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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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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股本转增。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市场一般分为四级,分别是一级土地市场、二级增量房市场、三级存量房市场和四级租赁市场。当前,公司业务主要涉及二级增量房市场和四级租赁市场,采用了租售并举的经营模式。

  一、出售房产项目。在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对外出售的房产项目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在江阴地区,有公司自行开发的江阴豪布斯卡部分住宅、办公楼及附属设施,在上海地区,有位于上海市天目中路585号的新梅大厦部分房产等。

  二、出租房产物业。在报告期内,公司可供出租的物业项目有江阴豪布斯卡商业综合体以及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26号4号楼。

  (二)行业情况说明

  2018年,我国房地产政策延续了“住房不炒”和“租购并举”的总基调。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未变,力度未松,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强调了“因城施策、分类调控”。

  在从紧趋严的政策形势下,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平稳回落。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1,65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2.2%,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8.3%,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6.8%。商品房销售额149,973亿元,比上年回落1.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额增长14.7%,办公楼销售额下降2.6%,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增长0.7%。

  同时,我国房地产市场区域分化特征日益明显,呈现两大格局特点:

  一是“东部趋弱、中西部走强”。2018年,我国东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67,641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5.0%;销售额79,258亿元,增长6.5%;中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50,695万平方米,增长6.8%;销售额33,848亿元,增长18.1%;西部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5,396万平方米,增长6.9%;销售额31,127亿元,增长23.4%。

  二是“一二线趋弱,三四线走强”。根据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数据显示,2018年,40城新建商品住宅成交面积同比增长8.8%,其中一线城市同比下降4.6%,二线城市同比增长3.4%,三四线城市累计同比增长27.3%,成交面积的增长主要来自三四线城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总结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15,671.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9.6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38.56万元。

  (二)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主要收入为房产销售收入和物业租金收益。

  第一,在房产销售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上海地区新梅大厦办公用房销售以及江阴地区豪布斯卡住宅、办公楼和车位等的销售,共计获得销售收入14,251.42万元。新梅大厦因楼龄较长、楼层分散、周边配套服务不完善等原因,2018年下半年出现了较为严重的“空租”现象,就此,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由“租”转“售”,在下半年启动了新梅大厦出售工作。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了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销售新梅大厦部分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将新梅大厦 101、102、201、301、401、1301、1901、2001 室产权(建筑面积共7,118.15 ㎡)对外出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积极落实相关事项,最终同上海偲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偲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景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属8家企业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总价1.32亿元。截止2018年11月12日,上述房地产转让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合同价款已全部到账。新梅大厦的顺利出售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增加现金流,提高公司经营效率。2018年,江阴豪布斯卡项目也获得了较好的销售收益,实现销售收入1,866.09万元。

  第二,在物业租赁方面,2018年,公司整体租金收入合计为1,413.9万元。为了提升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对江阴豪布斯卡项目商业综合体的运营方案进行了调整,将商业综合体中可出售部分从经营性出售改为经营性出租,并与常州星策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署了租期10年的租赁合作协议,租赁面积2.6万平方米。目前,商业综合体内入驻的早教机构、银行、饭店等均已正式对外营业,商业综合体整体开业率已超70%。商业综合体的开业及招商有效提升了江阴豪布斯卡项目周边配套水平,为公司未来办公楼的销售带来了积极影响。

  第三,在物业管理方面,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对江阴地区的物业管理力度,除派专人负责商业体装修方案的审核和现场施工监督工作外,还积极引入了第三方合作机构,为商业综合体内的商户提供更全方位的服务,为未来的平稳运营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四,在司法维权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部风险进行了提前预估,对各类有损公司权益的事项采取了积极应对的态度。目前,江阴新梅涉及的江苏弘盛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依然处于审理和现场鉴定阶段。公司现已聘请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在基于现实的基础上,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为公司业务发展降低风险。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勇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15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新梅      编号:临2019-030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军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996,129.52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2,840,421.25元,母公司当年未分配利润为-21,448,189.12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也不进行股本转增。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支付年度财务审计报酬及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酬60万元,并续聘其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决定相关审计费用。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支付年度内控审计报酬及续聘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内控审计报酬36万元,并续聘其担任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决定相关审计费用。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属于合理变更。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2019-032号《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自有资金理财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的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理财事项。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8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职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将择日召开董事会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新梅      编号:临2019-031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段雪侠主持,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签署本决议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属于合理变更。详情请见同日披露的2019-032号《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新梅        编号:临2019-032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

  二、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收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12)现金流量表中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调整财务报表列报,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做相应调整。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金额3,868,417.62元,上期金额319,914.40元;“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金额为16,573,432.35元,上期金额18,473,875.71元。

  本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属于合理变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专项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ST新梅               编号:临2019-033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相关要求,现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1、报告期内新增房地产储备、开工面积、竣工面积、签约面积、签约金额及其同比变化情况:

  2018年10月—12月,公司没有新增房地产储备,开工面积为0平方米,竣工面积为0平方米;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累积签约面积为7381.19平方米,同比增加241.9%;公司签约金额为12,947.22万元,同比增加586.52%。

  2、报告期内房屋出租情况:

  2018年10月—12月,报告期出租房地产总面积为46,171.16平方米,取得的租金总收入为202.4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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