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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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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9-45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4月23日(周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43)。

  二、增加临时提案情况

  2019年4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将《关于提名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2019年4月10日,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岭南”)第八届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赵学超先生以及监事丘旭明先生向监事会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请求辞去中金岭南监事会主席及股东代表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广晟公司作为合计持有中金岭南32.49%股权的控股股东,现提名彭卓卓先生和何利玲女士为中金岭南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议提交中金岭南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彭卓卓简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月8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山大学软件学院软件工程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审计师,高级政工师。历任广东省审计厅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广东省国资委纪委广东省监察厅派驻省国资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科员;广东省铁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现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兼任本公司纪委书记。

  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利玲简历: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2月出生,毕业于澳洲科廷科技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学位。2016年9月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审计监事会工作部高级主管兼监事,2019年1月任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高级主管,兼任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省广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香港(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察专员。

  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董事局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晟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1,159,811,5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49%,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提交程序合法,且该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情况说明

  除增加此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43)中列明的其他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均保持不变。调整后的通知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        公告编号:2019-46)。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9-46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增加临时提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4月23日(周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4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将《关于提名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4月23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15:00 至 2019年4月23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审议《2018年度董事局报告》;

  2.00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报告》;

  3.00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00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审议《2019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00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7.00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00 审议《关于提名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 选举彭卓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9.02 选举何利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0.00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备注:

  1.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26)、《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29)于2019年3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7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9是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股东大会提交的临时提案,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人。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三、提案编码

  表1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7日-22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深南大道6013号中国有色大厦24楼公司董事局秘书室

  4.本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  刘渝华

  联系电话:0755-82839363

  传    真:0755-83474889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提议增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60”,投票简称为“中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监事(如表1提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至议案7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8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9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提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应选股东代表监事2人。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九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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