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2019年4月13日第一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000,000.00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应用于液晶电视等液晶显示领域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液晶电视精密金属冲压结构件、底座、模具及电子元器件等。作为液晶电视精密金属结构件的规模化企业,公司主要客户包括海信、TCL、康佳、鸿海精密、创维、长虹、海尔、高创、纬创资通、冠捷等知名电视机生产企业;公司电子元器件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欧司朗、霍尼韦尔和海信等国内外知名公司。公司主要客户中,鸿海精密为世界500强企业,海信、康佳、TCL、海尔、长虹、创维、京东方(其子公司高创(苏州)为公司客户)等为国内500强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的销售采用直销模式,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并按客户供货计划安排交货。销售区域方面,公司主要以境内销售为主。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对于精密金属结构件业务,在中标整机客户订单后,根据客户提供的生产计划或生产预测表进行原材料适量备货,由采购部门负责供应商的开发、评估、采购合同签订及采购订单管理等。

  对于元器件业务,公司与客户签署合作协议、质量协议后会根据客户生产安排、订单等适量备货,宜兴奕铭组织并实施采购计划。

  公司对主要供应商实行合格供应商名录管理,根据供应商产品质量、价格、交期、配合度等综合考量,按期更新相应名录,确保名录中供应商匹配公司采购需求。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在业务中标后或与其他客户签订业务合同后,由各事业部生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排出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行业总体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液晶电视机的精密金属结构件、外观件和支架,电视机市场的发展变化直接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

  中国是当今世界最大的电视机生产国,2018年电视机产量高达1.8亿台。总体上看,由于国家政策的积极引导、技术创新(如8K、OLED等)的内生推动、消费需求升级的刺激和全球电视机产能持续向中国集中趋势等因素的叠加作用,我国电视机产业在可预见的未来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应该看到,随着我国电视机产业的日趋完善和成熟,产业的集中度也在不断加强,无论是产业链末端的整机厂家、还是中、前端的配套厂商,综合实力突出、规模效益显著的企业将在未来的竞争中不断胜出,反之则有可能面临淘汰出局的命运。对此公司有着十分警醒的认识。

  2.市场分化加剧

  电视机产品市场的需求决定了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的产品设计、造型、用料的发展起势。随着电视产品消费升级,整机厂商对精密金属结构件产品在造型设计、生产工艺、模具设计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行业发展呈现如下的特征:

  第一,电视机呈现出尺寸大型化、结构曲面化的趋势,这就要求精密金属结构件往同样的方向发展,加工难度不断增加;

  第二,电视机呈现超薄化趋势,在厚度减小的同时,结构件仍然需要起到固定、支撑、负载作用,做到压力不变形,并保持良好的散热功能;

  第三,最终消费者的用户体验越来越重要,对于电视机外观件产品,要做到时尚美观、简洁高端,电视机外观件逐步开始采用加工难度更高的铝合金、不锈钢工艺。中小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受制于企业规模、技术实力、加工能力的限制,其产品良率、产品质量、响应速度等均难以满足大型电视机厂商的要求。目前,电视机市场基本已被海信、康佳、创维、TCL、长虹、海尔、三星、LG、索尼、夏普等大型厂商占据,大型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通过自身综合优势与这些主流电视机厂商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企业间实力差距拉大,行业市场分化加剧。

  3.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与下游整机厂商的合作趋于深入

  伴随电视机产业链的变化,专业化分工不断加剧,整机企业将更多生产环节分包给专业厂商,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在客户新产品设计时越来越多地参与整机外观设计职能。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从传统的订单生产向与客户共同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完善客户供应链环节上转变,这促使精密金属结构件企业与下游整机厂商的合作日趋深入,双方形成互利共生的利益共同体。在此过程中,设计能力突出、规模优势强的厂商与客户的合作关系会更顺畅,快速响应客户订单,乃至为客户提供整套结构件产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2018的经营情况基本上保持平稳,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459万元,较2017年下降4.51%;其中金属结构件销售较上年度下降6.23%;营业利润10,588万元,较2017年增长3.62%;净利润9,245万元,较2017年增长5.0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详见第十一节(五、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

  (1) 为更准确反映股权激励的公允价值,公司将2016年度股份支付作为会计差错更正,并进行追溯处理。

  (2) 为更全面反映销售结算风险,公司对应收商业承兑汇票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账龄追溯至应收账款初始确认时,并作为会计差错更正进行追溯处理。

  2.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1) 对公司商业承兑汇票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追溯调整,调增2017年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330,489.84元,相应调减2017年度资产减值损失3,523,616.04元,调减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4,854,105.88元。

  (2) 根据上述公司对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调整重新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2017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203,727.40元,相应调增2017年度所得税费用602,426.19元,调增2017年初未分配利润806,153.59元。

  (3) 对公司2016年度股份支付和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计提坏账准备进行追溯调整,累计影响2017年末资本公积-8,539,348.41元、2017年末盈余公积744,374.04元、2017年末未分配利润6,668,211.93元。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决议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3.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针对上述会计差错按追溯重述法进行了调整,财务报表追溯调整前后对照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东莞市奕铭光电有限公司、宜兴奕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宜兴市友通货运有限公司、青岛博赢智巧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博盈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利通电子有限公司和安徽博盈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四:关于《2018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议案五: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议案七:关于修改《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议案八: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议案九: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2019-017)。

  议案十: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

  为了保证公司2019年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2019年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2019年年度拟向公司各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并将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和批准时间选择授信银行,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年度银行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等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及担保事项,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议案十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年度考核及薪酬的议案》

  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确认,2018年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薪酬。

  ■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

  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三:关于聘任孙国峰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查并一致同意,提名孙国峰先生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侯选人,任期从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孙国峰先生,1974年8月出生,专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宜兴台鹰滤材有限公司,2017年8月加入公司,现为公司制造中心生产管理总监。

  孙国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十四:关于聘任邵钧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邵钧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内部审计部工作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邵钧先生,1984年出生,本科学历,2016年入职公司,2017年3月起担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十五: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议案十六:《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2019-020)。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3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3日下午4点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德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李勇先生因病请假,委托监事邵钧先生代为行使审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议案四: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议案五: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2019-017)

  议案六: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

  为了保证公司2019年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2019年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要,公司2019年年度拟向公司各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公司已制订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并将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和批准时间选择授信银行,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本年度银行授信融资采用信用、抵押等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及担保事项,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2019-018)。

  议案八:关于公司监事2018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18年年度监事薪酬具体如下:

  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并领取薪酬的监事,薪酬按照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绩效工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九:关于公司聘任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聘任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2019-019)。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5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现行章程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修改前: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具体信息如下:

  ■

  修改后: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具体信息如下:

  ■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登记机关《公司章程》备案手续。

  备查文件:《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2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29元,共计募集资金48,22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未包括已预付的100.00万元)3,727.5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497.4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17.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1,879.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72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791.39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791.3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2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2,957.5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尚未支付的上市发行费用1,076.83万元及尚未置换出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8,791.3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330号)。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年产50万套超大屏幕液晶电视结构模组的生产线项目本年度实现效益,主要系本项目自2018年11月才开始试生产,且产能利用率尚处于逐步释放过程中。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9,244万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44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351万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00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2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二、董事会意见

  2019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现状及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该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6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通过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21号)核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19.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2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79.6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1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47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不超过2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情请见公司2019-005号、2019-008号、2019-009号公告。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共8,392.29万元。(不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现金管理的孳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既定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

  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四、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公司拟将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拟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监事会意见:此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既定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监事会一致通过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将仅限于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9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了2014至2018年年度的审计服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公司有着较长时间的合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拟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19年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7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东山西路70号宜兴大酒店一层康乃馨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7日

  至2019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做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10。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凡2019年4月26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按以下时间、地点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办理时间:2019年5月6日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1:30分-5:00;

  办理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510-87600070;

  联 系 人:戴 亮 。

  股东也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在2019年5月6日下午5:00前(以收到时间为准)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请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电    话:0510-87600070;

  传    真:0510-87600680;

  邮    编:214241;

  e-mail  :zqb@lettall.com ;

  联 系 人:戴 亮 。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做述职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