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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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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250,283,986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的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取资于民,用资于电,惠之于众”的经营宗旨和“办电为主,多元发展”的经营方针,专注于电力主业,电源结构呈多元化发展。除从事大型燃煤发电厂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外,还拥有LNG发电、风力发电和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通过电网公司向用户提供可靠、清洁的能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控装机容量为2095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可控装机容量1714万千瓦,LNG发电可控装机容量326万千瓦,风电、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可控装机容量55万千瓦。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为电力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广东省内。公司销售电价分为以国家发改委为主的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核定的标杆电价以及根据《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及其配套文件实施市场交易产生的交易电价。报告期内,公司售电量709.8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合并报表售电均价为441.99元/千千瓦时(含税,下同),同比下降9.83元/千千瓦时,降幅为2.18%;营业总收入2,740,851.42万元,同比增加76,472.21万元,增幅2.87%。

  公司主营业务以燃煤发电为主,燃料成本在营业成本中占有较大比重,煤炭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燃料成本1,793,850.50万元,占营业成本的73.98%,受发电量增长及煤价持续上涨影响,同比增加92,096.14万元,增幅0.92%。

  报告期内,公司售电量虽然总体有所增长,但市场化交易价差扩大导致公司合并售电均价持续下降,以及煤价居高不下,对公司发电业务利润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受部分发电资产减值影响,公司全年实现归母净利润47,446.20万元,同比下降36.16%。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账款”项目,将“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在利润表中,增设“研发费用”项目列报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8年6月11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公司发行的“12粤电债”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分析,维持公司本次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结果披露网址:http://www.ccxr.com.cn/、http://www.cninfo.com.cn,《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632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增速与去年(6.2%)基本持平。西电送广东全年达1922亿千瓦时,超送2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受西电电力、电量双增、新增核电、火电发电装机以及珠三角限煤等因素影响,公司燃煤机组电量增长受到严重挤压。公司煤机全年完成上网电量占省内购电市场份额的15.4%,同比降低0.2个百分比。公司全年综合利用小时为4036小时,同比增加143小时。煤机4255小时,同比增加186小时。

  2018年,广东市场化交易总成交电量1705.8亿千瓦时,其中一级市场(年度双边协商、年度集中竞争、月度集中竞争)总成交电量157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5.9%,平均成交价差-65.5厘/千瓦时;二级市场(发电合同转让)总成交电量133.7亿千瓦时,平均成交价格341.9厘/千瓦时。公司市场交易电量合计353.8亿千瓦时,占公司上网电量约49.84%,同比增加94.2亿千瓦时。

  2018年,受市场化交易价差扩大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售电均价为441.99元/千千瓦时(含税,下同),同比下降9.83元/千千瓦时;同时煤价居高不下,对公司发电业务利润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通过持续优化电力营销体系积极争抢电量,通过紧抓核心经营要素、完善对标管理体系加强经营管理,多举措冲抵煤炭价格上涨、市场电竞价交易让利等不利因素影响。在主营业务持续承压的情况下,公司不断强化财务管控意识、活用财务管理手段、提升资金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金需求、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报告期内成功发行四期超短融和一期中票,相比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节约融资成本1924万元。

  截至2018年底,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总资产733.30亿元,同比增长3.2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242.27亿元,同比增长2.25%。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274.09亿元,同比增长2.8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4亿元,同比下降36.16%;每股收益0.09元(去年同期为0.14元)。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负债合计418.12亿元,资产负债率57.02%。

  2018年,公司持续优化调整电源结构,进一步提升风电、天然气发电等清洁能源占比。控股建设的惠州天然气发电项目二期#4、#5机合计92万千瓦于年内投入商业运行(#6机于2019年1月投运),徐闻曲界风电项目4.95万千瓦整体投运、徐闻石板岭风电项目22台风机合计4.4万千瓦投入商业运行,全年合计新增清洁能源装机容量101.35万千瓦。截至2018年底,公司可控装机容量2095万千瓦,其中气电可控装机容量326万千瓦,风电、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可控装机容量55万千瓦,清洁能源占比从2017年底的14%提升至18%,2018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39,630万元,对公司归母净利润的贡献占比达83.53%。

  2018年,公司继续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海上风电、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部署和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公司投资开发的珠海金湾、湛江外罗二期、湛江新寮、阳江青洲一期、阳江青洲二期等海上风电项目和广西武宣陆上风电项目于报告期内获得核准,合计装机容量175.7万千瓦。同时,公司积极响应新发展理念对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全部完成属下常规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火电厂废水零排放项目及广前、惠州天然气发电机组脱硝改造工作,促进发电企业持续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

  2018年,董事会组织召开了5次现场会议、2次通讯会议,完成55项董事会议案审批,议题涉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全面风险管理、利润分配方案、重大投融资、重大关联交易、重要人事任免等,全部议案获得通过并有效执行。董事会还召集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19项议案全部获得通过并有效执行。公司顺利完成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的编制与披露,全年共发布公告104份,信息披露连续五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A”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账款”项目,将“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在利润表中,增设“研发费用”项目列报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数据。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新设子公司情况: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进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13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19年4月11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王进董事长、文联合董事、温淑斐董事、郑云鹏董事、阎明董事、陈昌来董事、沙奇林独立董事、沈洪涛独立董事、王曦独立董事、马晓茜独立董事、尹中余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陈泽董事委托王进董事长、饶苏波董事委托文联合董事、李方吉董事委托郑云鹏董事、张雪球董事委托马晓茜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王进先生,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2018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168.97万元。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    公告编号:2019-15)。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并依据A、B股公司股利分配孰低原则,本年度公司以473,886,117元为当年净利润分配基数,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2,102,596,438元,可供分配利润上限为2,576,482,555元。根据公司章程,本年度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7,603,557元、按2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294,008,89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上限利润为2,164,870,105元。

  董事会建议的分红派息预案为:按照公司总股本5,250,283,986股,A股每10股派人民币0.6元(含税);B股每10股派人民币0.6元(含税)。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的境内外审计机构。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度预算目标方案:上网电量709.81亿千瓦时,主营业务收入279.27亿元。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在协议期内,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维持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2)在协议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合计新增50亿元,至2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若上述向财务公司贷款需控股子公司办理相关资产抵押或担保,则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确定具体事宜;

  (3)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4)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款日均余额合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

  (5)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及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    公告编号:2019-17)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下同)及其控制的企业,8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温淑斐、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8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温淑斐、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金融机构向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向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申请11亿元人民币委托贷款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审批新的额度事项之日止。

  湛江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76%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及建设,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44.48亿元,净资产40.88亿元,净利润2.34亿元。本公司向该控股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可充分盘活控股子公司的闲散资金,补充本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9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8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45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新的额度事项之日止。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按财会〔2018〕15号文件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变更有关的会计政策。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    公告编号:2019-18)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决策需要,对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主任委员:沙奇林

  委员:郑云鹏、周喜安、马晓茜、尹中余

  调整后:

  主任委员:沙奇林

  委员:郑云鹏、阎明、马晓茜、尹中余

  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董事会还听取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8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18年安全工作总结和2019年安全工作计划》和《2019年投融资计划的报告》,其中《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按规定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14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监事会召开时间:2019年4月11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监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监事2名),实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李葆冰监事、林伟丰监事、黎清监事、江金锁独立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张德伟监事会主席、朱卫平独立监事因事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李葆冰监事、江金锁独立监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监事会李葆冰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2018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168.97万元。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15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11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2018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168.97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24,263.90万元。具体如下:

  ■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固定资产减值

  ■

  1、沙角A电厂1号机组关停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沙角A电厂1号机和沙角B电厂2号机组关停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电函〔2018〕5354号文),公司分公司沙角A电厂的1号机组已于2018年11月底停产。经对1号机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39.54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4,039.54万元。

  2、临沧公司持续亏损

  近年来,云南省水电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市场化竞价规模和强度逐步扩大,公司全资子公司临沧粤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沧公司”)连续三年亏损,2018年经营亏损3,610.54万元,其发电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经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146.31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5,146.31万元。

  因临沧公司是我司于2015年通过股权置换的方式并购纳入合并范围,该项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临沧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临沧公司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评估增值3,830.02万元,经摊销,截至2018年底尚有余额3,079.87万元。因临沧公司发电资产出现减值,故应对上述增值余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79.87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3,079.87万元。

  3、惠州天然气供热炉关停

  根据《关于惠州LNG电厂二期工程投产后关停供热锅炉的通知》(惠湾石管处〔2012〕3号)及《关于广东惠州LNG电厂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12〕291号),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天然气公司”)二期工程2018年已建成投产,两台油气双燃料供热锅炉需同步关停。经对供热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389.55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1,601.00万元。

  4、拟报废尚未处置完毕的资产

  截至2018年底,公司子公司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风电公司”)拟报废的房屋装修工程、风力发电机组等资产尚未处置完毕。经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58.35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413.93万元。

  (二)无形资产减值

  ■

  因上述(一)、2、原因,临沧公司合并日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评估增值6,240.23万元,经摊销,截至2018年底尚有余额5,650.24万元。因临沧公司发电资产出现减值,故应对上述增值余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650.24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5,650.24万元。

  (三)在建工程减值

  ■

  由于国家产业政策影响、市场经济环境及内部经营方向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省风电公司所开展的广东粤电电白白马风电场项目、广东粤电信宜贵子风电场项目等5个风电项目,一直处于停滞状态且已不具备继续开发条件;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开展的二期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由3台9F级机组变更为2台9H级机组,相关支持性文件发生变动。故对上述工程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1,381.64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1,381.64万元。

  (四)商誉减值

  ■

  因上述(一)、2、原因,合并日我司将合并成本大于取得临沧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商誉2,503.69万元。因临沧公司发电资产出现减值,故应对上述商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03.69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2,503.69万元。

  (五)存货减值

  ■

  1、惠州天然气供热炉关停

  由于前述原因,惠州天然气公司两台供热锅炉关停后,所配备的燃料#250重油资产也无法再使用。经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2.95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95.78万元。

  2、拟报废尚未处置完毕的资产

  截至2018年底,省风电公司拟报废的备品备件尚未处置完毕。经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0.73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70.73万元。

  (六)应收款项减值

  2018年,公司对采用账龄分析法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根据账龄计提相应坏账准备306.10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减少281.18万元。

  (七)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

  由于临沧公司近年来连续亏损,而母公司持有的相关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未反映其净资产变动。基于谨慎性原则,母公司会计报表中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1,368.94万元,合并报表已抵销,不对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合并报表影响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25,168.97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4,263.90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18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263.90万元。

  2、对母公司报表影响

  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15,422.70万元,减少2018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5,422.70万元,相应减少母公司报表2018年末所有者权益15,422.7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损失,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期末资产价值。上述各类减值准备计提,均已聘请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评估。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2018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168.97万元。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涉及的审批程序

  2019年3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对2018年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168.97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16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和《关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并形成决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公司是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6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5%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

  3、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温淑斐、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公司参股25%的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是符合金融监管的正常商业行为,财务公司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根据公司出具的《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财务公司规范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具有促进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控制成本,能及时有效的满足企业的资金需要和金融服务需求,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还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李灼贤;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广东能源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

  2、广东能源集团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4,552,945.1万元,总负债为7,576,224.7 万元,净资产为6,976,720.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83,095.2 万元,净利润373,631.7万元。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并能按约定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相关的资金结算均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给财务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12268670K),财务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温淑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12-13层。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新增业务范围的批复》(银监复〔2012〕422号),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

  2、财务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55,976.3万元,总负债为1,971,397.0万元,净资产为284,579.2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71,137.2万元,净利润34,190.2万元。

  3、本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财务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60%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财务公司25%的股权,本公司和财务公司均为其控股子公司。

  4、财务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型:存贷款关联交易

  2、协议期限:一年

  3、《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在协议期内,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维持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2)在协议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合计新增50亿元,至2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若上述向财务公司贷款需控股子公司办理相关资产抵押或担保,则由各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协商确定具体事宜;

  (3)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4)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存款日均余额合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

  (5)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及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4、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具体业务发生时尚须签署具体协议。

  如监管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新规定及时调整执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贷款利率,存款利率不低于公司与无关联第三方的存款利率,遵循主体独立、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五、风险评估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以及涉及财务公司自主经营中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公司根据《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交易和关联交易》第三节第二条第(十三)点规定,制订了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根据财务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报告期内,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及《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令2006第8号)之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六、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协议的执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产生实际控制人及下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利益得到了合理保证。财务公司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比较快捷而费用低廉的资金及财务服务,同时本公司通过财务公司的业务开展获取股东回报,符合本公司的最大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财务公司形成依赖。

  七、本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关联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396,196.71万元人民币,贷款余额774,433.83万元,累计减少贷款金额84,150.87万元。

  八、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订了《关于在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贷款风险报告制度,不定期审阅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订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贷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加强风险监测。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定期测试财务公司资金流动性,并从相关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九、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公司参股25%的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是符合金融监管的正常商业行为,财务公司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根据公司出具的《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财务公司规范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对企业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具有促进作用,有利于提高效率、控制成本,能及时有效的满足企业的资金需要和金融服务需求,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目录

  (一)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广东粤电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五)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18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没有产生影响。

  2019年4月11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会〔2018〕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工具准则会计政策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主要内容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不重溯2018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审批程序

  2019年3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18年4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分别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19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的

  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年第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统计,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发电量144.93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10%;其中煤电完成121.4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8.16%,气电完成20.4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9.16%,风电完成2.2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44.98%,水电完成0.8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3.06%。完成上网电量137.21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10%。

  2019年第一季度,广东省统调购电量同比增长3.9%,但受广东西电东送电量增送124.6亿千瓦时及省内核电、燃机机组发电较多影响,省内中调煤机电量同比下降21.6%,故公司煤机发电量同比下降18.16%;因公司控股的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新投产机组电量贡献,气电发电量同比大幅增长。

  公司所属各电厂2019年第一季度发电量数据如下:

  ■

  二、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装机容量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控股建设的惠州天然气发电项目#6机投入商业运行,增加可控装机容量48万千瓦。截至2019年3月,公司可控装机容量2143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可控装机容量1714万千瓦,占比79.98%;气电可控装机容量374万千瓦,占比17.45%;风电、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可控装机容量55万千瓦,占比2.57%。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20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煤价下降及市场电让利幅度同比收窄影响,公司发电毛利同比增加,导致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大幅上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9年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9-16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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