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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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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6,274,96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新材料行业中的化工新材料子行业,属国家重点发展的新材料技术领域。报告期,公司主要从事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改性聚烯烃材料(改性PP)、改性ABS材料、改性聚碳酸脂合金材料(改性PC合金)、改性尼龙材料(改性PA)、液晶高分子材料(TLCP)、特种材料等新材料产品。公司改性复合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材料领域,特种工程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航天军工等领域。

  1、汽车材料相关业务

  公司主要产品作为原材料,用以加工生产汽车用复合材料部件,最终安装应用于汽车内外部各相关系统。公司向整车制造商和其零部件制造商提供改性材料的整体解决方案和材料产品。在新车型开发阶段,公司根据整车厂客户的材料性能或/和功能指标等要求,对材料产品进行研究开发;成功开发材料产品后提交整车厂进行验证测试并取得整车厂的材料认证;在车型量产阶段,零部件制造商根据整车厂材料目录或项目清单,向本公司提出材料采购需求;本公司依据零部件制造商的需求,向全球石化厂商采购化工原材料,进行组织材料加工生产,销售给零部件制造商;零部件制造商用本公司的材料制成各种零部件后再销售给整车厂。因此,公司为全球各大整车厂从车型开发阶段到量产阶段全流程提供全面的相关材料技术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与服务。

  报告期,公司重点研发相关技术,积极参与主机厂新车型的前期开发与设计,紧密配合零部件厂家的产品分析与零件试验。在推进汽车轻量化方面,公司主要研发的微发泡材料技术、低密度材料技术、薄壁化材料技术、以塑代钢技术等,均在行业中处于领先,目前这些技术已经在国内外主机厂的薄壁保险杠、全塑尾门、整车轻量化内饰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汽车低散发材料方面,公司借助多年来汽车内饰领域的技术和经验积累,进一步在汽车用改性塑料材料低气味、低TVOC领域进行了更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在行业处于优势地位。

  2、特种工程材料相关业务

  报告期,公司积极开发特种工程材料技术与产品,扩展相关特种工程材料在汽车、通讯电子、航空航天、军民融合等领域的应用。公司通过持续自主开发,目前已形成液晶高分子材料(TLCP)、碳纤维增强工程材料、特种工程复合材料等高端材料的技术与产品储备。其中公司对TLCP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并获得美国PCT专利。公司成功开发出超高流动、超低翘曲、高强度、抗静电等一系列高性能TLCP材料,已经建立TLCP材料从树脂聚合到复合改性的完整技术与生产体系。

  报告期,公司实施普利特事业合伙人方案,与内部核心业务骨干合资成立以特种复合工程材料及其应用产业为主的特种工程材料专属公司---上海普利特伴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特种工程材料如碳纤维复合材料、高温尼龙复合材料、聚苯硫醚复合材料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报告期内,该公司已与国内声学光学领域最大的企业展开业务合作,批量供应高温尼龙复合材料及导电材料等;同时通过了国内动力电池行业龙头企业的材料评估并批量生产中;聚苯硫醚复合材料已通过国内电子泵行业领军企业的认证,未来将正式量产;高温尼龙复合材料在发动机冷却系统零部件也已取得重大突破。

  报告期,公司与外部事业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以气凝胶复合材料及其应用产业为核心的上海高观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聚焦生产和销售气凝胶复合材料基材及其终端产品。气凝胶是世界上最轻的固体材料,它熔点高、低导热性和低折射率,拥有诸多优异性能。其特殊的性能可发挥气凝胶尖端新材料在军用工业领域和新能源产业领域的巨大作用。报告期,高观达已在航母动力舱的防火材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组模块里防火隔热材料的应用中已取得该行业领军企业材料认证许可,并开始建立业务合作关系。

  新材料产业是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先导和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已将新材料产业列为“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重点发展的十大领域之一。化工新材料是新材料产业的重要分支之一。根据军民融合的国家战略方针指引,公司将继续在军工新材料与民用新材料融合发展道路上前进。公司始终将“全球化优秀新材料公司”为愿景,铭记“聚焦材料科技,创新绿色未来”的历史使命,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中国化工新材料产业领先品牌,创造价值成就客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全球经济受美贸易战影响,系统性风险增大,主要经济体增长放缓。国内而言,国民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持续显现。报告期,在2018年购置税优惠政策完全退出叠加提前透支车市影响下,2018年汽车产销同比均呈下降趋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2780.92万辆和2808.06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16%和2.76%,年均增速为-2.8%,低于中汽协年初预计水平。

  报告期,2018全年化工产品市场价格较2017年大幅上涨源自于持续的环保督查和开展化工园区智能化改造等工作,导致不达标企业陆续退出市场,部分产品企业停工,市场供应呈现偏紧局面,化工产品价格普涨。原油方面,上半年受地缘政治和OPEC减产等因素的推动下震荡上行,于9月份突破85美元/桶。另据中塑在线中国塑料城PP指数显示,2018年PP指数由年初的864点先小幅下滑,于三月探底822点,之后一路上扬,最高点为10月份的1015点,年末收至891点,年内最大涨幅达23.48%,同比去年有较大程度上涨。

  报告期,在汽车行业整体趋势下降的背景下,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平稳。公司全球实现营收36.66亿元,同比增长7.89%;公司中国区实现营业收入31.86亿元,同比增长14.57%。公司聚焦领先技术与客户服务,推行VCS客户价值创造销售模式,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加强与全球各大整车厂的紧密合作,加快材料认证进程,积极参与自主品牌车型的材料同步开发,不断扩大公司在汽车改性材料行业的市场份额。公司美国区实现营业收入4.79亿元,同比下降22.76%,主要系公司关闭了美国子公司PET生产线,将北美业务全力聚焦于汽车材料主航道。

  报告期,受上游化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和汽车产销量下降趋势的双重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31.94万元,同比下降58.49%。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导致公司平均毛利率为16.68%,较去年同期下降1.46个百分点。

  报告期,公司继续为客户提供“PRET高性能复合材料 + Wellman Ecolon绿色环保材料”的“双品牌、双引擎”的材料解决方案,全面实施客户创造价值(VCS)销售模式,加强公司在全球各大品牌车企车型上广泛应用,包括BMW(宝马)、Daimler Benz(奔驰)、OPEL(欧宝)等欧系车企;GM(通用)、Ford(福特)和Chrysler(克莱斯勒)等北美三大车企;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华晨宝马等合资车企;吉利汽车、上海汽车、长城汽车、长安汽车、比亚迪、奇瑞汽车等自主品牌车企。报告期内,公司新增2款材料获得Daimler Benz认证,累计共13款材料进入全球采购清单;累计有17款材料进入BMW的GS93016宝马集团标准材料平台;新增福特汽车材料认可3项,累计共80款材料通过认证进入福特全球采购清单。

  报告期,公司全力聚焦前沿新材料技术与应用的产业发展方向,与外部事业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以气凝胶复合材料及其应用产业为核心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高观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普利特持股51%。气凝胶尖端新材料在新能源产业具有巨大的市场价值,在工业领域、航天航空领域、航海领域、环保领域、电化学及电子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

  为了聚焦汽车、通讯电子、军民融合等重点目标市场,公司明确了特种工程材料为重要发展方向之一。报告期,公司与内部核心业务骨干合资成立控股子公司上海普利特伴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普利特持股70%。利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市场优势,结合业务团队的创新技术共同大力发展特种复合工程材料,以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对公司发展和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上游原材料产品近年因石油价格一直处于高位波动、供给端收紧等因素影响,成本较高,为有效规避和提前预防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给公司经营成本带来的压力,报告期,公司与战略合作伙伴合资成立控股子公司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普利特持股55%。有效的利用现货和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实现期现结合的经营方式,积极规避贸易风险,最大程度降低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

  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周文先生直接及通过其控制的上海翼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形式对公司股票实施增持计划。截止2018年2月23日,周文先生及其控制的上海翼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全部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969,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9%。累计增持金额298,696,451.27元。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和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延长一年,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在延期一年内(2019年8月4日前)出售股票。

  公司质量、环境体系管理适应市场变化,不断利用持续改进达到国家要求。报告期,公司搭建以仓储为中心的交付协调平台和以质保部为中心的质量处理平台,建立直接与客户沟通和服务的机制和架构,通过流程优化、转变职能部门的服务意识,实现质量、生产、仓储多接口的沟通和端到端的客户服务,增强客户体验;实现“迅速行动,分秒必争”,积极响应客户,准时交付,提升客户满意度。完善MES信息系统建设,增加了系统预警功能和数据采集分析功能,已初步实现了对全球生产运营数据对标系统建设,实现中国区工厂对标、全球工厂对标、行业标杆对标,通过对标找差距、查原因、订措施、提业绩;全面施行矩阵式管理模式,统一规范各制造工厂制度/流程/模式,建立统一规范、高效可复制的生产运营系统。

  报告期,公司规范完善EHS管理系统,明确各个层次的组织架构和负责人,明确并签署责任目标;完成了各生产车间排烟管道改造、 “一企一策”废气整治提升改造;通过不断完善EHS管理系统并确保有效运行,全方面进行各个工厂的EHS管理,树立一个体现先进制造对员工和对社会负责任的公司形象,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实现安全标准化生产管理。

  报告期,公司非公发行募投项目——嘉兴工厂二期“年产十五万吨汽车用高性能环保型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各项工程建设依计划顺利完成,并已投入使用,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了产能基础。

  报告期,公司成功开展了“翔鹏Ⅰ期”的基层干部培训和“鸿鹏Ⅰ期”的中高层干部培训,从多种方面对学员进行系统培训,强化使命意识、坚定愿景情怀、聚焦理论武装,关注实战演练,提升管理技能,为公司培养了一批管理能力强、技术过硬、具有全球化运营视野和能力的人才。

  报告期,公司新申请专利申请数量70项,其中新申请发明专利68项,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项;新授权专利10项,其中新授权发明专利8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累计获得148项授权专利,其中美国授权专利2项,中国授权专利146项(143项授权发明专利(含1项PCT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另有专利201项正在申请中;1件软件著作登记证书。

  报告期,公司“普利特”商标管理与品牌影响进一步增强。“普利特”品牌2007年至2016年连续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2017年再次被评为上海市名牌产品。公司对“普利特”商标进行跨类、跨地区防御性注册,截止报告期末,已经获得中国、美国、日本、印度、德国、台湾地区等商标共计22件,其中国内11件,国外11件,拥有上海市著名商标1件。报告期,公司荣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8上海民营企业100强(第63名)”,“2018上海民营制造业企业100强(第25名)”,“2018上海制造业企业100强(第51名)”荣誉称号;“聚丙烯高性能化技术及其在汽车轻量化上的应用”荣获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高性能长玻纤增强聚丙烯材料” 荣获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主创新十强、百佳及“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新材料产业优秀参展产品三等奖”;“低气味、低散发汽车用改性聚丙烯材料”荣获2018 年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奖三等奖;上海市经信委吸收与创新专题项目“环保经济耐热聚酰胺工程塑料关键技术引进和再创新及产业化应用”于2018年4月完成验收;“通用级液晶高分子复合材料”荣获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的2018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首批次新材料销售);公司研发中心被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受上游化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和汽车产销量下降趋势的双重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31.94万元,同比下降58.49%。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导致公司平均毛利率为16.68%,较去年同期下降1.46个百分点。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3月5日,公司与上海昕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李莎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上海高观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2018年5月,公司与宁波燕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5%,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3)、2018年5月,公司与上海伴泰企业发展中心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普利特伴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9-00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11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391,790.52万元,负债合计158,701.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32,787.47万元。

  2018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366,552.41万元,比上年度增长7.89%;实现营业 利润6,466.64万元,同比下降59.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31.94万元, 比上年度下降58.49%。

  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在总结2018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19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 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本着求实客观的原则编制2019年度财务预算:公司2019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50亿元。

  本预算为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19年度盈利 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魏嶷、尚志强、吴星宇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做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319,435.13元,2018年度末归属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146,029,380.07元。公司以2018年末公司总股本406,274,9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利润分配81,254,993.4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064,774,386.67元转入下一年度。

  独立董事对《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中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不存在未落实内部控制规则的相关情况。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本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2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2)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3)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七宝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4)公司向兴业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5)公司向民生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6)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7)公司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8)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9)公司向中国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0)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1)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2)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3)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4)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虹口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5)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16)公司向以上各银行及其他银行额外申请人民币3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5,844.3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担保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货币汇率变动加大,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

  独立董事对《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17、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5月7日下午14:30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需要股东审议的议案,并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听取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8-00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4月11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鹰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计391,790.52万元,负债合计158,701.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32,787.47万元。2018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总收入366,552.41万元,比上年度增长7.89%;实现营业利润6,466.64万元,同比下降59.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31.94万元,比上年度下降58.49%。

  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319,435.13元,2018年度末归属母公司未分配的利润总额为1,146,029,380.07元。公司以2018年末公司总股本406,274,9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利润分配81,254,993.4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064,774,386.67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和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组织结构,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内部控制有效。公司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订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19-00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在公司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激励政策的监事同时根据价值创造评价享有价值创造红利分享奖金。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价值创造奖励。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宽带工资相关薪酬政策领取基本年薪,根据其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领取绩效工资。

  (1)总经理基本年薪44.25万元,绩效工资基数14.75万元,具体金额依据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2)副总经理根据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基本年薪44.25万元,绩效工资基数14.75万元,具体金额依据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基本年薪44.25万元,绩效工资基数14.75万元,具体金额依据年度KPI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参与公司价值创造激励政策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根据价值创造评价享有价值创造红利分享奖金。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人员绩效工资部分因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浮动;

  4、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9-00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增加闲置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所有全资子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公司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品种。

  4、投资期限: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本次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在总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二、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冗余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协议中应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公司前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9-01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4月11日,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105,844.32万元(其中88,000万元人民币,2,600万美元;2,600万美元按照2018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6.8632折合人民币约17,844.3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8,000万元,为上海翼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5,000万元,为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万元,为Wellman Advanced Materials LLC、Wellman Lanolin LLC、D.C. Foam Recycle Incorporated 合计提供担保17,844.32万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上述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

  法定代表人:周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元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2,345.24万元,负债总额60,554.87万元,净资产61,790.37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13,820.98万元,利润总额2,219.62万元,净利润2,353.16万元。

  2、上海翼鹏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5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5层504室

  法定代表人:周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销售电子材料、高分子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9,617.04万元,负债总额59,782.32万元,净资产9,834.7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7,622.59万元,利润总额254.72万元,净利润384.95万元。

  3、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0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715号7-2-11

  法定代表人:周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原料及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产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通讯器材(除发射装置)、家用电器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贸易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55%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87.03万元,负债总额1,636.84万元,净资产850.18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1,735.07万元,利润总额-178.36万元,净利润-149.82万元。

  4、Wellman Advanced Materials LLC

  成立日期:2008 年10 月14 日

  注册地点:C/O The 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laware 19801

  法定代表人:周文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673.30万美元,负债总额1,547.01万美元,净资产3,126.29万美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769.10万美元,利润总额238.56万美元,净利润235.68万美元。

  5、D.C. Foam Recycle Incorporated

  成立日期:1993年6月28日

  注册地点:3671 Commerce Drive, Suite 406~408, Baltimore, Maryland 21227

  法定代表人:周文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7.20万美元,负债总额78.30万美元,净资产158.90万美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010.30万美元,利润总额0.93万美元,净利润0.93万美元。

  6、Wellman Lanolin LLC

  成立日期:2016年9月23日

  注册地点:C/O The Corporation Trust Center, 1209 Orange Street, Wilmington, Delaware 19801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0.00万美元,负债总额2.00万美元,净资产348.00万美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54.20万美元,利润总额6.94万美元,净利润6.94万美元。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翼鹏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担保金额:人民币105,844.32万元(其中88,000万元人民币,2,600万美元;2,600万美元按照2018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6.8632折合人民币约17,844.32万元),具体如下:

  1、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8,000万元,包括:

  (1)为浙江普利特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为浙江普利特向民生银行上海青浦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为浙江普利特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为浙江普利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为上海翼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5,000万元,包括:

  (1)为翼鹏投资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为翼鹏投资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为翼鹏投资向中国银行上海市青浦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为翼鹏投资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为翼鹏投资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为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为Wellman Advanced Materials LLC、D.C. Foam Recycle Incorporated、Wellman Lanolin LLC向East West Bank申请的2,600万美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信期限届满且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其中2000万美元为最高额保证贷款,600万美元为内保外贷长期贷款。公司通过向华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600万美元备用信用证为East West Bank提供的600万美元长期贷款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董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5,844.32万元,占公司2018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45.47%。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15,844.32万元,占公司2018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49.76%;合计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31,167.01万元,占公司 2018 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3.39%。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9-011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货币汇率变动加大,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经公司管理层研究,公司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是,与银行签定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公司在具体操作上,以远期结汇汇率为基础向客户报价,同时根据外币回款预测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约,从而锁定公司的汇率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品种及业务规模

  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择机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业务规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及美元贷款所使用的结算货币。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

  三、远期结汇的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不仅会影响公司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还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专业性较强,可能存在内部控制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已制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汇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做出明确规定,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可能发生逾期,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将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同时拟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办理力度,从而降低客户违约风险。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可能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的风险。针对该风险,公司严格控制远期结汇规模,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货币汇率变动加大,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拟进行的远期结汇规模合理,同意公司择机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同意公司视需要进行的远期结汇的额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美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19-012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26号文《关于核准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池驰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49,97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3.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591,69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408,301.8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92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17,444,427.20元(含利息36,125.31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7,444,427.20元(含利息36,125.31元),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截至本报告日,募集资金净额已按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蓄,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已使用完毕。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公司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无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本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本年度无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无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为1,744.44万元,系募集资金净额1,740.83万元与利息收入3.61万元之和。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7.92万元系“年产十五万吨汽车用高性能循环塑料复合材料生产项目”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至本年度末期间所实现的毛利。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9-01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15:00至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文,独立董事吴星宇,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储民宏将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9-01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为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并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 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19-01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星期一)至2019年5月7日(星期二);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26日(星期五),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一)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七)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以上第(九)项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将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4月30日下午3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7 传真号码:021-5168525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联 系 人:杨帆

  联系电话:021-69210665

  联系传真:021-51685255

  (二)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4”,投票简称为“普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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