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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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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光学影像、LED、微显示、反光材料等领域的研发与制造企业,目前主营业务为光学、LED蓝宝石、反光材料和新型显示四大业务板块,生产的光学相关元器件、LED蓝宝石衬底、微投光机模组、反光材料等核心产品均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现有薄膜、冷加工领域技术沉淀与竞争优势,加快技术与产品创新,将产品结构横向延伸至传感光学元器件、半导体光学元器件等领域。公司正逐步从以大规模量产能力为特色的“产品制造型企业”向提供光学解决方案及核心元器件的“技术型公司”的转型,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成像、感知和新型显示领域的光电元器件及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

  光学行业:2018年受全球宏观经济下行,以及用户对于手机的消费需求下滑的影响,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再度放缓,行业竞争加剧,手机产业链进入洗牌,品牌集中度越来越高。未来智能手机后置三摄及多摄、屏下指纹、潜望式变焦、3D应用、5G+IOT、AR应用、一体机身等创新技术有望成为差异化竞争点。2019年随着后置三摄及LCD屏下指纹的技术渗透,对摄像头的需求将出现大幅增长;在苹果公司的标杆性作用下,3D成像技术打开了消费电子领域应用市场,并将更广泛的应用于金融支付、IOT、智能家居等非手机领域的新兴市场。公司依托在光学冷加工和薄膜光学以及半导体光学的技术积累,抓住双摄/多摄、屏下指纹、3D成像、潜望式摄像头、AR应用等市场机会,将带动公司光学产品实现新一轮的成长。

  LED蓝宝石行业:2017年LED市场的火爆行情,导致整个产业链出现盲目扩张。随着产业链扩张带来的产能释放,2018年LED市场再度出现供需失衡的局面,产品价格严重下滑,行业整体开机率不足,公司LED蓝宝石业务也受到了明显的影响。公司在精耕细作现有衬底业务的同时,将不断进行产品技术升级、产业结构优化、开拓新应用市场、寻求上下游整合机遇等,确保行业竞争优势,促进公司LED蓝宝石业务稳定发展。

  新型显示行业:近几年快速发展的AR/VR产业也已形成多种技术同步发展的格局,同时上下游产业链整合,配套技术延伸逐渐形成规模化特点,多维度合作发展为打开产业化局面奠定了基础。随着5G技术的推广及AI技术在AR/VR设备上的应用,AR/VR产品形态及应用形式将更为多元化,亦将更加贴近用户使用习惯。随着全球消费电子巨头对AR设备的关注度日益提升,以及国家将新型显示技术单元列为国家重点技术培养计划,将大大促进和改善AR/VR在技术瓶颈领域的创新突破,体验度更好、成像效果更佳的AR/VR设备的推陈出新将持续孕育产业化机遇,新型显示产业的战略发展机会可期。公司在新型显示领域具有多年的品牌和技术积累,未来仍将坚定不移地将新型显示产业作为战略性业务倾力打造,保持行业领先优势,积极把握产业机遇期,为公司构建新的成长空间。

  反光材料行业:2018年反光材料市场仍处在蓬勃发展时期,产品应用面越来越广,特别是在运动、时尚、汽车背心等民用市场的应用,加大了行业发展规模,但仍然以行业巨头3M、艾利、NCI、瑞飞等国外品牌占据行业绝对份额。反光材料市场的发展前景广阔,安全意识的提升扩大了反光材料的应用空间。2018年年底,国内个别县市中小学试点推广校服、书包使用反光面料,世界各国政府也都在大力支持反光材料的民用化推广,未来几年民用市场将会是反光材料持续发展重点,公司反光材料业务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300,0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影响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整前为358,871,870.29,调整后为363,283,870.29。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影响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2017年基本每股收益调整前0.54元/股,调整后0.42元/股,稀释每股收益调整前0.54元/股,调整后0.41元/股;2016年基本每股收益调整前0.39元/股,调整后0.30元/股,稀释每股收益调整前0.39元/股,调整后0.30元/股。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全球消费类电子尤其是手机行业的发展渐入平稳期,增量放缓,但消费类电子对光学技术新应用的需求快速发展,为公司业务结构的升级带来良好的转型机遇。报告期内,公司深挖客户需求,重点开拓国际市场,深化机制改革,启动组织与流程变革,通过全体干部员工的辛勤努力、顽强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指标,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3.26亿元、净利润4.6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39%、31.57%。

  (一)基础经营保持稳健增长

  2018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市场低迷、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特别是LED行业出现大幅波动,全年供需失衡,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双厂运作及开机率不足等导致LED业务的销售和利润出现负增长,但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抓住手机多摄渗透和3D成像等光学新应用崛起的机会,深挖客户需求,优化流程管理,实现产品应用多功能化、材料多样化、膜系多种类化,在屏下指纹、双通、窄带、树脂等相关产品上取得良好的发展,市场占有率明显提升,稳固了在手机元器件市场的行业地位,基础经营保持稳健增长。

  (二)以技术创新提升产品竞争力

  为了迎接智能终端的多样化、高集成度的机会与挑战,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坚持以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和开放合作上下游产业成熟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引领技术创新,用技术创新驱动产品创新。

  新时代的智能终端产品在技术实现上有诸多需求,主要表现在成像、传感和显示领域方面的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在上述领域持续深耕,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技术创新成果,包括人脸识别、半导体薄膜与微纳技术、AR光学系统模组设计、车载影像、混合显示等技术,其中部分技术已投入量产,这些技术创新将为智能终端产品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撑。同时,通过导入科学合理的IPD流程体系管理,对研发过程进行管理,合理控制风险,对快速推动研发进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公司各产品线提供了更具竞争力的技术解决方案。

  (三)以灵活多样的产品组合满足市场需求

  随着智能终端产品多样化的发展,市场对配套供应链整合度的综合能力要求不断提高,因多样化场景需要更细分的产品组合来提供支持,在各个细分的层次上都需要在满足性能需求的同时追求最优性价比, 并在此基础上兼顾快速响应速度。因此公司针对市场需求开发并提供与环境光传感器、泛光传感器、距离光传感器、点阵投影器等相关的前后置摄像元器件及外观件等光学系列产品组合,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一站式光学业务的解决方案和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进入了3D成像、屏下指纹、潜望式镜头、树脂、外观窗口片等的供应体系,提升单机价值,为业界提供光学系统设计与制造的参考研究方案,并顺利实现多个相关光学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的落地。

  (四)优先投资于人,持续深化内部变革,优化内部管理生态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深化机制改革,总结优化阿米巴经营模式。在新的业务特色需求下,导入流程型组织模型,以项目制为牵引,打破部门墙,在客户需求获取、技术开发送样、批量交付保障等不同阶段,探索建立跨部门、按单聚散的高效运作的流程型组织,挖掘并满足客户需求。

  公司在报告期内将人力资源建设作为公司能力提升的重要手段。一方面通过外部引进高端管理、技术、市场人才,特别是今年加快研发团队组建,引进研发技术人员,保障研发项目的顺利进展;另一方面,公司大力加大商学院建设,通过内外部资源的有效整合,汲取内部积淀的良好经验,培养后备梯队,提高员工专业和综合能力,为下一阶段的发展积蓄力量。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公司紧跟光学产业前沿技术提前做好业务布局,积极把握了智能手机双摄/多摄、3Dsensing、屏下指纹等产业升级机遇,加快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升级产品结构,基础经营保持稳健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减持日本光驰股份获得的投资收益也做了良好的业绩补充。公司全年业绩稳步增长,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57%。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300,0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浙江晶特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自2018年11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敏

  2019年4月13日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30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与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置业”)之间发生常年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业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48.9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蒋亦标先生、俞志刚先生、叶静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于同日刊登在《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1988年4月,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272004401XP,注册资本27,800万元,其中叶仙玉持股85%,叶静持股7.5%,叶柔均持股7.5 %,注册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洪西路1号,主营业务为家用电器、制冷设备、光电子产品和卫生洁具的生产和销售。法定代表人叶仙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星星集团总资产为2,474,065.88万元,净资产为923,583.95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148,147.41万元,净利润31,350.0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28日,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2727218326Q,注册资本8,000万元,其中星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份,注册地址为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电子产业基地(后高桥),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法定代表人林海平。截至2018年12月31日,星星置业总资产为91,333.35万元,净资产为1,744.28万元;2018年 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584.22万元,亏损150.2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2)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三、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依据及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房屋租赁的价格比照星星置业向其他租户租赁价格定价;物业管理费根据星星集团按向其他租户的收取标准定价。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目前部分生产经营地点位于控股股东星星集团的电子产业园区内,为了员工的生活后勤保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本公司员工住宿、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借助于星星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星星置业的资源,并与之发生关联交易;另外,公司租用星星置业、的部分生产厂房,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也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以上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提交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2019年度与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其控股子公司台州星星置业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生产经营及后勤保障的必要性,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2019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情况无异议,以上关联交易议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经审慎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表决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所必需,据此同意公司此项关联交易计划。

  六、 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水晶光电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29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3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26.9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10元,共计募集资金122,14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098.7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20,046.2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9.1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9,737.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76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3,930.0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78.15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609.85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34.7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9,539.85万元(包括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9,539.85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12.85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210.1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 2017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2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人民币118,000万元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1,180万张,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18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6,519,524.01元、保荐费10,6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62,880,475.99元,已由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扣除债券发行登记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介宣传费和验资费合计2,418,000.00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1,160,462,475.9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7〕469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5,224.5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9.22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338.35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431.2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0,562.94万元(包括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0,562.94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30.5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013.8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3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洪家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海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2017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洪家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保本理财产品账户和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3日

  

  附件1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注2]: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资金中的1,236.68万元用于滤光片组立件扩产项目。

  [注3]:滤光片组立件扩产项目承诺的预计效益为年税后净利润9,114.00万元,本年未实现预计效益,主要系1)2018年行业产品竞争加剧,价格下滑,利润空间缩小;2)该项目自2014年开始筹建,随着时间推移,部分设备所能产生的效益在逐步下滑。

  [注4]: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本期出现了亏损,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2018年度由于行业不景气,市场上产品供给大于需求导致了产品价格的大幅下滑。

  附件2

  2017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27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下午1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的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2018年度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提议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且目前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假设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62,822,927 股扣除回购股数4,163,554股为基数,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85,865,937.3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1,116,257,184股。具体以实际权益分派情况为准。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9号)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基本体现了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要求。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

  8、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号)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26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程艳霞女士、鲁瑾女士、蒋轶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8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2018年度盈利状况良好,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提议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且目前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假设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62,822,927 股扣除回购股数4,163,554股为基数,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85,865,937.3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1,116,257,184股。具体以实际权益分派情况为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29号)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9〕2209号《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回避表决3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度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报告发表了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回避表决3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号)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银行授信额度及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2019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融资可以以资产抵押、质押办理银行借款。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18年10月26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号)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回避表决1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号)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33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震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萍女士、独立董事蒋轶先生、保荐代表人徐恩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32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7.61%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且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4、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股票代码:6235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5日

  资本金:4亿日元

  代表取缔役社长:林为平

  注册地:日本国埼玉县川越市竹野10番地1

  企业法人号:0300-01-056764

  经营范围:1、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2、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3、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维护业务,4、使用真空成膜产品的装置方案设计销售以及进出口,5、真空成膜技术有关的咨询业务,6、与以上各项有关的一切业务。

  2、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日本光驰总资产为人民币345,928.31万元,净资产为人民173,671.63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77,024.8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7,944.20万元。上述数据已经过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日本光驰17.61%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日本光驰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日本光驰主要从事光学、触控面板等行业的镀膜设备及设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镀膜设备是日本光驰的主要产品,其市场占有率居全球前列。公司本次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182,940.00万日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及公允性原则,经双方协议确定交易总金额为182,940.00万日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标的及价格:协议标的为光学镀膜机,总金额为182,940.00万日元。

  2、货款支付方式、期限和条件: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或信用证(L/C)方式通过卖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进行。买方对设备款进行分期支付。

  六、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公司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有利于公司实现产能扩张,加快产品结构升级,提升盈利能力,保证公司光学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会产生积极影响。

  七、今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日本光驰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961.82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与公司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沟通,并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充分讨论后认为:

  公司本次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及公允性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其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本次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光学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公司对上述购买设备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内容、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安信证券对公司本次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4、《设备进口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31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文”)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为了规范相关会计处理,公司根据上述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会〔2018〕15号文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按照财会〔2018〕15号文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会〔2018〕15号文,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非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文的规定,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项目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列报项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列报项目“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清理”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列报项目“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列报项目“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列报项目“管理费用”拆分为“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项目;

  (2)“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原“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务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28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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