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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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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19-027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杨才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严红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233.04%,主要原因为化肥销售的季节性强,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当销售旺季来临时,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情况下,对具有一定实力和规模、信誉度良好、市场销售潜力大的客户给予一定的赊销支持,缓解客户资金压力,春季为肥料销售旺季,因此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2)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长36.50%,主要原因为预付采购款增加;

  (3)报告期末,存货较期初减少32.52%,主要原因为春季为肥料销售旺季,期初储备存货在本期实现销售;

  (4)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41.52%,主要原因为期初预付土地款本期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纳入无形资产列示;

  (5)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期初减少62.42%,主要原因为上期预收的货款在本期发货确认收入;

  (6)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期初增长54.67%,主要原因为本期应交所得税增加;

  (7)报告期末,库存股较期初增加63.39%,主要原因为本期回购公司股份。

  2、利润表项目

  ■

  (1)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8.71%,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本期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1.02%,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政府补助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3)本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72.3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较上年同期理财产品利息收入减少;

  (4)本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6.74%,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经审批处理部分长期挂账往来款项;

  (5)本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2.88%,主要原因为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较较上年同期减少。

  3、现金流量表项目

  ■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3.45%,主要原因为期初储存较多原材料,导致今年采购支出相对减少;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8.22%,主要原因为本期赎回到期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减少;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1834.67%,主要原因为本期回购股份支付现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及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快速、长期、健康发展。2018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在未来适宜时机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含)人民币10元/股。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回购股份事项。

  2019年2月28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48,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24,750,525.9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2019年3月4日,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部分内容的议案》,本次补充修订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股份的期限、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内容,即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由调整前不低于1亿元增加至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48,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24,750,525.96元(不含交易费用)。

  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2018年8月29日、2018年9月18日、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24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2月12日、2019年3月2日、2019年3月5日、2019年4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5)、《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6)、《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048)、《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51、055、056、057,2019-001、003)、《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9)、《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6)。

  2.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新洋丰力赛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基于创新合作模式、打造创新平台、聚合双方优势能力,公司和罗文胜、宁波君合启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为罗文胜)于2019年1月28日签订了《合作协议》,公司与宁波君合启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共同成立新洋丰力赛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洋丰力赛诺”),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3,250万元,持有新洋丰力赛诺65%的股权;宁波君合启赋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出资人民币1,650万元,持有新洋丰力赛诺35%的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新洋丰力赛诺旨在通过打造高端产品的销售平台,聚合业内优势力量,探索一条高效率、可复制的新型肥料销售和服务模式,从而实现创新平台快速成长,引领公司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变革,有力支撑未来公司在肥料行业高端市场的全面拓展,为锻造高端品牌核心价值、引领行业发展趋势提供有效引擎。该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收到荆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800MA497TTT1N的营业执照。

  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2)。

  3.全资子公司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宜都分公司磷酸铵和聚磷酸铵及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2019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宜都分公司磷酸铵和聚磷酸铵及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拟投资建设普通磷酸一铵、工业级磷酸一铵、聚磷酸铵及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是为实现“建成磷复肥和精细磷化工并举的磷化工基地目标”而实施的绿色、安全、低碳、智能、可持续的搬迁项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121,52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本次投资建设磷酸铵和聚磷酸铵及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配套公司生产常规复合肥、水溶性肥料、多功能复合肥等产品,符合国家化肥产业发展方向,可优化产品结构,有效实现公司产品升级换代、淘汰落后产能、提质增效,是实现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宜都分公司磷酸铵和聚磷酸铵及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6)。

  ■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8月9日、2018年8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该部分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未来在适宜的时机推行股权激励计划之标的股份。

  2019年2月28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48,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24,750,525.9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内容。

  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公司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部分内容的议案》,本次补充修订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股份的期限、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内容,即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由调整前不低于1亿元增加至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748,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124,750,525.96元(不含交易费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才学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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