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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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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8年末公司总股本2,726,196,5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272,619,655.8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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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综合能源节能、环保等业务投资开发和经营,以及能源金融业务,为广大客户提供电力、煤炭、天然气、蒸汽、成品油等能源产品,同时提供天然气、煤炭和油品装卸、运输和储存服务。金融业务主要为能源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实现产融结合。

  公司电力、蒸汽主要通过所属火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设备和光伏发电设备生产,电力主要通过南方电网销售给终端用户,蒸汽通过自有管网销售给终端用户;煤炭和成品油通过外部采购,经由公司运输、批发、销售等渠道服务终端用户。天然气通过外部采购,公司自有管网输送、销售给终端用户。金融业务为集团提供资金归集管理、结算、信贷和供应链金融服务。

  2.2行业发展情况

  2.2.1电力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统计,2018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8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分产业消费情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7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第二产业用电量47,2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2%;第三产业用电量10,8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6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全国电力需求呈现增速同比提高、动力持续转化、消费结构继续优化的特征。

  2018年,国家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电力市场化交易活跃,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稳妥推进,增量配电改革稳步推进,储能等电力系统辅助设备业务热情不减;同时,风电、光伏行业新政频出,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等绿色价格探索性政策陆续出台,能源等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深入推进,四批10项举措削减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支出,超额完成10%降幅目标;电力供需多元化格局愈加清晰,电力结构低碳化趋势愈加明显,电力系统智能化特征愈加突出。这既给电力行业带来严峻的挑战,也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由于报告期内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进一步扩大导致火电企业让利增加,加上煤炭价格高位波动,环保投入持续增加,火电企业经营成本居高不下。同时风光等新能源补贴加快退坡,补贴支付明显滞后,广东省上网电价高于0.665元/千瓦时的燃气机组统一下调到0.665元/千瓦时,电力企业面临较大的挑战。

  2.2.2煤炭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煤炭运销协会等有关统计,2018年全国煤炭产量约为35.4亿吨,同比增长5.2%,其中,国有重点煤矿产量累计完成18.37亿吨,同比增长4.4%。全国煤炭消费39.1亿吨,同比增长1.0%。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占比59.1%,与上年相比下降1.3个百分点,能源结构低碳化进程加速。

  2018年,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深化,煤炭去产能有序推进,进口煤炭政策趋紧,供需总体平衡,区域性时段性紧张,价格高位波动。2018年12月31日环渤海动力煤(5500大卡)价格指数为569元/吨,较上年同期下降8元/吨。(据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统计显示,2018年全年平均指数为571元/吨,较2017年平均指数585元/吨下降14元/吨,同比下降2.4%)。

  2.2.3天然气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2018年全国天然气产量1,61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5%,天然气消费量2,76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6.6%。根据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力争达到10%。2018年,在国家政策鼓励支持下,煤改气快速推进,天然气消费持续高速增长,同时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油气管网公平开放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油气管道(不含城镇燃气设施)、LNG接收站、地下储气库等及其附属基础设施向第三方开放,完善油气进出口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天然气定价机制,实现居民与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并轨,推进期货市场建设,天然气产业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

  2.2.4新能源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有关统计,2018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2,100万千瓦,累计并网装机容量1.84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9.7%,比重持续提高。海上风电、分散式风电成为行业热点;风电发电量3,66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5.2%,比重持续提高。

  2018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4,426万千瓦,累计并网装机容量1.74亿千瓦,同比增长33.9%。其中,光伏电站12,384万千瓦,分布式5,061万千瓦,年发电量1,775亿千瓦时,占我国全年总发电量的2.54%。在能源清洁化发展的大势下,风光等新能源的装机容量与发电量比重逐步提升将是中长期的发展趋势。

  2.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广东省重要的地方性综合能源企业之一,服务范围主要在广东省内,并向外扩展至华北、华东、华中、西南等地区,主要经营以火力发电、城市燃气、能源物流和新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业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控装机容量为417.54万千瓦,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口径内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168.95亿千瓦时;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是广州市城市燃气高压管网建设和购销主体,拥有基本覆盖广州市全区域的高、中压管网,统筹全市高压管网建设和上游气源购销,报告期内销售天然气12.67亿立方米;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是广东省最大的市场煤供应商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市场煤销售量2,376.08万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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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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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广州发展关于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付息的公告》,并于 2018年 6 月 25日支付了“12广控01”自 2017 年 6月 25 日至2018年6 月 24 日期间的利息。“12广控01”的票面利率为4.74%,每手“12广控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7.40元(含税),付息总额为89,623,446.00元。

  (2)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8月 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广州发展关于2017年第一期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18年付息的公告》,并于 2018年9 月 6日支付了“G17发展1”自 2017 年 9月6 日至2018年9 月 5日期间的利息。“G17发展1”的票面利率为4.94%,每手“G17发展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49.40元(含税),付息总额为118,560,000.00元。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简称“中诚信证评”)对公司及公司已发行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分析。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披露的《广州发展关于公司及公司债券信用等级跟踪评级公告》。

  (2)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诚信国际”)对公司及公司已发行的“2017年第一期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G17发展1”的信用等级为AAA。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30日披露的《广州发展关于公司及企业债券(绿色债券)信用等级跟踪评级公告》。

  中诚信证评、中诚信国际将于本年度报告发布后2个月内完成最新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中诚信证评、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评网站(http://www.ccxr.com.cn)、中诚信国际网站(www.ccxi.com.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已发行债券偿债保障情况较债券发行时基本一致,中诚信证评及中诚信国际未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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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宏观经济增速继续放缓,能源市场仍处于调整周期。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应对挑战,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生产经营目标,项目投资建设取得突破,企业转型和创新工作取得成效,实现提质增效、动能转换和转型升级齐头并进。

  1.1积极开拓,深挖潜能,推动生产经营提质增效

  1.1.1电力业务

  电力集团在巩固和优化传统业务的同时,积极推进转型发展、技术创新及新项目建设和核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属下电厂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和发电合同转让交易,集中竞价竞得电量32.7亿千瓦时,签订年度长协电量48.4亿千瓦时,让利水平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018年,公司合并口径内火力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166.49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56.43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1.59%和1.87%。

  1.1.2能源物流业务

  能源物流集团积极开拓市场。煤炭业务加大“走出去”力度,实现华中、华东市场规模同比增长80%、16%,西南市场也打开了局面。2018年实现市场煤销售量2,376.08万吨,同比增长10.86%。油品仓储租赁业务通过多种手段提高业务量,罐容出租率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实现油罐租赁量57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0%,创历史新高;稳步开展成品油批发业务,实现成品油销售33万吨,同比下降37%。发展港口公司完成接卸量983万吨,同比下降11%,港发码头公司完成吞吐量367万吨,同比增长11%。发展航运和中发航运自有运力合计完成货运量606万吨,同比增长5%。

  1.1.3天然气业务

  燃气集团加快管网互联互通,加强重大用户服务,全年完成天然气销售量12.6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6.85%。新覆盖用户24.1万户,发展非居民用户3,388户,超额完成“管道燃气三年提升计划”年度任务,燃气用户达184万户。新签工商业和公福用户日用气量22.9万立方米。

  1.1.4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公司坚持自主建设与兼并收购两条腿走路,千方百计推进光伏、风电、充电桩等项目开发,逐步形成规模效应。截至2018年底,已投产风电和光伏项目达到24个,并网装机容量226.6MW,同比增长41.76%。报告期内,风电项目完成发电量1.42亿千瓦时,售电量1.36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60.99%和65.03%;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发电量1.04亿千瓦时,售电量1.04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49.31%和50.61%。

  1.1.5能源金融业务

  财务公司稳步开展信贷、结算和同业存放等业务,归集资金超过60亿元,向成员单位发放贷款34亿元,实现集团资金体内有效循环,整体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升。融资租赁公司依托公司能源项目,开展涉及新能源、船舶、电力、燃气等领域的融资租赁业务,新签订合同金额11.5亿元,有力支持了公司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

  1.2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持续优化综合能源结构

  公司按照“十三五”规划要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做强做优做大清洁能源产业。

  1.2.1积极筹划和推动珠江LNG电厂二期2台9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全力推进太平能源站项目全面开工建设,明珠能源站项目于2018年11月16日获得核准,正积极推进各项开工准备工作。推动中电荔新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项目。拓展珠江电厂向周边用户的供热业务。建设恒益电厂供热和燃煤电厂储能调频系统等项目。电力科技公司积极走向市场,取得电力施工总承包等经营资质。电力销售公司全年签约代理总合同电量15.3亿千瓦时,加强增值服务项目的拓展,积极在综合能源服务方面寻找业务突破口。积极推进“走出去”战略,寻求开拓“一带一路”项目投资机会,推进电力业务结构优化。

  1.2.2燃料公司紧跟产业政策转移,提前布局新销售区域,拓展大型终端用户,成功拓展福建、山东与辽宁等三省区域,打入粤东粤北市场。开通买入方向的套期保值业务,通过业务创新优化业务结构。电动船获得船级社证书,具备交船条件,配套充电设施完成建设。

  1.2.3 燃气集团与广东大鹏签署接收站使用协议,TUA代加工权益落实,打通海外自主LNG气源采购通道。建成民用智能燃气表生产线,完成智能燃气表生产21万只、安装38万只、对外销售2万只,筹建南沙智能制造基地、智能燃气系统试点示范项目。积极开拓楼宇分布式能源业务,首个楼宇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获得市发改委核准。

  天然气利用四期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9.19亿元,完成管道铺设341公里。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项目已完成储气库部分备案手续。

  1.2.4新能源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与并购力度。2018年完成光伏项目备案7个,规模249MW;积极发展汽车充电业务,建成南沙充电站二期、珠电苑等4个充电桩项目;探索光伏、充电桩和储能一体化综合能源业务模式。大力拓宽投资并购渠道,完成四川省凉山州黄茅埂风电项目(150MW)80%股权的收购工作,于2019年1月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储备了一批优质风电并购项目,正积极推进尽职调查等前期工作。

  1.3成本控制取得实效,技术创新取得新成果,安健环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电力集团通过实施低热值煤掺烧、提高设备自修率、优化运行,以及节能降耗技术改造等措施,积极降低成本。珠江电厂、中电荔新公司全年掺烧比例分别达到45%、10%,有效降低燃煤成本。能源物流集团大力开展进口煤直接采购业务,稳步开展动力煤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多重措施降低煤炭采购成本。燃气集团大力开拓气源采购渠道,打通进口气源控制采购成本;争取中海油增量气源,有效缓解因天然气供应紧张、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压力。

  公司创新主体不断壮大,属下10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群成为公司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新申请专利143项、授权专利117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组织实施220余项科技研发项目(其中1项获得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批复立项,2项通过广州市重点科技研发项目立项)。综合能源与智能配用电系统示范工程通过中期验收。首艘2,000吨新能源电动船舶获得船级社证书,并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州赛区)一等奖。研发机构数量与质量双提升,燃气集团和恒益电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广东省科技厅认定,公司新增3个市级企业研发机构。

  公司2018年安全生产总体状况良好,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截至年末实现连续安全生产3,846天,被评为“广州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基层班组安全活动成效显著,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序推进。环保治理持续改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业废水综合整治初见成效,珠江电厂、中电荔新、恒益电厂被评为“环保绿牌”。应急管理进一步强化,抗击台风“山竹”成效显著。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拆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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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56户,比上年增加1户,具体情况如下:

  (1)新设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液化天然气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宝珠能源站有限公司。

  (2)新设子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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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吸收合并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吸收合并了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他变化情况详见年报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伍竹林

  2019年4月10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9-013号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6名,谢峰董事委托李光董事、谢康独立董事委托马晓茜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伍竹林先生主持,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1,009,870.86元,结转年初未分配利润5,724,353,533.47元,在扣除向全体股东派发的2017年度现金红利272,619,655.8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52,743,748.53元。公司拟按2018年末总股本2,726,196,558股为基数,每10股派1.0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派送现金红利272,619,655.80元。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19年度。

  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关于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2019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为:营业总收入282亿元,发生总成本费用273 亿元。

  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公布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投资金融理财产品和委托贷款额度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一)为更好地运用公司日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决策效率,同意公司根据资金情况,投资金融理财产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在10亿元额度内的购买金融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批,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二)为更好地运用公司及属下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决策效率,同意公司及属下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情况,相互之间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在10亿元额度内的委托贷款业务进行审批,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十一、《关于聘任审计机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和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根据实际工作量,公司支付给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98.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7万元。

  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决议》(应到会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8票通过)

  经表决,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并形成以下决议:

  为加快广州发展从化明珠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设,促进电力业务转型升级,同意公司以现金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增资18,000万元,实缴资本按项目进度分期注入。本次增资完成后,广州发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将由253,500 万元增加至271,500 万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9-014号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张哲监事委托罗志刚监事,张滔监事委托苑欣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灿华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提请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平衡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现金分红与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关于通过〈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关于通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5票通过)。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董事会审议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销售天然气、电能,提供维护服务,出租房屋及车位,提供节能服务,分摊公用系统费用,分摊ERP系统维护费,吸收存款,支付利息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8名非关联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有关关联交易议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发展综合能源业务,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

  3、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策、签署相关协议和披露信息等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9-015号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将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4 月28日证监许可[2012]589号文核准,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亿股新股。公司于2012 年6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83,021,806股,每股发行价为6.42 元,共募集资金4,384,999,998.70元,其中:以现金形式投入2,530,762,298.70元,以其他形式投入(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认购)1,854,237,7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50,378,302.1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34,621,696.52元,募集现金净额为2,480,383,996.52元(不含募集资金冻结期间利息收入)。公司董事会依照相关规定批准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账号为:7445210182600004879。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6月27日存入该账户,金额为:2,482,102,298.70元(其中包括当时尚未支付的除承销费外的其他发行费用1,718,302.18元,募集现金净额2,480,383,996.52元)。该笔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8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其子账户余额为人民3,985,986.72元(包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09,366.58万元,其中:非公开发行方案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310,419.0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自2011年7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日,亦即本次非公开发行第一次董事会决议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7,809.92万元;变更项目实际使用61,137.58万元。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4,74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始终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为便于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除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于2012年8月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开设了5个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子账户,各子账户账号分别为:7445210182600006448、7445210182600006812、7445210182600006518、7445210182600006694和7445210182600006741;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更名为现名,以下简称“发展港口公司”)于2012年7月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子账户,其账号为:7445210182600006391。根据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已通过分期向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方式将募集资金转入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子账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985,986.72元,其中:2,567,548.70元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338,839.65元存储于燃气集团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子账户;1,079,598.37元存储于发展港口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子账户。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根据原《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现已修订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燃气集团、发展港口公司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9,366.58万元,其中:公司2018年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21,964.19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向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投入募集资金45,800.00万元,向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工程(西气东输项目)项目投入募集资金68,400.00万元。自2011年7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日,亦即本次非公开发行第一次董事会决议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项目实施主体燃气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37,809.92万元,其中:投入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7,569.87万元,投入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工程(西气东输项目)项目30,240.0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燃气集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314号)。2012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37,809.92万元。上述事项已于2012年8月15日实施完毕。

  (三)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2 年8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2013年2月1日燃气集团已将此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一次性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3-3号)。

  2013 年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燃气集团于2013年10月24日提前归还人民币5,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年1月13日,燃气集团将剩余2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4-1号)。

  2013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和1,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2013年12月2日,公司提前归还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发展港口公司将1,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年4月9日,公司将剩余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4-22号)。

  2014年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和发展港口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分别以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和1,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2014年12月4日,发展港口公司将1,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4-68号)。2015年1月21日,燃气集团将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5-5号)。

  2014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发展港口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分别以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和1,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2014年12月4日,发展港口公司将1,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4-68号)。2015年4月9日,公司将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5-15号)。

  2015年1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5-10号)。2016年1月19日和2016年1月20日,燃气集团分别将8,000万元和17,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6-4号)。

  2015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5-22号)。2016年4月18日, 公司将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6-18号)。

  2016年2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6-11号)。2017年1月9日,燃气集团将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7-1号)。

  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6-24号)。2017年3月30日, 公司将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7-9号)。

  2017年1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7-5号)。2018年1月10日,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将2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8-002号)

  2017年4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7-12号)。2018年3月16日,公司将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8-008号)。

  2018年1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25,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8-005号)。燃气集团于2018年12月26日提前归还26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9-001号)。

  2018年3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8-011号)。2018年5月30日,公司将6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临2018-025号)。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募集结余资金将永久补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已使用24,74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已经建设完成,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将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764.44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流;其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审议通过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19,400万元,将不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除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尚未全部完工,以及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流的364.44万元尚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外,公司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公司2013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3年12月24日召开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公司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决议》,将原计划投资于珠海LNG一期项目的30,2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一致同意将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尚未使用的11,5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至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作为资本金,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未来所需资金将由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公司2018年12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将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764.44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流,其中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3月21日审议通过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19,400万元,将不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情况和变更原因如下:

  1、珠海LNG一期项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0]461号),珠海LNG一期项目由LNG接收站、LNG专用船码头及输气干线三部分组成,总投资约1,130,000万元(含外汇34,453万美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其余70%申请银行贷款解决。该项目的项目公司为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属下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25%股权,相应需投入资本金约84,800万元。该项目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3,200万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变更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中输气干线工程项目单位的批复》(发改办能源[2012]3645号),同意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中输气干线工程的项目单位由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输气干线工程投资约403,581万元(含外汇2,013万美元),该工程所需资金的30%由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各股东分别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70%由广东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申请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在发生上述变更后,公司属下企业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股东的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仅为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中LNG接收站和LNG专用船码头部分的项目单位,而该部分的总投资为726,419万元(发改能源[2010]461号批复的项目总投资与发改办能源[2012]3645号批复的输气干线工程总投资之差),公司相应共需投入资本金约54,50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日,公司已通过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向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约34,800万元,其中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增资约23,300万元,尚需继续投入募集资金约19,700万元,原拟投入的73,200万元募集资金剩余部分将无法继续投入。

  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得到及时、合理、有效的利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上述无法投入珠海LNG一期项目的30,2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在实施“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的过程中, 因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积极采取相关措施控制 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从631,686.35万元降到470,785.22 万元,资本金从189,505.91万元降到141,235.57万元。公司出资调整为35,308.90万元,扣除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与2008年分别支付资本金5,000.00万元和 6,539.1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出资额为23,769.80万元,节余 19,656.5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494.60万元)。公司已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

  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位于广州珠江电厂北侧,主要是对原有露天煤场进行环保技术改造,扩大珠江电厂煤场贮煤量,提高煤场的中转煤能力。该项目的项目公司为发展港口公司。根据《关于广州原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江电厂煤场环保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穗南发改项目[2009]270号),该项目总投资为35,78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全部由发展港口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5,700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日,公司已向发展港口公司增资35,700万元,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4,200万元。

  截至2013年10月30日,发展港口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2.23%(未经审计),处于偏低水平,存在一定合理利用财务杠杆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的空间。同时,发展港口公司作为项目公司的广东珠江电厂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尚存在一定资本金缺口。鉴于珠电煤码头的吞吐能力与珠电煤场的周转能力直接相关,为加快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建设进度,尽早实现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与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之间的一体化协同效应和经济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将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尚未使用的11,5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至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作为资本金,珠电煤场环保技改项目未来所需资金将由发展港口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为11,500万元,已累计投资金额为11,537.5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07.88万元,主要是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公司已将上述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新募投项目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将原计划投资于珠海LNG一期项目的募集资金30,200万元及珠海LNG一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400万元用途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助于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后续发展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实施主体为发展港口公司。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个7万吨级煤炭接卸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船舶设计,设计年接卸能力720万吨;将原1千吨级建材码头和原重件码头B泊位改造为1千吨级和2千吨级煤炭装船泊位各1个,设计年装船能力530万吨。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两个码头合计年接卸煤炭能力将达到约1,210万吨,可保证公司属下电力业务的煤炭及部分煤炭贸易中转和装卸需要。

  (二)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无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现场核查等多种方式对广州发展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广州发展201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18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必要的程序后认为:

  广州发展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广州发展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附表1:

  广州发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以及已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金额两部分,不包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2:燃气集团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其2018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2018年按权益法核算的收益;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为配套项目,两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广州发展燃料港口有限公司2018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州亚运城项目燃气配套工程项目处于在建状态,无法测算其“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在上表中填列为“不适用”;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三期工程(西气东输项目)作为燃气集团的其中一个项目,其效益包含在燃气集团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该项目实现的效益,在上表中填列为“不适用”。

  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原承诺投入金额为30,000.00万元,此后又将无法继续投入广东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的募集资金30,200.00万元、珠海LNG项目一期工程和珠电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9,764.44万元(含利息收入)变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79,964.44万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74,606.64万元,产生差额5,357.80万元的原因为:(1)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小于承诺投资总额,为保障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得足额投资,相应扣减了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2)364.44万元的永久补流资金尚存于募集资金专户;(3)募集资金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临2019-016号

  公司债券简称:12广控01       公司债券代码:122157

  企业债券简称:G17发展1     企业债券代码:127616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提高综合能源业务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公司2019年度将与控股股东广州国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国发”)属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发生销售天然气、电能,提供维护服务,出租房屋及车位,提供节能服务,委托造价咨询服务,分摊公用系统费用,分摊ERP系统维护费,吸收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构成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19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8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过审慎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定价依据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4、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对有关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8名非关联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有关关联交易议案,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反诚信原则对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决策、签署相关协议和披露信息等情形。

  (二)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广能投资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毛庆汉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3106房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主营业务: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广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能投资)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因此,广能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广州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腾高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3112房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主营业务: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建设)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因此,发展建设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邓汉明

  2、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26号

  3、注册资本:26,620.60万元

  4、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发电厂)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广能投资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广州发电厂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张向民

  2、注册地址:广州增城新塘镇环保二路10号

  3、注册资本:24,644.60万元

  4、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市旺隆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隆热电)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广能投资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旺隆热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胡宗宝

  2、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温涌路9号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主营业务: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发展新塘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塘水务公司)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广能投资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新塘水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广州市电力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何明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3113房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电力)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广能投资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广州电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七)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家威

  2、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

  3、注册资本:18,342万元

  4、主营业务: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啤集团”)是广州国发的全资子公司。因此,珠啤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八)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志斌

  2、住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磨碟沙大街118号

  3、注册资本:221,332.848万元

  4、主营业务: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啤酒”)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珠啤集团属下控股子公司。因此,珠江啤酒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九)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焰坤

  2、住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同发路3号

  3、注册资本:81,839万元

  4、主营业务: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珠啤)是广州国发控股子公司珠江啤酒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南沙珠啤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熊梅芬

  2、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秀路25-27号

  3、注册资本:12,388万元

  4、主营业务:通用设备制造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荣鑫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鑫容器)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珠啤集团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荣鑫容器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一)广州热力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义荣

  2、住所: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49-55号金广电大厦9楼

  3、注册资本:5,000万元

  4、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能投资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广州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热力)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广能投资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广州热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二)广州市西环水泥添加剂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俊慧

  2、住所:广州市荔湾区东风西路26号第28栋

  3、注册资本:150万元

  4、主营业务: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西环水泥添加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环水泥)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广能投资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电厂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西环水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三)广州市西环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李俊慧

  2、住所:广州市白云区罗冲围广州发电厂内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主营业务: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西环电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环电力)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广能投资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电厂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西环电力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四)广州嘉逸贸易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刘静波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2305房

  3、注册资本:50万元

  4、主营业务: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嘉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逸贸易)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因此,嘉逸贸易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五)广州燃气工程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霍军

  2、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85号3-4层

  3、注册资本:2,000万元

  4、主营业务:居民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工程公司)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发展建投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燃气工程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六)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林武扬

  2、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18楼

  3、注册资本:36,960.7724万元

  4、主营业务:商务服务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发展集团)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因此,工业发展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七)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梅达

  2、住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45-1号103房(仅限办公用途)

  3、注册资本:1,430.5万元

  4、主营业务:餐饮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饮食服务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饮食集团)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工业发展集团属下全资子公司。因此,饮食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八)广州红棉乐器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何志强

  2、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基立道8,10号二层(仅限办公用途)

  3、注册资本:100万元

  4、主营业务:批发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国发是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红棉乐器有限公司是广州国发全资子公司工业发展集团属下控股子公司广州红棉乐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红棉乐器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或属下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前发生的交易,均已正常履行,从未发生未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关联方具有履行本次关联交易项下相关义务的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出租办公室按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公司销售天然气、电能、购买工业用水关联交易依据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价格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公司提供设备检修、维护服务和分摊公用系统费用、分摊ERP系统维护费、吸收存款、支付利息等按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关联交易价格。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能源业务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预计今后将继续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利益不会造成损害,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销售天然气、电能,提供维护服务,出租房屋及车位,提供节能服务,分摊公用系统费用,分摊ERP系统维护费,吸收存款,支付利息等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六、备查文件

  1、上述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

  2、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3、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查意见;

  6、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公司代码:600098                                               公司简称:广州发展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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