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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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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9-04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37),上述公告于2019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2019年4月11日,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14:30。

  3、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4日-2019年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下午3:00至2019年4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 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9日

  5、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6、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峙宏先生

  8、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9、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0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7,490,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7.7946%。其中:(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033,6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337%;(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67,456,7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1609%。

  2、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6,511,7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1.3732%。

  3、 董事刘峙宏、刘其福、向荣、孙旭军、熊鹰、郭皓、高跃先、游宏、王良成出席本次会议;监事王建勇、曹征、俞珈玮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李志刚、王继伟、冯梅、左宇柯、徐基伟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 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87,37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反对1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7,37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反对1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7,37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反对1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7,37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反对1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37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反对1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86,398,0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86%;反对11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 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7,37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反对1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37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反对1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37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反对1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37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反对1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86,398,08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99.8686%;113,7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1314%;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37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反对1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7,37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5%;反对11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得票情况如下:

  候选人:刘峙宏 同意股份数:286,035,863票;

  候选人:刘其福 同意股份数:286,035,863票;

  候选人:向  荣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票;

  候选人:孙旭军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票;

  候选人:熊  鹰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票;

  候选人:徐基伟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票。

  经选举,刘峙宏先生、刘其福先生、向荣先生、孙旭军先生、熊鹰先生、徐基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得票情况如下:

  候选人:高跃先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票;

  候选人:游  宏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票;

  候选人:王良成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票。

  经选举,高跃先先生、游宏先生、王良成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得票情况如下:

  候选人:曹  征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票;

  候选人:俞珈玮 同意股份数:286,035,857票。

  经选举,曹征先生、俞珈玮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9-042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刘峙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峙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孙旭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议案》

  经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刘峙宏(召集人)、孙旭军、游宏、王良成,上述成员中刘峙宏、孙旭军任期三年,游宏、王良成任期至2021年6月,即连续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时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高跃先(召集人)、王良成、刘峙宏,上述成员中刘峙宏任期三年,高跃先、王良成任期至2021年6月,即连续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时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王良成(召集人)、高跃先、孙旭军,上述成员中孙旭军任期三年,王良成、高跃先任期至2021年6月,即连续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时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高跃先(召集人)、游宏、孙旭军,上述成员中孙旭军任期三年,高跃先、游宏任期至2021年6月,即连续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时止。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孙旭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李志刚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王继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冯梅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聘任冯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李志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003688

  联系传真:028-85003588

  联系邮箱:zqb@cdl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邮编:610017

  (七)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左宇柯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16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八) 《关于聘任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向中南先生为公司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黄振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投票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003688

  联系传真:028-85003588

  联系邮箱:zqb@cdlq.com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9楼

  邮编:61001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刘峙宏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63年9月,研究生学历。刘峙宏先生曾在部队服役,退伍后在四川达川地区水利电力局、达川地区扶贫开发办工作,1992年后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曾任成都达义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峙宏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刘其福先生之兄,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刘峙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峙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旭军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64年6月,研究生学历。孙旭军先生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曾任四川教育出版社副社长、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宏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除上述情形外,孙旭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5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孙旭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志刚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2年10月,研究生学历。李志刚先生曾任职于大鹏证券投资银行部,曾任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李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志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继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0年9月,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王继伟先生1992年7月至2000年8月在成都市公路工程处工作,先后任助工、工程师、项目经理;2000年9月至2004年2月在成都市路桥工程公司工作,先后任交通设施公司副经理、桥梁公司副经理;2004年3月至2010年3月在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公路分公司经理;2010年4月至2018年8月,在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除上述情形外,王继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19,118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2018年2月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继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冯梅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68年12月,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造价师。冯梅女士1990年7月至2000年1月在成都市公路工程处工作,先后任技术员、项目工程部主办、副主任;2000年1月至2004年2月在成都市路桥工程公司工作,先后任经营科科长、副总经济师;2004年3月至2013年4月在成都路桥先后任经营部部长、副总经济师、总经济师;2013年4月至今在成都路桥任副总经理、总经济师。除上述情形外,冯梅女士持有成都路桥股份3,354,912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冯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左宇柯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73年6月,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左宇柯女士曾任职于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曾任四川科瑞德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宏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形外,左宇柯女士持有成都路桥股份40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左宇柯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冯辉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5年1月,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冯辉先生现任公司首席安全副总监、安全部经理。除上述情形外,冯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1,7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冯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向中南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9年6月,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二级建造师。向中南先生2004年3月至2012年3月在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项目部技术员、工程部部长、现场技术负责人;2012年4月至2019年1月,在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成本控制工程师、成本控制主管、工程部副部长;2019年2月至今,在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审计部经理。除上述情形外,向中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向中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振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8年10月,研究生学历。黄振华先生曾任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除上述情形外,黄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振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9-04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监事王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王建勇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投票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王建勇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1年6月,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王建勇先生1995年7月至2000年8月在成都市公路工程处工作,先后任施工三队技术员、助工;2000年9月至2007年1月在本公司工作,先后任广安分公司经理、公路公司常务副经理、桥梁公司经理;2007年2月至2012年10月先后任桥梁分公司经理、市政分公司经理;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4月至2016年3月任公司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除上述情形外,王建勇先生持有成都路桥股份1,171,333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建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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