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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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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9-019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蓬莱大金”)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蓬莱大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1,5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6.61%

  二、被担保人蓬莱大金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9年12月14日

  2、注册地点:蓬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81号

  3、法定代表人:金鑫

  4、注册资本:13,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风力发电塔架及基础制造,电站锅炉辅机制造(不含锅炉),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制造;货物进出口(法律法服务设施上报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7、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蓬莱大金资产总额为1,467,491.444.48元,负债总额为883,962,354.04元,净资产为583,529,090.44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蓬莱大金资产总额1,746,108,115.58元,负债总额1,102,393,953.05元,净资产为643,714,162.5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19年4月12日至2020年4月15日期间所发生的授信业务。

  3、担保金额:不超过11,5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蓬莱大金提供担保,能够满足蓬莱大金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蓬莱大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47,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27.03%。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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