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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温州办公室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李芝尧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董事长陈昊旻先生出席并代为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出席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出席董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9- 033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温州办公室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经出席监事审议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三、备查文件

  1、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4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将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经公司自查,公司相关人员在处理2017年部分业务时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为9,041.72万元和6,079.52万元,虚增利润3,203.46万元。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具体会计处理

  针对上述差错,公司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相应调整2017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与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付账款和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科目;调整公司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与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科目。

  (二)前期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追溯调整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产生的影响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三、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数据的说明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须经公司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鉴证报告,会计师承诺其鉴证报告将不晚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及会计差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程序符合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进行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经调整后的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五、风险提示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将导致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617,882.50元。截至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业绩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2018年年度报告》中数据为准。

  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形均将导致公司股票在 《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致歉说明

  公司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事项深感自责,并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

  公司将根据《内部问责制度》对本次相关责任人员启动内部问责程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务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公司管理层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相关工作人员及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吸取教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29 证券简称:仁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9年4月10日、4月1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经公司自查,公司相关人员在处理2017年部分业务时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及虚增利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针对上述会计差错对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宁波科元精化有限公司100%股权。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25日开市起停牌。2019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9日开市起复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风险提示性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2019-030、2019-031)。

  截至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除上述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拟置出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正式方案,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等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在2019年4月9日披露的《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风险作了特别提示,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预案中相关风险提示内容。

  3、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617,882.50元。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中预计2019年1-3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亏损500万至亏损1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业绩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2018年年度报告》中数据为准。

  3、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将导致公司2017年度净利润为负值。

  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披露《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617,882.50元。截至目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业绩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2018年年度报告》中数据为准。

  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将出现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的情况,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一)项“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连续为负值”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形均将导致公司股票在 《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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