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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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提示性公告出具日,永辉超市无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与主要股东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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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看好中百集团的未来发展前景,本次收购旨在加强对中百集团的战略投资和战略合作,进一步促进收购人和中百集团之间的业务协同效应,提升中百集团价值,不以谋求控制权为目的。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中百集团股票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中百集团,所涉及的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永辉超市、重庆永辉及永辉物流所持有股份以外的其他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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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永辉超市自筹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永辉超市已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出具的保函作为履约保证。
(五)要约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后的次一交易日起30个自然日。
二、其他说明
以上仅为本次要约收购的部分内容,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