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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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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1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9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的6,5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宏三因经营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融资,该融资主要用于借新还旧、重组贷款、展期,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厦门农商银行的2,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宏三在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区支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壹年。福建宏三对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齐鲁银行的1,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宏三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唐冶支行办理的借新还旧或展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壹年。山东宏三对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全资子公司江苏宏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注销的议案》

  为了拓展业务渠道,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拟重新启用全资子公司江苏宏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取消原对全资子公司江苏宏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销决定,开拓非电力市场业务,进一步提高电线电缆业务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借款展期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壹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19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尚未实施

  ●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公司股价波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实施的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或增持计划无法按时实施完成的风险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的《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与袁亚非先生关于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8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宏图高科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6号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18年2月3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信托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增持资金为不少于5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日、12月13日、2019年3月13日披露了《宏图高科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顺延实施的公告》、《宏图高科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增持计划的公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74、2018-158、2019-013号公告。

  截至目前,鉴于控股股东三胞集团的资金流动性尚未恢复且公司目前尚处于定期报告窗口期,三胞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未能实施。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公司股价波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实施的时间和价格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或增持计划无法按时实施完成的风险。如后续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四、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公司将督促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以及股票买卖窗口期与敏感期等相关规定。

  3、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实施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2019-020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

  担保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宏三”)、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三”)、山东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宏三”)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安徽宏三担保6,5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6,500万元;本次为福建宏三担保2,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4,954.25万元;本次为山东宏三担保1,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余额1,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福建宏三、山东宏三对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2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经审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的6,5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厦门农商银行的2,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山东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齐鲁银行的1,00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担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宏三因经营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融资,该融资主要用于借新还旧、重组贷款、展期,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为满足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建宏三在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区支行的人民币2,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壹年。福建宏三对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3、为满足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宏三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唐冶支行办理的借新还旧或展期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壹年。山东宏三对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4、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本次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担保对象简介

  1、安徽宏三,注册地点为合肥市长江西路199号国购广场负一层商B1-017、B1-018号商铺,注册资本1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帆。经营范围:高新技术开发: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研究开发、销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投资咨询;电子网络工程设计、设备安装;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电脑回收业务,代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电信业务(在协议有效期内经营);家电回收业务;计算机及电子产品安装、维修服务。代办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委托的联通业务。第一类医疗器械、不需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普通诊查器械;物理治疗设备;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敷料)的销售。电子产品、安防产品的销售;家用电器的销售;其他日用百货的销售;其他日用百货的销售;家电安装、维修业务;图书音像零售、电子出版物零售;国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预包装食品销售,文化传播,文化传媒,教育信息咨询,文化交流策划,商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庆典活动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教育科技产品的销售;日用百货,个人护理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玩具,文化用品, ,厨房餐厅用品,文具数码,旅游用品,卧室洁具,珠宝首饰,工艺品销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安徽宏三1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徽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32,453.23万元,净资产20,452.71万元,资产负债率36.98%;2017年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76,741.27万元,利润总额1,174.49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安徽宏三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7,151.79万元,净资产20,416.87万元,资产负债率24.80%;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509.55万元,利润总额-35.84万元。

  2、福建宏三,注册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红庆里7号3层E227室,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帆。经营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电子技术的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家用电器、文教用品、日用百货、文化办公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维修;网络工程设计及安装;对外贸易;废旧物资回收(不含危险品);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国内版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摄影扩印服务;航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飞行驾驶培训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

  本公司持有浙江宏三91.82%的股权,浙江宏三持有福建宏三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福建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57,028.98万元,净资产26,441.03万元,资产负债率53.64%;2017年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68,289.28万元,利润总额1,192.48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福建宏三未经审计的总资产41,559.38万元,净资产26,414.05万元,资产负债率36.44%;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068.26万元,利润总额142.11万元。

  3、山东宏三,注册地点为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66号,注册资本10,2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德忠。经营范围:高新电子技术研制与开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非专控通信设备、家用电器、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的销售、技术服务及维修;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电子网络工程设计、设备安装(凭资质证经营);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家电回收;代理销售中国电信卡、3G网卡业务;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百货;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以上凭许可证经营);摄影摄像服务;民用无人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租赁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本公司持有北京宏三91.92%的股权,北京宏三持有山东宏三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山东宏三经审计的总资产16,387.72万元,净资产15,140.29万元,资产负债率7.61%;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67,644.44万元,利润总额747.76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山东宏三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7,299.39万元,净资产15,160.45万元,资产负债率12.36%;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0,761.30万元,利润总额73.8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所列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待实际发生时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其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担保对象福建宏三、山东宏三为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为安徽宏三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福建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厦门农商银行的2,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为山东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齐鲁银行的1,000万元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零售业务的经营发展。安徽宏三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福建宏三、山东宏三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上述企业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处于公司的完全控制之中,风险可控。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9,00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6,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2.1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389,230万元(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254,108.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43.6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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