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镇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金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培培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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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间接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事宜进展情况说明
因哈药集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2017年12月25日,有关各方签署《关于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中信资本医药对哈药集团实施增资并认购哈药集团新增注册资本15亿元。本次增资完成后, 公司实际控制人拟由哈尔滨市国资委变更为中信资本控股,2017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公告编号:临2017-066号)、《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7-067号)。2018年6月20日,哈尔滨市国资委下发《关于终止本次哈药集团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通知》(哈国资发〔2018〕35号),终止本次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哈尔滨市国资委终止本次哈药集团增资扩股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45号)。2018年6月23日披露《关于中信资本股权投资(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47号)。
2018年11月12日,哈药集团根据哈尔滨市国资委的通知要求召开董事会,决定启动哈药集团增资扩股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哈药集团重启混改事宜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57号)。2018年11月24日披露《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哈药集团重启混改事宜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58号)。哈药集团现已完成截至2018年9月30日全部股东价值的评估,哈尔滨市国资委已对评估报告根据国资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审核与备案。下一步,哈药集团将依据评估报告制定混改方案,并上报哈尔滨市国资委等有权机构进行审批。
本次混改仅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哈药集团层面的股权变动,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没有直接影响。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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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2019-009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批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公告编号:2019-010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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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6日
至2019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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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上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3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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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在2019年5月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本次会议;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9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所在地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418号公司证券部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于 2019年5月13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本次会议联系人:王磊先生、孙蕊女士
联系电话:(0451)84600888
传 真:(0451)84600888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418号公司证券部
邮 编:150071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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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829 公司简称:人民同泰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