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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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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定2019-02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局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刘江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振亚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东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0.09%,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到期的应付票据及预付原材料货款增加,以及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支付4000万元货币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41.18%,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将收到的应收票据进行背书转让金额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49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预付电费及原材料货款尚未取得发票进行结算所致;

  4、长期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600万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按相规定将一年以上到期的3600万元计入本科目核算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63.66%,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的技改工程款项较年初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增加58.34%,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对银行的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数比年初数减少30.4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采购时使用承兑汇票结算的金额减少以及支付了到期的应付票据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86.16%,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工资薪金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0.4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增值税销项税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少33.62%,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收到的保证金及押金增加所致;

  1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4.87%,主要是由于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开展成品油贸易业务,相应的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多流出77,875,182.98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支付到期的应付票据及预付原材料货款增加,以及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支付了4000万元货币资相应增加现金流出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少流出8,455,496.26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支付的技改工程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加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多流入56,530,012.47元,主要是到由于报告期收到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多流出12,889,674.25元,主要是由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多流出77,875,182.98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少流出8,455,496.26元以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多流入56,530,012.47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入股新疆融创诚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新疆融创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东四川兴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兴能”)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书》,根据《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公司和四川兴能共同对目标公司实施增资,并通过目标公司投资实施新疆哈密100MWH钛酸锂储能调频电站项目。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认缴5000万元,由四川兴能全资持股,增资实施完成后,目标公司注册资金为2.4亿元,其中四川兴能出资1.8亿元,占75%的股权,公司增资入股6000万元,占25%的股权;在合作事宜推进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度,为促进合作事宜有序推进,更好地推动项目建设运营,保障合作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本着互解互谅的精神,2018年11月,公司同新疆融创诚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四川兴能新源科技有限公司就原协议书的继续履行和项目发展建设事宜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2019年2月,合作各方就上述事项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4月2日,公司第十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相关合作事宜的议案》,经审慎判断,公司决定继续推进上述合作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2.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上海御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书》,双方决定共同出资设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019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设立控股子公司进展公告,上述公司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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