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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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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审计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045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审计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经事后审核发现,由于财务工作人员对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的营业收入,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的营业成本数据归集错误,导致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审计报告中相应数据错误,具体情况如下。

  1.把海南新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东方感城风电项目营业收入44,350,514.57元归集到太阳能发电收入;

  2.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营业收入17,334,133.42元归集到风力发电收入;

  3.把海南新丰源实业有限公司东方感城风电项目营业成本30,494,632.30元归集到水力发电成本;

  4.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营业成本7,516,312.92元归集到风力发电成本。

  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中“分产品”、《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相应数据错误,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和财务报表数据造成影响,现更正如下。

  一、《2018年年度报告》

  (一)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的“2.收入与成本之(1)营业收入构成”表中“分产品”中的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的营业收入、同比增减数据错误。

  原披露:

  2.收入与成本之(1)营业收入构成中分产品的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

  单位:元

  ■

  现更正为:

  2.收入与成本之(1)营业收入构成中分产品的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发电

  单位:元

  ■

  (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主营业务分析”的“2.收入与成本之(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表中“分产品”中的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期增减数据错误。

  原披露:

  2.收入与成本之(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表中“分产品”中的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

  单位:元

  ■

  现更正为:

  2.收入与成本之(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表中“分产品”中的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按更正后的数据计算,增加水力发电。

  单位:元

  ■

  (三)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之“十五、其他重要事项”的“1.分部信息(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表中“三、发电”中的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的主营业务收入(本期数),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的主营业务成本(本期数)数据错误。

  原披露:

  1.分部信息(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表中“三、发电”中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

  单位: 元

  ■

  现更正为:

  1.分部信息(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表中“三、发电”中的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

  单位: 元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敬请投资者查阅。

  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中“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3.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表中的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毛利率及同期增减数据错误。

  原披露: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表中的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

  单位:元

  ■

  现更正为: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表中的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按更正后的数据计算,增加水力发电。

  单位:元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敬请投资者查阅。

  三、《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

  《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中“十四、其他重要事项”的“6.分部信息(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表中“三、发电”中的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的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发生额),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的主营业务成本(本年发生额)数据错误。

  原披露: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

  现更正为: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附注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敬请投资者查阅。

  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及审计机构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数据的准确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定2019-001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2,262,0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一家集设计、施工、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服务于一体的建筑行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同时也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水利水电及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水力、风力、太阳能光伏清洁能源发电。

  (一)行业情况

  2018年,世界经济总体实现稳定增长,复苏的态势仍然持续。我国经济较好地抵御了前所未有的外部风险挑战,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我国建筑行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并存。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为建筑行业提供持续中高速增长空间。建筑行业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中国快速发展的宏观经济为建筑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整个建筑行业呈现出科技进步和行业竞争激烈的态势,伴随着经济发展的转折性变化和战略性调整,建筑业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近年来随着我国能源清洁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在风电、光伏等装机和发电量比重快速提升的同时,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正逐步接近并部分超过国际平均水平。在消纳问题逐渐得以解决下,清洁能源产业有望迎来新一轮发展,并保持增长态势。

  1.工程建设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水利投资规模仍然较大,市场前景广阔。2018年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累计开工133项,顺利实现《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在建投资规模达到1万亿元的目标任务。根据我国水利规划,“十三五”期间水利建设投资初步估算规模为2.43万亿元,较“十二五”规划投资规模增长35%,较“十二五”时期实际投资增长20%。根据《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将完成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再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根据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经初步匡算,“十三五”水利建设项目共88 项,投资规模为1,803亿元。近年来,广东省每年的水利建设规模都保持在300亿元的规模,2019年要推进大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的概算总投资为354亿元,是广东省有史以来投资规模最大的水利工程,计划在2019年4月底实现主体工程全面动工。

  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具有极大的市场潜力,市场前景广阔。根据《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要完成铁路投资8000亿元、公路水运投资1.8万亿元,加快川藏铁路规划建设,加大城际交通、物流、市政、灾害防治、民用和通用航空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其中,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比2015年增长近一倍,约6000公里。广州市计划2016年至2020年分期启动建设15条(段)、里程规模413.5公里的地铁新线,到2020年,广州建成开通城市轨道交通里程超过520公里,形成“环线+放射线”地铁线路网,到2035年广州城市轨道网络达2000公里。

  2.清洁能源发电

  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能源供需矛盾趋缓,为能源转型提供了有利空间,绿色发展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解决污染问题的根本之策。2018年,全国发电装机容量189967万千瓦,比上年末增长6.5%。其中,水电装机容量35226万千瓦,增长2.5%;并网风电装机容量18426万千瓦,增长12.4%;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7463万千瓦,增长33.9%。根据国家能源发展规划,到2020年,常规水电装机达到3.4亿千瓦;全国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左右;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500万千瓦。广东省到2020年底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600万千瓦;到2030年底建成陆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000万千瓦;通过陆上风电开发建设,带动广东省风电装备制造业等相关产业发展。广东省到2020年底,开工建设海上风电装机容量1200万千瓦以上,其中建成投产200万千瓦以上,初步建成海上风电研发、装备制造和运营维护基地。到2030年底,建成投产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3000万千瓦,形成整机制造、关键零部件生产、海工施工及相关服务业协调发展的海上风电产业体系。

  (二)市场竞争格局及市场地位

  1.工程建设:在水利水电业务上,大型央企为水利水电行业的领头羊,一些区域性企业则在地方水利市场上具备更强的竞争力。公司施工经验丰富,专业技术成熟,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承建了包括广东飞来峡水利水电枢纽工程、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在全国尤其是在广东、四川、湖南等地区品牌影响力明显;在轨道交通业务上,公司作为第一批参建广州地铁、珠三角轨道交通的施工单位,历经了广州市、珠三角轨道交通建设行业的发展和变化,也参与了南昌、武汉、无锡等地的地铁建设。公司作为区域工程建设的龙头企业,具备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清洁能源发电:行业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市场参与者众多,清洁能源市场竞争较激烈。公司拥有丰富的清洁能源开发、建设、运营等方面的经验,项目建设质量优良、速度快,科学运营管理,有效控制成本,提高项目收益。截至2018年底,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1026.33MW,其中水力发电213MW,风力发电387MW,光伏发电426.33MW。由于受“三北”地区弃风弃光影响,公司积极调整投资策略,将重点往东部沿海,中部转移,目前,公司积极推动东部和中部风电、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并抢占优质资源,优化公司清洁能源布局,推动公司清洁能源业务有序发展,努力使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是

  土木工程建筑业

  2018年,国民经济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质量效益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建筑业改革持续深化,触及行业的利好举措持续落地,为公司发展提供新机遇。公司通过聚焦主业、发展主业,以经营为龙头、效益为核心、管理为支撑,主营业务实现了稳步发展,盈利能力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取得较快增长,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呈现新气象、好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总资产20,250,553,704.73元,比上年度末增长15.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44,832,834.20元,比上年度末增长6.15%;营业总收入8,308,385,136.62元,同比增长25.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748,565.63元,同比增长26.97%。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聚焦主业,推动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以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为宗旨,充分发扬“能打硬战、善打硬仗”的铁军精神高质量推进重点项目施工建设,扎实推动公司迈向高质量快速发展道路。飞来峡船闸工程获得“2018年度广东省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称号。高陂水利枢纽工程船闸荣获2018年度广东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荣誉称号,并成功立项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水资源试验段项目单元工程验收优良率达93.5%以上,其中盾构工程验收优良率达100%。

  2018年承接任务将再创历史新高,承接了一批优质PPP、重大项目,如垦造水田、汕头市练江流域整治、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中山翠亨新区滨河整治水利工程PPP项目等,水利特级资质市场效应立竿见影,截至2018年底,公司工程合同储备已达268.47亿元,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提高,为公司的高质量快速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公司以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宗旨,在巩固原有陆上风电塔筒业务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延伸装备制造产业链,积极发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扩大业务领域。依托阳江新能源装备制造厂大力拓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市场,积极深化与中广核等重点客户的合作,实现了从陆上到海上的风电全产业布局,抢占未来新兴产业高地、打造装备制造产业带新增长极。

  (二)转型升级,稳妥推进清洁能源业务有序发展。

  严格抓好已投产清洁能源项目的运行管理,确保安全良好运行,全年收益同比得到突破。截至2018年底,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1026.33MW,其中水力发电213MW,风力发电387MW,光伏发电426.33MW。

  继续稳健有序推进清洁能源投资开发,积极参与东南沿海经济发达、消纳情况好地区的清洁能源业务,推进乳源大布风电一、二期,山东沾化风电一、二期等在建能源项目建设,2018年乳源大布风电一期、西藏腾能曲水光伏、新疆阿瓦提光伏一、二期、甘肃金塔光伏二期项目已成功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

  通过市场化交易、电力扶贫等创新消纳,公司清洁能源项目的限电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增加了上网电量和发电收入。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2017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由于公司目前未开展相关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合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决议通过,已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公司执行财会【2018】15号文对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公司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公司控股子公司封开县粤水电环保实业有限公司;

  (2)公司控股子公司阳江市粤水电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4)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四川西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腾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5)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华润通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华润通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7)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华润通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华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2.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粤水电水务环保建设有限公司;

  (2)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湛江霞山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3)公司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高台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4)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湘阴县粤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汨罗市粤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6)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尉犁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7)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库车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8)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粤疆能源有限公司;

  (9)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奎屯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10)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乌什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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