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17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抢抓市场机遇,适应产品对市场需求的应变能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变更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22,000万元变更用于“盛恒达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马群大道3号”变更为“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10号”。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不涉及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拟将开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17632510602)变更至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佛山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17632510602)。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19年4月29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债券登记日为2019年4月22日。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18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锦辉先生主持,会议经举手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一致,新项目的实施能够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地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其他内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19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6号)核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3,300,000.00元(含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986,7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7月2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3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投入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概述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变更。具体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10号”。原投资项目“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中的22,000万元变更用于“盛恒达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该项目由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盛恒达”南京恒电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实施。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说明

  (一)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马群大道3号”变更为“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10号”。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建设地位于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马群大道3号,项目实施场所系租赁马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房产,用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因项目规划安排,原场地规模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现申请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10号场地。针对该地块,南京恒电已取得与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南京恒电将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剩余土地成交款,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该场地条件优越,且与子公司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恒电”)现办公场地马群科技园金马路9号毗邻,更有利于整合公司现有资源、集中管理、降低成本,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上述情况,经充分论证分析后,公司拟将该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10号。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外,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与公司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不会对上述项目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发展规划,能够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在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南丰大道民营科技园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58,430.7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0,889.4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541.30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建成之后将生产DA产品、结构类产品及其它产品等三大类产品。截至2019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金额0.00元,募集资金余额46,763.05万元(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随着公司自主建造的合正电子东莞生产制造基地的完工,自动化程度更高的新生产线逐步投入使用从而提高了合正电子的产能及生产效率,进一步延伸和拓展车辆智能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需求。产能的增加与生产设备升级能进一步满足合正电子业务发展的需求,从而导致其缺乏募投项目实施的急迫性。结合当下市场环境,考虑自身场地规模、业务产品组合的实际情况,公司计划将部分“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盛恒达军民融合通信产业园一期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公司在军工领域的业务布局,扩大产能,提升科研创新能力与人才交流水平,为上市公司军工板块业务带来更多优质客户和订单,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推动上市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从而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四、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 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新募投项目名称:盛恒达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

  2、项目实施主体: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10号

  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建设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恒电已在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内取得36,232.34平方米土地,计划建成一个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自动检测为一体的军民融合通信产业园,旨在推进军民两用关键技术的开发,做大做强军民结合优势产品;不断提升产品研制生产效率和质量,实现多层次、全方位的制造和测试。

  6、项目建设期:24个月。

  7、项目投资计划

  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33,000万元,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

  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22,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8、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全面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营业收入14,860万元,年均净利润3,456万元,净利润率为23.26%,投资回收期6.98年(含建设期、税后)。

  9、本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栖发改备[2019]2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正在办理中。

  (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项目面临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项目背景

  (1)项目建设顺应国家战略发展需要

  近几年,随着国防和军改深入推进,国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将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针对科技创新、智能制造和军民融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包括《中国制造2025》、《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不断加大科技投入,为微波通信行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本项目的实施旨在把承载军民融合作为重要方向,搭建先进制造技术平台,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更迭,顺应国家战略发展需要。

  (2)项目建设符合军工装备发展趋势

  现代通信及各种信息电子装备,尤其是机载、舰载、星载和车载等雷达和通讯系统,正在向小型化、轻量化、高工作频率、多功能、高可靠性和低成本等方向发展,而微组装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的基础,因此现今高端电子信息产品对微组装技术提出的要求越来越高,本项目利用南京恒电在技术领域的优势,借助国家政策支持,组建微组装自动化生产线,着力探索和攻克微波多芯片混合集成模组封装和自动化测试技术中软件与硬件通讯、连接器焊接、模组密封等关键技术,大力引进高端微组装自动化设备,强化工艺技术开发,打造高端装备研制、开发、设计、制造产业链,实现产品小型化、轻量化、高可靠性等要求,带动整个行业的科技进步,符合军工装备发展趋势。

  (3)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实现业务拓展

  公司的涉军业务主要集中在微波组件的设计、研发与生产上,为了减小上下游业务链的制约与影响,提升核心竞争力,近几年,公司立足通信、军工领域,围绕5G通信、军工电子产业发展方向,着力开展分机、子系统、自主芯片、相控阵天线等的研制,积极扩大业务布局,拓宽产品应用领域,实行多元化和规模化发展。本项目通过搭建科创平台,加速推动5G技术研究和军工技术升级,推动集成电路系列化产品的开发,有助于形成产业集聚及规模效应,能够为公司规模化经营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为公司后续技术研发、业务拓展、扩大产能等提供保障,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宏观政策支持,项目市场前景乐观

  本项目以军民融合为方向,以“高端引领、军民统筹、优化集聚”为原则,通过科技研发、高端制造、人才与项目引进,促进军民技术的双向转移与升级,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分别对“军民融合”做了充分阐述,从国家战略角度拓展军民融合的深度和广度,稳定的政治和法制环境为实现本项目实施和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外部保证。从行业环境来看,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持续加强,军费投入稳定增加,高端武器装备建设投入将不断增加,军工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巨大。同时,国家明确要积极推进5G发展,到2020年启动5G商用,伴随着这一发展态势,项目市场前景乐观。

  (2)行业地位稳固,客户资源优质,项目落地有保障

  南京恒电在微波混合集成电路领域经验丰富,在微波多芯片集成放大技术、微波混合电路微组装技术、微波电路互连转换技术、微波电路标准化微封装和激光焊接封装技术、微波测试等技术研究上取得了显著成果,具备雄厚的科研创新实力。同时,通过多年的研发设计和生产经营积累,南京恒电较好的整合了军工产品、人员和市场,并与中国电子集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及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等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盛路通信是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民用通信天线设备制造商之一,在通信领域掌握了通信天线、射频器件设计和制造的关键技术,其服务于中国移动、华为技术、中兴通讯等国际知名客户,为本项目的芯片、测试软件等研发上提供了技术保障和客户资源。

  (3)项目支持度高,地理条件优越,项目实施可行性强

  本项目已被纳入栖霞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当地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在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方面能够给予指导和协调,提高各项手续的办理效率,保障项目实施进度。同时,项目用地所在园区环境优越,交通便利、水电及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备,周边生活配套功能完善,并临近仙林大学城,人才资源丰富,且与南京恒电现办公场地马群科技园金马路9号毗邻,有利于加强项目的整体规划。通过借助马群科技园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人才资源优势以及区域政府部门的支持,本项目的建成将会使资金、资源等在更大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

  3、项目实施风险及应对措施

  (1)政策和市场风险及应对措施

  尽管公司已经就该项目的可行性及后续经营状况进行了审慎测算。但是由于宏观经济运行及产业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项目实施后仍然存在收益低于预期的风险。因此,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出台的民营军工行业及通信行业的产业规划和政策,关注集成电路领域发展动向,积极开展市场调研工作,针对研发、制造、销售等环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使公司更快实现预期盈利目标,防范风险。

  (2)管理风险及应对措施

  项目的实施有一定的周期,涉及的环节也比较多,公司内部管理和人才队伍可能因不适应持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而会影响项目的进展或收益。因此,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引入具有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专业人才,倡导组织创新、管理创新,提升团队整体组织和经营管理水平,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3)建设程序风险及应对措施

  募投项目的建设投资大、周期长、环节多、耗时长,存在着大量的不确定性,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因此,公司将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密切沟通,积极咨询,关注政策及相关法规,统筹做好项目整体规划,保障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事项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关于部分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发展情况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方向,仍为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只是调整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其它内容,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2、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一致,新项目的实施能够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地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现行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变更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其他内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要求,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部分变更,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20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开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5917632510602)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佛山分行。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86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人民币13,300,000.00元(含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986,7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7月2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434号《验资报告》。

  二、原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0)。

  三、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结合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开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755917632510602)变更至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佛山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755917632510602)。开立新募集资金专户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佛山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募集资金专户相关材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六、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21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8日—2019年4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1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1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陈嘉

  2、联系电话:0757-87744984

  3、传真号码:0757-87744984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一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46”,投票简称为“盛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19-022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债券持有人会议届次: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9日上午10:00。

  4、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及投票方式: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6、债券登记日: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上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法人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 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异地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 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26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四号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债券持有人会议”字样)  邮编:528100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

  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9:00起至2019年4月28日(工作日)下午15:00前将表决票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以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以下地址:

  联系地址: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会议联系人:陈嘉

  电话:0757-87744984

  传真:0757-87744984

  邮箱:stock@shenglu.com

  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对应的表决结果均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盛路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未偿还可转债张数总额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本授权书有效期至本次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时止。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面值为 100 元债券张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表决意见:

  ■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名/机构投资者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机构投资者适用,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次债券张数( 面值人民币 100 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注:

  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无效票;

  3、本表决票复印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