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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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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29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对存在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0,071,779.72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按资产类别列示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计180,071,779.72元,减少2018年利润总额180,071,779.72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按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的组合方法,2018年度应收账款新增计提坏账准备4,796.49万元,主要是应收账款增加及个别应收账款按单项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增加所致。

  2018年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015.64万元,主要是其他应收款增加及个别其他应收款按单项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增加所致。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8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243.18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库存增加,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8年度计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638.10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对外投资的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明显减值,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额资产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四)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2018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313.77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对外投资的联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减少,计提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30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4月15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供应链”)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参股公司绍兴市兴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兴联”)销售相关纺织产品,预计该项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度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2018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1,584,027.10万元人民币,其中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16,950.23万元人民币。

  前述交易事项为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的关联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如有)。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注:由于绍兴兴联于2018年10月增资,该公司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参股公司,公司与绍兴兴联2018年10月至12月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6,950.23万元人民币。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绍兴市兴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88JQM9E

  4、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中心商贸区无名大厦15楼1502室-2

  5、法定代表人:李伟富

  6、注册资本:41,632.65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16年08月09日

  8、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网上销售:纺织原料、服装、木浆、纸浆、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及制品、纺织布料、棉纱、初级农产品、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陈列架、模特道具、灯具、音响设备;批发、零售: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外);佣金代理(不含拍卖);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人力装卸搬运服务;纺织技术研发、纺织品设计;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7年和2018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1、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搜于特供应链持有绍兴兴联49%的股权,为公司参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绍兴兴联为公司关联法人。

  12、履约能力分析:绍兴兴联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和参股公司绍兴兴联发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明显高于或低于同业定价标准的情况。

  2、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搜于特供应链向参股公司绍兴兴联销售相关纺织产品,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

  在该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参照市场定价与绍兴兴联协商制定交易价格,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续优化提升供应链管理业务模式,更好地发挥公司与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各自优势。公司的优势主要是提供设计研发新产品、集中采购,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具有拓展更多市场下游客户资源的优势,公司通过汇集下属各供应链管理子公司订单,获取上游的优惠价格,销售给各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并由其进行分销。因此,公司继续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向参股公司绍兴兴联销售纺织产品,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预计2019年度前述日常关联交易额约占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预算的10%,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纺织服装行业属于传统行业,具有刚性需求属性,市场规模庞大,市场参与主体众多,属于充分竞争的领域。公司与参股公司绍兴兴联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双方产业资源和相对优势,能够产生积极的产业协同效应,符合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客观要求。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绍兴市兴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生的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定价公允合理,充分保证了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31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以下统称“解释第9-12号”)。

  (2)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准则”)。

  (3)国家财政部于2018年和2019年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以下统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及新金融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进行列报。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9-12号及新金融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或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及2019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号)要求的报表格式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9-12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准则和《修订通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第9-12号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9-12号,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2、新金融准则

  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减少金融资产类别,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解释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简化了套期会计的规则,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要求取代了现行准则的定量要求;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简化嵌入衍生工具的会计处理,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等。

  根据新金融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2018年度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3、《修订通知》

  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资产负债表原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变更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变更为“交易性金融负债”;新增“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项目;

  (2)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行等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根据《修订通知》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准则后对2019年财务报表格式采用《修订通知》发布的财务报表格式,对相关报表列报项目期初数进行调整,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调整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并且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调整到“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存在其他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或本次调整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结构、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32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5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三个项目专项账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同意公司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4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8,412,69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为12.60元,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94.8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63,999,994.80元,另减除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52,576.71元,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080,188.68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64,327,606.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44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存储。2016年11月10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账号625688680、60208818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账号109560000006636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账号15119999999988)设立了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2016年11月19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支行(账号44116239801880001398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账号4405017768080000016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账号395050100100184588)、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账号500001701003238)新设了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道滘支行(账号44278001040016050)新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698765279)新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其中,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有8个,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账户余额明细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拟注销情况

  目前,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项目、时尚产业品牌管理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拟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截至2019年3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节余资金及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87.58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收益)。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节余及后续利息收入等(以实际销户日余额为准)将全部转入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使用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长城证券及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33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以下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或“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于2019年12月底实施完毕,假设2020年全部未转股或于2020年6月30日全部转股。

  上述发行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的时间仅为假设,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3、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万元(含110,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3.36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取整所得),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5、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941.9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379.67万元。

  假设公司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233.28万元(根据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198.20万元(假设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速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速一致)。

  若公司未发行可转债,假设2020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于2019年分别增长10%、持平和下降10%。公司已发行可转债,还需在此基础上考虑可转债形成的财务费用对业绩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6、假设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3%,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时的利率为准。假定公司可转债发行时,相同信用等级下的企业债券市场利率为5%,公司2020年计息期为12个月(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7、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也不考虑除上述假设之外的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9、不考虑未来分红、股份回购(包括本次募投项目之回购股份项目)、股份支付等事项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注:上述测算中,基本每股收益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基于假设前提和测算,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后对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略有摊薄。但考虑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入到募投项目后,长期来看,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将有助于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提升,长期有助于提升股东价值。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项目存在建设期,短期内无法形成经济效益,故募集资金到位后短期内将因财务费用增加而使得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有所摊薄的风险。

  三、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含11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非资本性支出全部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时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2015年以来,公司深刻认识到中国时尚生活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和变革的新阶段,时尚生活产业蕴含着巨大的转型需求和发展机遇,为此,公司制定了新的战略规划纲要,在巩固提升现有服装品牌业务基础上,充分利用公司在时尚产业深耕多年所积累的经验和资源,大力发展供应链管理等时尚生活产业各项增值业务。随着供应链业务的快速发展,现有仓库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客户的需求。且随着市场化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家现代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简化业务流程,提升周转效率是未来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公司机遇和威胁并存,必须利用公司自身现有优势,由内而外增强公司的实力,保持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建设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供应链服务体系,促进公司服务水平,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公司供应链优势,创造产业整体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回购股份。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增强市场信心,推进公司市场价值向内在价值的回归,同时本次回购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股票的交易活跃程度,有利于维护公司的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深耕纺织服装行业十余年,在纺织服装行业的设计研发、品牌推广、渠道建设、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仓储配送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资源。近年来公司实施战略转型,在运营好“潮流前线”品牌服饰的同时,向产业上下游延伸,着力向供应链管理、品牌管理、创意设计、商业保理和对外投资等业务领域拓展,尤其是供应链管理业务发展迅速,公司在供应链管理的产业资源、人才储备、管理经验、市场开拓等方面已有深厚的积累,具备将产业发展壮大的扎实基础,亦具备从事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基础。

  六、公司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摊薄即期回报、提高未来回报能力的措施

  考虑到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保护股东的利益,填补可转债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了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二)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0万元(含110,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建设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一期)项目。该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仓储容量、研发能力等方面将得到增强,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扩张,加快资源整合和产业链布局,推动公司时尚生活产业发展战略的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实现本次募投项目的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保障投资者利益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七、公司相关主体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得到切实执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实施或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34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推进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公司近期将参与用于新总部三期建设的土地的竞拍。为落实新总部三期项目建设工作,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新总部三期项目的建设主体。

  2、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2、注册资本(拟):5,000万元人民币

  3、出资比例(拟):公司持股比例100%

  4、注册地址(拟):东莞市道滘镇大岭丫村新鸿昌路1号2栋10楼1006室

  5、经营范围(拟):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消费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道具、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仓储服务;餐饮服务;软件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零售;纺织品产品开发、设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品牌代理;供应链管理。

  三、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为落实新总部三期项目的建设工作,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盛德隆实业有限公司,承担新总部三期项目的建设工作,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是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但同时也存在市场变化、子公司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35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为推动和保障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业务稳步、快速、长远发展,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2017年12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东莞市道滘镇人民政府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拟投资10.5亿元人民币在东莞市道滘镇闸口村掌洲投资建设时尚产业供应链基地项目。现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拟将该项目投资总额调整至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2、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该项目投资总额调整至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调整投资总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用地情况

  为落实时尚产业供应链基地项目的建设工作,2018年9月10日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美易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通过公开竞拍以11,425万元人民币竞得该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2019年  1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等媒体上的《2019-007: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项目用地概况:位于东莞市道滘镇南阁掌洲岛,土地面积:138,486.17平方米(约为207.73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容积率≤3.5,绿地率≤20%,建筑密度≤45%。

  三、项目总投资调整的原因

  1、为充分利用该项目的土地价值,使之在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项目名称从原来的“时尚产业供应链基地”改为“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定位与功能相比之前有了更大的提升和扩充,相关建设设施也将有更高的要求。

  2、土地投资款原来预算为7,896万元人民币,实际成交价为11,425万元人民币。

  3、土地容积率原来预算时为≤2.2,现实际为≤3.5,建筑面积将大幅度增加。

  为此,该项目的总投资拟从原来的10.5亿元人民币调整为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和土地价款等)。

  四、项目建设计划

  根据公司的融资安排和发展需要等实际情况,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项目拟将统一设计规划,分两期建设,一期总投入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二期总投入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五、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项目投资总额是基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该项目的土地价值,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但同时也存在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子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36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6日15:00至2019年5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公司总部2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关于续聘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关于2019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1、《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3、《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13.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3.02、《发行规模》

  13.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3.04、《可转债存续期限》

  13.05、《票面利率》

  13.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3.07、《转股期限》

  13.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3.09、《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3.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3.11、《赎回条款》

  13.12、《回售条款》

  13.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3.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3.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3.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3.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3.18、《担保事项》

  13.19、《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13.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14、《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15、《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1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7、《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0、《关于调整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上述议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7、10、12、13、14、15、16、17、18、19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因此,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审议议案3、7、8、10、11、12、13、14、15、16、17、18、19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许成富先生、周世权先生、王珈先生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18年度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地点:2019年4月29日及2019年4月30日8:30-11:30和13: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东莞市道滘镇新鸿昌路1号公司证券部,邮编:523170。

  (2)联系电话:0769-81333505

  (3)传真:0769-81333508

  (4)联系人:廖岗岩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3;投票简称:搜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9年5月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委托指示:如果本人(本单位)对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下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或填上选举票数。非累积投票提案,投票人只能选择“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累积投票提案,投票人填上选举票数。投票人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自然人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19-037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马鸿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廖岗岩先生,财务总监徐文妮女士,独立董事周世权先生,保荐代表人陈路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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