⑴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0,167.38万元。

  ⑵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①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2018年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1,130.52万元。

  ②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⑶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金额为人民币51,297.9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016年12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康达新能源与开户银行、瑞银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699.70万元(其中2018年利息收入1,202.2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34万元(其中2018年手续费0.15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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