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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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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3,06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报告期内收购天明化工,增加了民用爆破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9.72%,天明化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81%,该业务不会对公司业绩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一)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及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客户提供生产民爆器材的成套工艺技术、智能装备、软件系统、工业炸药及关键原辅材料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全自动连续化工业炸药生产线、移动式和固定式工业炸药生产地面站、散装型工业炸药地面混装车、井下装药器和散装型工业炸药地下装药车、机器人智能包装生产线、履带式装卸机器人系统、工业雷管全自动装配线、工业互联网智慧民爆信息管理软件、专用乳化剂及一体化复合油相、工业炸药等。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由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工信部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咨询委员会委员专家、省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和各类专业人才组成的核心团队,被评定为“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和“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

  公司致力于民爆行业生产装备和技术的研究,并进行技术成果转化,向客户提供民爆生产智能装备和化工原辅材料,同时提供安装、调试、维护、培训和技术升级等系列配套服务,形成集科研、制造、服务为一体的经营模式。公司研究开发的高端智能成套装备通过了工信部安全生产司和科技司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和生产验收。民爆器材生产智能装备、工艺技术、软件系统、技术服务及关键原辅材料业务构成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85%以上。

  公司在国内建设了100多条生产线,同时在东南亚、中亚、欧洲和非洲等海外地区建设了20多条生产线,形成了向“应用服务+整体解决方案”发展的产业形态格局,实现了在民爆器材生产和实际运用领域的有效延伸,成为研究、设计、制造、服务为一体的国内民爆智能装备龙头企业。

  1、工业炸药生产智能装备、工艺技术和软件服务

  (1)包装型工业炸药制药装药系统

  主要包括JWL-Ⅲ型乳化炸药高温敏化连续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和JK型乳化炸药工艺及设备。以上两个项目均荣获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目前已在国内外推广了100多条生产线,客户实现工业炸药产能160多万吨。

  (2)机器人工业炸药智能化自动包装线

  公司的机器人工业炸药智能化自动包装线采用先进的智能视频捕捉定位技术,可自动捕捉药卷位置,并将药卷精准定位。机器人在拾取和放置药卷过程中自动检测,确保了拾取码垛的效率、准确性和稳定性。国内外90多家生产企业在炸药包装环节引进了公司的机器人工业炸药智能化自动包装线,配备了250多台智能包装机器人,减少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千余名。

  (3)履带式机器人装卸系统

  公司的“JWL-LZRobot型履带式装卸机器人系统”于2018年1月16日通过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该系统总体技术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该系统将机器人和成品输送皮带安装在履带式移动机构上,通过位置自动检测装置,可适用于不同尺寸的货厢;采用的机械式抓手能可靠抓取不同规格、不同形状的炸药箱(袋);采用智能检测形成码垛位置坐标并实施码垛。

  (4)回转式金属丝打卡装药系统

  公司研发的“JWL-RW系列回转式金属丝打卡装药系统”于2018年10月通过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认为该系统在旋转转盘上将金属丝(铝丝)送丝、制卡、打卡和膜切断一并完成,提高了打卡机的可靠性,大幅降低了制造成本,提高了安全性;采用智能膜封胶视觉检测系统,实现了自动识别封胶质量,具有创新性。

  (5)散装型工业炸药地面站

  采用敞开搅拌式静态乳化系统,能与多个厂家生产的现场混装车衔接,并能生产通过《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测试系列8的现场混装乳化炸药基质,具有本质安全性高、环保节能、先进便捷、优化组合省时方便、精准计量安全可靠、品质性能优越等特点。

  (6)散装型工业炸药地面混装车和散装型工业炸药地下混装车

  公司的地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应用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技术,解决了国内地下中小直径中深孔散装炸药装填的难题,提高了装药效率,显著地减少了作业人员和降低了工人的劳动强度。

  (7)一站式智慧民爆信息系统

  公司将各地生产现场与公司总部的远程服务中心相连接,构建成“一站式智慧民爆信息系统”平台,将客户、公司工程师、销售人员、采购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供应商等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将设计、生产、技术服务和客户需求无缝对接的工业互联网智慧生产服务体系和协同创新的智能环境,实现了为客户提供高效、精准的互联网+服务。

  2、工业炸药关键原辅材料

  公司综合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的乳化剂和复合油相生产工艺技术,为民爆生产企业提供工业炸药生产所需的包装型一体化复合油相、复合乳化剂和新型高分子乳化剂。

  3、工业炸药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江苏天明化工有限公司60%股权,成为天明化工的控股股东。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民爆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行业,其产品广泛应用于煤炭、冶金、有色、建材、化工、石油、交通、铁道、水利、机械加工、城市建设和国防施工等重要领域,被誉为“基础工业的基础,能源工业的能源”,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

  近年来,民爆行业相继推出一系列政策和指导意见,推进生产工艺及装备向安全可靠、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方向发展;鼓励开展工业炸药智能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通过“机器人换人、自动化减人”,促使民爆行业生产方式由"制造"向"智造"转变。公司研制的多项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在行业推广应用,包括公司的 “JWL-LZ Robot型履带式装卸机器人系统”、机器人工业炸药智能化自动包装线等核心技术产品,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技术逐步得到推广,为公司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018年11月,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号)提出2020年底前,将危险等级为1.1级的工业炸药生产工房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6人(含)以下、工业炸药制品生产工房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9人(含)以下;2022年底前,将工业雷管生产线装配工房内直接接触雷管的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6人(含)以下。生产线技术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延续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鼓励开展工业机器人等智能制造技术、地下小型现场混装生产技术、工业炸药生产线在线检测技术研发;推动智能制造技术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行业智能制造水平和生产线本质安全水平。在工业炸药制药、装药、包装、装卸等危险岗位实现少(无)人化操作。

  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民用爆炸物品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目标(2018年版)》的通知 (工信厅安全〔2018〕94号),文件中提出:鼓励开展应用安全可靠、低耗高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鼓励开展工业炸药智能化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的研发与应用,推动工业炸药生产线向无人化车间方向发展;鼓励开发应用生产线在线监测、故障自诊断技术,鼓励企业建立智能网络监管平台,实现生产、销售(包括仓储)的信息化、可视化监管。第一阶段目标(到2020年底),工业炸药新建或实施技术改造的生产线,所有危险等级为1.1级的危险工房现场操作人员总人数不应大于5人;未实施改造的生产线,单个1.1级危险工房现场操作人员人数不应大于6人。第二阶段(到2025年底),工业炸药生产线主要工序之间实现联动控制,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鼓励研究、建设危险工房操作人员总人数不大于3人的生产线;工业炸药新品种、新设备研究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建立健全企业智能网络监管和应急管理平台。

  同时,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鼓励企业抓住“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机遇,推进国际化经营,拓展国际市场,公司2018年的海外业务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增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公司继续保持在国内工业炸药生产装备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响应行业政策和安全化、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积极求变、不断创新,围绕智能制造、技术创新、信息化建设、开拓海外市场、一站式服务体系为核心开展工作,强化公司内部管理,加大研发投入,调整优化业务结构,业绩保持稳步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1,846.2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1.43万元。在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指引下,海外装备项目业务获得较大突破,业绩保持稳步增长。

  (一)巩固国内优势,海外市场业绩喜获丰收

  截止2018年,公司国内建设工业炸药各类项目累计突破120项,公司同时充分把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机遇,利用自身在行业领先的技术和装备优势,深化开展国际合作,大力开拓海外市场,硕果累累。公司相继完成了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拉脱维亚、尼泊尔、几内亚等国家的民爆生产装备项目,并开展了刚果金、老挝等海外项目建设,成为公司新的收入增长点。

  (二)坚持研发创新,推进智能制造新高度

  2018年,公司坚持研发创新,先后研发出多种智能装备,加快机器人在民爆行业的推广应用,并获得多项企业荣誉。

  2018年1月,公司研发的“JWL-LZ Robot型履带式装卸机器人系统”项目通过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安全生产司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并获得工信部颁发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鉴定委员会委员及专家一致认为该系统总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该项科技成果有助于实现民爆行业“推进智能制造,实现危险作业岗位少(无)人化”等相关目标要求,对公司在工业机器人应用领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2018年9月,公司研发的“JWL-RW系列回转式金属丝打卡装药系统”通过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降低了企业生产总成本,对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8年3月,公司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2018年5月,公司通过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综合评审,被遴选为“广东省机器人培育企业”。 体现了公司在管理规范、企业规模、行业地位、创新能力、盈利能力等方面较为突出,在所属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推动自主创新与技术改进,引领行业发展方向,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2018年8月,公司获得由工信部批准的认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院”及 “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联合颁发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标志着公司已具备了与民爆器材销售远程运维售后一站式服务能力建设相关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的能力,体现了公司在生产装备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方面系统建设、运用与管理上的核心竞争力和优势。

  2018年11月,公司研发的“MGEPL-R型机器人工业炸药智能自动包装设备及工艺”获得了民爆行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申报的“乳化炸药智能化工厂试点示范项目”获评民爆行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

  2018年12月,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民用爆炸物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三)扩展业务板块,进行产业链延伸

  2018年3月21日,为优化整合科研和生产资源,促进公司产业链的有效延伸,体现规模效应,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收购江苏天明化工有限公司60%股权,成为天明化工的控股股东。该收购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和综合盈利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的服务一体化进程。

  为实现公司向军工装备领域的拓展,积极参与“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实施,进一步扩大高端装备制造业务,优化公司自身产业布局,促进公司产业链的有效延伸,体现规模效应,2018年11月,公司与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订了《收购意向协议》,拟通过现金方式收购长春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该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

  (四)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

  2018年1月22日至23日,由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和中国兵工学会民用爆破器材专业委员会联合主办、公司承办的民爆行业安全管理与技术发展论坛在深圳召开,论坛对民爆行业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等技术进行了广泛地探讨和交流。

  2018年3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美格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携JWL-LZ Robot型履带式装卸机器人系统、自动上料拉伸膜包装机参加了中国(广州)国际包装制品展览会。

  2018年9月,公司携智能信息服务系统和智能巡检机器人亮相山西省军民融合发展推进大会暨科技成果交易洽谈会,受到了广泛关注。

  2018年11月,中国安全产业大会暨中国安全产业技术及产品推介会在广东佛山举办,公司作为本次大会安全工厂专题展示区的参展企业,展示了JWL-RW系列回转式金属丝打卡装药系统、JWL-LZRobot型履带式装卸机器人系统、VR沉浸式安全巡检和AR远程运维可视云平台、工业炸药追溯管理系统、地下现场混装乳化炸药车等新型民爆行业智能装备和科技成果,全方位体现了多种新型民用爆破行业智能装备及科技成果,工信部、国家安监总局及广东省领导莅临展位参观指导。

  公司将坚持安全、智能、创新的深度融合,积极参与国家安全产业的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新增公司如下:

  2018年3月2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天明化工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收购江苏天明化工有限公司60%股权的事项。2018年3月30日,天明化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天明化工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报告期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2018年9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金奥银雅化工有限公司通过设立方式成立山东金安军泰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并持股70%,本报告期将其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16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30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明景谷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汪旭光先生、郑馥丽女士、张清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总经理根据2018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和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情况,以及2019年工作计划,向董事会作《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1,846.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2%;营业利润8,400.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利润总额8,409.4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1.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13,0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306,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0,896,000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明景谷先生、明刚先生、周一玲女士、高欣先生和汪旭光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预计2019年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和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318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内部控制鉴定报告》、《招商证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落实情况,自查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按照“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最终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招商证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人 民币3,890.46万元,用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增资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分别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等值其他币种)的授信额度(含循环额度及/或一次性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订单贷、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际/国内保函、国际/国内信用证、海关税费支付担保等一种或多种融资业务、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定报告;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6、招商证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7、招商证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8、招商证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9、招商证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意见;

  10、招商证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0日在公司三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多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1,846.2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2%;营业利润8,400.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6%;利润总额8,409.4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1.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也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用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翟雄鹰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19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该体系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与会监事认为公司的自查结果显示公司在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投资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1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19SZA20159]确认,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14,251.38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1,371,980.6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0,162,803.49元。

  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的成长性及股本规模,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回报,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3,0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306,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80,896,000股。本次转增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54,667,319.09元,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86,831,319.09元。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也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20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拟与关联方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凯龙”)、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庄化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318万元。公司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6,655.58万元。

  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明景谷先生、明刚先生、周一玲女士、高欣先生和汪旭光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监事翟雄鹰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雅化集团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预计2019年与相关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预计2019年向雅化集团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其中包含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雅化集团持有公司19.10%股份,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住所:四川省雅安市经济开发区永兴大道南段99号

  法定代表人:高欣

  注册资本:96,000.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工业炸药、民用爆破器材、表面活性剂、纸箱生产及销售;危险货物运输(1-5类、9类)、炸药现场混装服务,工程爆破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氢氧化锂、碳酸锂等锂系列产品、其他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机电产品销售;机电设备安装;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投资及经营;进出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475,758.2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7,490.94万元、营业收入211,956.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72.27万元。(数据来源于雅化集团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联方名称: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汪旭光先生为湖北凯龙的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湖北凯龙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住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法定代表人:邵兴祥

  注册资本:33,388.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纸塑包装制品、精细化工、化工建材(不含危化品)的生产销售,化工机械制造及安装服务(不含特种设备),化工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金属复合材料生产、加工、销售,机械电子信息系统整机及配套设备、智能移动设备的开发、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总资产333,226.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5,660.29万元、营业收入131,159.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68.88万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湖北凯龙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3、关联方名称:山东银光枣庄化工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担任枣庄化工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的规定,枣庄化工与公司形成关联方,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住所: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峨山口村

  法定代表人:孙伯文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业务范围:乳化剂、乳化专用复合油相、一号复合蜡、表面活性剂生产、销售(以上涉及化学危险品的,未取得专项许可前不得经营)及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总资产2,218.17万元、净资产644.89万元、营业收入228.00万元、净利润-6.67万元。

  (二)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均基于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交易行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在授权范围内,且交易双方均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其内容和金额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况。

  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的交易事项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是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关联交易均严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5、招商证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21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27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4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2,906.28 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相关发行费用3,681.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24.8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XYZH/2017SZA20621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技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所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

  注: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实施进度将拟使用资金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划至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供子公司实施对应项目。为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南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安徽金奥博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7月27日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7月10日和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并经2018年4月2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变更“研发中心及总部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房屋购置变更为房屋租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形式存放,公司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到期的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均已如期收回。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1,8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除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8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0日批准报出。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22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

  募投项目的公告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金奥博”)增资人民币3,890.46万元,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6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32,906.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81.4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224.86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12月5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17SZA20621号”《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后,使用计划如下:

  ■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进度,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安徽金奥博增资人民币3,890.4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徽金奥博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3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5,190.46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建设。

  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金奥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2MX0CG8M

  法定代表人:吴龙祥

  成立时间:2016年6月17日

  注册资本:11,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马钢污水处理厂以东

  经营范围:乳化剂、一体化专用复合油相、复合蜡、表面活性剂、化学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机械工程技术研发;化工专用设备、金属密封件、金属结构制造、销售;矿山机械设备、金属材料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安徽金奥博100%股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安徽金奥博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13,242.54万元,净资产11,019.41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39.72万元。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安徽金奥博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顺利实施和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和使用安全,公司和安徽金奥博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投入安徽金奥博后,将专门用于“工业炸药用一体化复合油相材料建设”的项目建设。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顺利实施和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财政部先后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会计政策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标准》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同时明确了该三类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则,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旧准则转换产生的累计影响,公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于2019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公司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明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周一玲女士,财务总监崔季红女士,独立董事郑馥丽女士,保荐代表人潘青林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0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5日15:00至2019年5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1号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1、《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1号会议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按上述资料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2019年4月29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为准。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喻芳

  联系电话:0755-26970939    传真:0755-86567053

  联系电子邮箱:ir@kingexplorer.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证券部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七、相关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7”,投票简称为“金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 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

  1、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9年4月29日17:00之前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明确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

  1、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19-018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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