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森控股”)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人民币3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2019年3月26日,泰森控股收到交易商协会颁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71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泰森控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额度为人民币30亿元,额度有效期从2019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1日。
2019年4月10日,泰森控股已完成2019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4月10日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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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有关文件详见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ing.com)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